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金海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文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伊丽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2.6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7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8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9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10 重要事项
2.1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票据期末数为357,878,737.73元,比年初减少40.93%,主要是应付票据到期归还所致。
2、应交税费期末数为16,972,170.29元,比年初减少70.83%,主要是2015年3月份实现的税款较2014年12月份减少所致。
3、其他应付款期末数为3,245,546.02元,比年初减少84.48%,主要是支付到期欠款所致。
4、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为222,373.88元,比去年同期数减少59.18%,其主要原因为本期实现的增值税减少,相应提取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
5、财务费用本期发生数为50,645,211.08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54.31%,其主要原因是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数为2,368,643.30元,比上年数增加133.33%,主要是本期提取坏帐准备所致。
7、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数为2,048,030.74元,比上年数增加63.10%,主要是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收到的政府补贴款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数600,000.14元,比上年数增加200.00%,主要是本期支付证监局行政罚款所致。
9、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数为3,357,466.10元,比减少72.23%,主要为递延所得税减少所致。
1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28,530,194.46元同比增加96.18%,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同比上期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1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80,291,330.70元,同比减少120.44%,其主要原因是本期较去年同期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2.1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1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金海军
日期 201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2015-019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4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二楼第三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延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后,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 董事会秘书1人出席会议,其他高管2人及见证律师2人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01、选举金海军先生为公司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2、选举李刚先生为公司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3、选举郑鹏远先生为公司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4、选举金文娟女士为公司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5、选举滕芳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6、选举王娟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7、选举夏洋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01、选举高俊兰女士为公司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2、选举郑召江先生为公司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经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审议,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海青、柴瑛平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5-021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18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4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监事高俊兰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高俊兰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5-020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18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4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金海军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金海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提名,聘任金海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李刚先生、郑鹏远先生、罗磊先生及赵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金文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聘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刘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滕芳斌、王娟、夏洋对以上选举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董事会提供的有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选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同意聘任上述人员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证券交易所未对刘鹏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提出异议。
六、《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滕芳斌、夏洋、李刚,滕芳斌任主任委员;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金海军、王娟、夏洋、李刚、金文娟,金海军任主任委员;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王娟、滕芳斌、郑鹏远,王娟任主任委员;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夏洋、王娟、金文娟,夏洋任主任委员。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金海军,中国公民,男,1977 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曾任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本公司生产部经理,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生产部经理、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董事。
李刚,中国公民,男,1981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曾担任本公司国际贸易部副经理、销售部经理,现担任本公司销售部经理。
金文娟,女,1977 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曾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郑鹏远,中国公民,男,1976 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历任车间主任、生产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罗磊,中国公民,男,1967 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历任本公司车间主任、设备处副处长、设备处处长,现担任公司设备处处长。
赵兵,中国公民,男,1979 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历任公司卡纸2#机生产科长、卡纸2#机生产厂长,现担任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
刘鹏,中国公民,男,1985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曾就职于桓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代码:600966 公司简称:博汇纸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