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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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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受宏观经济影响,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较大。

 就半导体照明行业而言,因为行业本身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新兴、节能、环保产业,加之报告期内用户对半导体照明产品的接受程度的不断提升,促使报告期内为行业整体发展赢得了健康良性发展的趋势。但与此同时,企业之间为了争抢市场份额,各个企业之间竞愈发白热化,除了传统的价格战外,在品牌、渠道等方面争夺也逐步上演。并且伴随着传统照明企业的逐步转型至半导体照明,使得行业整体竞争愈发激烈,也因此促使行业中企业利润下滑成为普遍现象。

 公司相信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报告期内,公司加速渠道建设布局全球;强化新兴商业模式的发展;注重科研,以技术促发展;线上、线下结合以技术促发展。同时公司意识到半导体照明行业目前市场集中度较低,未来行业整合将成为企业发展的新机遇,报告期内公司成功收购北京彩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即是将完善公司产业链条、拓展市场宽度的理论付诸实践的体现。虽然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较2013年度有所下降,但蹲起来,往往能跳的更高。公司对行业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满怀信心。

 3.1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

 3.2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市场继续维护和强化原有渠道,注重保障渠道客户利益,加强与渠道客户合作,同时稳步推进新的渠道网络。

 2、充分发挥公司综合照明解决方案的优势,以直营工程项目、经销模式与新兴商业模式,多轮驱动布局市场。

 3、在产品研发方面,公司坚持应用技术创新,积极布局智能化创新产品,技术上与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所合作,继续发扬勤上光电户外产品的品质、技术、性价比方面的领先优势,不断提升产品的层次和品质,加强室内产品及景观产品的开发力度,不断加强模式创新、技术创新、联合创新、协同创新,打造创新型研发平台。

 4、结合公司业务实际,通过科学的人才选聘机制支持公司的快速发展,优化组织机构和部门人员配置。完善考核机制,继续完善并提升培训教育机制与体系,提升员工职业能力与素质,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与培养,实行优胜劣汰,保持企业活力。

 5、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占用公司资金102,510.00万元,单笔最大金额4,456.85万元,单笔占用最长时间301天,共计占用利息1,558.96万元;2014年占用公司资金80,240.00万元 ,单笔最大金额4125.00万元,单笔占用最长时间246天,共计占用利息1241.86万元。利息按照6个月定期存款利率作为计算依据。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设控股子公司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500万元,公司持股90%,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勤上半导体照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持股10%,报告期内尚未投入运营。

 2、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北京彩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永洪)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5-28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永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 《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5]48160018号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5,786,743.9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87,786.6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19,001,947.43元,同比增长0.22%。

 (五).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及《2014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2,287,786.6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48,305,180.20元,减去2014年度提取公积金,截止2014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450,725,855.93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决定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在2015年上半年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再于2015年中期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尚需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2015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根据2015年度经营计划,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7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公司拟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决定银行授信的具体事宜。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会议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95万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在公司总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十三). 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赵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选举后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注: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4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公司《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4年度报告》、《2014 年度报告摘要》、《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年度)》、《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其中《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4 年度报告摘要》、《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年度)》、《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5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以上议案(二)、(四)、(五)、(六)、(七)、(八)、(十)、(十一)、(十四)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

 赵军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富士康企业集团、尚阳科技(中国)有限公司。2011年加入本公司任董事长特别助理。

 赵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5-24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45号文”《关于核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承销,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835,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元,募集资金总额112,404.00万元,各项发行费用6,722.46万元,扣除公开发行股票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5,681.54万元。于2011年11月21日存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以上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21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1]0373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

 注: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有其他发行费用共计718.26万元未转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制订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于2011年12月6日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广电支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部分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更好地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巩固银企合作关系,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简称“工商银行东莞分行”)新设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储存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现已更名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息余额分别全部转存至新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原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的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3年6月4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工商银行东莞分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实际存储情况说明:

 (1)截至2014年12月31日,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1666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合计为1,945.92万元,其中存放在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45.92万元,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的金额为1,900.00万元;

 ■

 (2)截至2014年12月31日,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2320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合计为7,556.29万元,其中存放在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56.29万元,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的金额为7,500.00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3)截至2014年12月31日,存放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广电支行2638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合计为15,126.07万元,其中存放在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15.80万元,以定期存款方式或7天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广电支行的金额为15,110.27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4)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存放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8589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合计为16,779.88万元,其中存放在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711.73万元,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账户的金额为16,068.15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5)截至2014年12月31日,存放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8650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合计为24,950.92万元,其中存放在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91.28万元,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的金额为24,859.64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四、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参见附表1。

 五、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变更情况的说明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请参见附表1。

 附表1: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别:人民币

 ■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5-25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14:0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2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2日。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管理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1、会议出席人员:2015年5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会议列席人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三、会议审议事项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4年度报告》及《2014年度报告摘要》;

 5、《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7、《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2015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注:以上议案1、3、4、5、6、7、8、9、10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5、6、7、9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该次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年度述职。

 四、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及简称: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代码:362638;投票简称:“勤上投票”。

 3、在投票当日,“勤上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勤上光电”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所有提案投票申报如下: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通过登录互联网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5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管理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9-83996285,传真:0769-83756736

 联系人:段铸

 六、其他事项: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参会回执、授权委托书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参会回执

 致: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2:00举行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股

 股东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

 委托单位名称(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5-26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加本次说明会。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永洪先生、独立董事陈燕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段铸先生、保荐代表人林斌彦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5-29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素芬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了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四).审议通过了 《2014年度报告》及《2014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在2015年上半年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再于2015年中期进行利润分配。

 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经营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回报规划更好地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八).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95万元。

 (十).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注:1、公司《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4年度报告》、《2014 年度报告摘要》、《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年度)》、《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其中《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4年度报告摘要》、《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年度)》、《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5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议案(一)、(三)、(四)、(五)、(六)、(七)、(九)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5-30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 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该决定发布之日起执行修改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的或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该等会计政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未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5-3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8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温琦女士、财务总监胡玄跟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

 温琦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温琦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胡玄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温琦女士和胡玄跟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

 温琦女士和胡玄跟先生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5-23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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