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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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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76 公司简称:洛阳玻璃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马立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754.58%,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票据增加所致;

 (2)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131.80%,主要原因系本期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3)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33.63%,主要原因系本期应交税金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4)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1039.42%,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发生新建及改造工程所致;

 (5) 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57.71%,主要原因系本期中建材附属公司给本公司提供的资金代付款增加所致;

 (6)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97.18%,主要原因系本期贴现息同比减少所致;

 (7)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处置子公司股权取得收益;

 (8)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71.37%,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取得处置资产收益;

 (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902.48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667.51 万元,主要原因系上期收回土地收储款所致;

 (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4,336.72 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的中建材附属公司给本公司提供的资金代付款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于2007年9月11日在进行相关股权划转时承诺: 中国建材集团(包括目前所控制的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可能与本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本公司;除作为财务投资者外,不投资于任何可能与本公司所从事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在认为条件恰当时继续收购其他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产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时,将会采取措施防止实质性竞争的发生;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将向本公司进行充分赔偿。

 至报告期末,中国建材集团遵守了承诺。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于2007年9月11日在进行相关股权划转时,为避免或减少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承诺: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与洛阳玻璃之间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洛阳玻璃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至报告期末,中国建材集团遵守了承诺。

 3、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凯盛科技于2010年12月9日在进行相关股权划转时承诺:凯盛科技及其所控制企业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凯盛科技或其所控制的公司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将立即通知本公司,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本公司,以确保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至报告期末,凯盛科技遵守了承诺。

 4、2010年12月9日在进行股权划转时,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及凯盛科技承诺: 中国建材集团及所属凯盛科技计划在未来三年内,以本公司为平台,通过一系列业务和资产重组等方式进行整合,全面解决本公司与龙新玻璃、方兴科技及中联玻璃间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况。

 针对上述承诺,三年多来,中建材集团及中建材玻璃公司亦分别采取了针对性措施解决相关同业竞争问题,但因受到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未能如期完成相关承诺。2014年6月27日中建材集团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要求,对承诺内容进行规范和更新,承诺将协助本公司通过切实可行的业务和资产重组等方式,于2015年6月30日前把普通浮法玻璃业务从本公司剥离出去。

 至报告期末,履行该项承诺的重组工作正在进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立云

 日期 201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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