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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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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克利、总经理王宏前、财务总监宫新勇及会计主管刘依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证券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15-01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参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中色二连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二连浩特)有限公司(简称:中色二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进行,同意公司为中色二连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授信额度可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进口信用证等业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中色机电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简称:中色机电)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进行,同意公司为中色机电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授信额度可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进口信用证等业务。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32,306,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5%,其中:83,076,653股为有限售条件股)提议将《公司关于为中色二连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承包工程业务持续转好,主营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稀土产品价格有所回升,相应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故2015年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4月29日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证券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15-022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有色金属(二连浩特)有限公司、北京中色建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最高担保额约人民币8,000万元;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其累计担保数额约人民币8,000万元。

 ●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无

 ●是否有反担保:是

 ●是否关联交易:否

 本次公司为中国有色金属(二连浩特)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北京中色建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4月27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或中色股份)与广发银行北京市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二连浩特)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色二连)在广发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

 2015年4月27日, 公司与广发银行北京市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色建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色机电)在广发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

 2015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中色二连向广发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中色机电向广发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色二连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为中色二连提供担保事项需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国有色金属(二连浩特)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有色金属(二连浩特)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二连市欧亚大街南、友谊路西检查站家属院3号楼

 法定代表人:宫新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7年05月24日

 经营范围:承包工程所属的设备、材料的进出口;承办展览(销)会,仓储、室内装饰,批发零售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零配件等。

 中色二连的财务状况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北京中色建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中色建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密云县工业开发区水源路南36号

 法定代表人:谢亚衡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08月14日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等。

 中色机电的财务状况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书面通知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之日起两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中色二连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中色机电88%的股份,为保证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转,中色股份为上述两家子公司向广发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总计8,000万元提供担保,有利于中色二连、中色机电的发展,上述两家子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公司本次担保的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之内。

 中色股份与中色二连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中色二连为中色股份担保提供反担保。中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色国贸)持有中色机电12%的股份,中色国贸和中色机电分别与中色股份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中色国贸按其持股比例为中色股份担保提供反担保,剩余比例由中色机电提供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支持中色二连、中色机电的发展,解决企业当前面临的资金问题。该担保不存在违规或失当担保,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没有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本次交易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不包括本次担保的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人民币242,421,151元,占公司2014年末净资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559,368,885.61元)的5.32%。上述人民币242,421,151元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32,306,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5%,其中:83,076,653股为有限售条件股)提议将《公司关于为中色二连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不变。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2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6层611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流通股股东可以采用现场投票或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因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5、审议《2014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6、审议《201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8、审议《关于变更第七届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8.01选举张向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9、审议《关于公司为中色二连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9

 传真:010-84427222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一层

 登记时间:2015年5月18日(上午9:00—下午16:00)

 联系电话:010-84427228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采取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取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的起止时间

 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具体程序如下: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3)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

 4、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5、投票回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也可以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方法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5分钟后成功激活。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流通股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投票注意事项

 (1)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请自行安排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4月29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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