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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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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30 公司简称:龙头股份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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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公司负责人朱勇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健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寅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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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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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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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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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3年8月1日公司披露《重大仲裁公告》,公告内容参见2013年8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2013-015号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并未收到法院就ICT公司向我国法院提出承认和执行国际棉花协会ICA的该份仲裁裁决提出申请的任何通知,更未进入法院相应的审查程序,因此,国际棉花协会ICA的该份裁决尚未达到可以获得强制执行的法定条件。公司将积极推进对上述事项的处理,并依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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