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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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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柴国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云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汤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124.24%,主要系报告期末将富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货币资金合并所致。

 2、应收账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76.31%,主要系报告期末将富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合并所致。

 3、预付账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64.44%,主要系报告期末预付了部分Oracle软件升级款及将富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合并所致。

 4、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31.19%,主要系报告期末将富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合并所致。

 5、存货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66.60%,主要系报告期末将富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存货合并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42.89%,主要系报告期末子公司佛山雪莱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7、固定资产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93.47%,主要系报告期末将富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合并所致。

 8、无形资产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206.28%,主要系报告期末将富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无形资产合并所致。

 9、商誉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5065.17%,主要系报告期末并购富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

 10、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432.00%,主要系报告期末新增的2014年至2017年的三年媒体信息披露费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54.55%,主要系报告期末将富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合并所致。

 12、短期借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380.05%,主要系报告期末将富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短期借款合并所致。

 13、应付票据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292.99%,主要系报告期末将富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应付票据合并所致。

 14、应交税费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209.57%,主要系报告期末将富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应交税费合并所致。

 15、递延收益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100.34%,主要系报告期末将富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递延收益合并所致。

 16、递延所得税负债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4613.89%,主要系报告期末将富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合并所致。

 17、股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30.52%,主要系本报告期并购富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18、资本公积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833.89%,主要系本报告期并购富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19、营业收入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36.91%,主要系本报告期将富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合并所致。

 20、营业成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37.67%,主要系本报告期将富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成本合并所致。

 21、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58.57%,主要系本报告期将富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合并所致。

 22、管理费用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104.12%,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加财务投资顾问费及将富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管理费用合并所致。

 23、财务费用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718.87%,主要系本报告期将富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费用合并所致。

 24、所得税费用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69.49%,主要系本报告期将富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合并所致。

 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2.10%,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2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437.35%,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并购富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现金部分的投资款所致。

 2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本报告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陈建顺、陈建通、王朝晖、福建三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安益文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漳州市银福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杨伟艺、黄志刚、曾晓峰、杨佰成、陈金英、杨文芳、林建新、张志鹏、林丽妹、何仲全、戴龙煌、蔡维杰、林竹钦、蔡志忠共20名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有的富顺光电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该事项于2014年9月9日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2014年9月11日公告披露;该事项于2014年10月9日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2014年10月10日公告披露;2014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提交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14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2014年第74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2015年1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76号《关于核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建顺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2015年1月28日,相关工商部门核准了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东变更,上述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2015年2月1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其已于2015年2月13日受理公司本次交易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股东名册。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5年3月10日。截止本报告报出日,该项目资产过户及新股上市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关于投资设立杭州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开拓销售渠道,提升销售能力,扩大销售规模,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与自然人李小清、向元珍合资设立“杭州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125万元,占新公司25%的股权,自然人李小清以货币出资275万元,占新公司55%的股权,向元珍以货币出资100万元,占新公司20%的股权。2015年1月22日,公司与自然人李小清、向元珍签订了《合资协议书》。截止本报告报出日,工商设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三、关于投资设立佛山雪莱特汽车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开拓汽车灯应用在整车领域的市场,同时逐步研发、推广汽车智能电子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以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报,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与自然人李燕霞合资设立佛山雪莱特汽车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51万元,占新公司51%的股权,自然人李燕霞以货币出资49万元,占新公司49%的股权。2015年3月12日,公司与自然人李燕霞签订了《汽车智能电子项目合资协议》。截止本报告报出日,工商设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四、关于投资设立雪莱特(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为了拓宽海外业务渠道、便利国际投资合作,拟使用自有资金100万港币参与设立雪莱特(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因该子公司在境外设立,需要走相关的审批流程,截止本报告报出日,公司正在办理相关设立手续。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5-036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该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4月22日以邮件和电话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柴国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可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公司拟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大经营范围。

 变更前的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加工、制造:照明电器、电真空器件、科教器材、电光源器材及配件、电子元器件、自动控制设备、二类消毒室、供应室设备及器具、水处理设备、空气处理设备;航空电子设备、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数据传输系统、智能玩具及其应用的技术开发、生产;承接:水处理工程、空气处理工程;服务:照明电器安装;电动车及相关配件贸易、家电及相关配件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加工、制造:LED照明产品及配件、照明电器、电真空器件、科教器材、电光源器材及配件、电子元器件、自动控制设备、二类消毒室、供应室设备及器具、水处理设备、空气处理设备、道路路灯、太阳能路灯、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控制器、路灯灯杆、蓄电池、风力发电系统、开关电器、LED显示屏、LED应急照明产品、LED防爆照明产品;航空电子设备、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数据传输系统、智能玩具及其应用的技术开发、生产;承接、设计、施工:水处理工程、空气处理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亮化景观照明工程;服务:照明电器安装;电动车及相关配件贸易、家电及相关配件贸易、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同时根据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修改前: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设计、加工、制造:照明电器、电真空器件、科教器材、电光源器材及配件、电子元器件、自动控制设备、二类消毒室、供应室设备及器具、水处理设备、空气处理设备;航空电子设备、无人驾驶航空器、智能玩具及其应用的技术开发、生产,无线电数据传输系统;承接:水处理工程、空气处理工程;服务:照明电器安装;电动车及相关配件贸易、家电及相关配件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修改后: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设计、加工、制造:LED照明产品及配件、照明电器、电真空器件、科教器材、电光源器材及配件、电子元器件、自动控制设备、二类消毒室、供应室设备及器具、水处理设备、空气处理设备、道路路灯、太阳能路灯、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控制器、路灯灯杆、蓄电池、风力发电系统、开关电器、LED显示屏、LED应急照明产品、LED防爆照明产品;航空电子设备、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数据传输系统、智能玩具及其应用的技术开发、生产;承接、设计、施工:水处理工程、空气处理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亮化景观照明工程;服务:照明电器安装;电动车及相关配件贸易、家电及相关配件贸易、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15年5月15日14:30在本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076 股票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5-037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该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4月22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火根先生主持,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可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5-038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4日-2015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15:00至2015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5年5月11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投资部)。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方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

 (3)具体投票程序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362076;

 ③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按下表申报股数:

 ■

 ⑤确认投票完成。

 (4)计票规则

 ①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②股东对总议案的表决包括对议案的全部表决。如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后又对议案分项表决,以对总议案表决为准;如股东先对议案分项进行表决,后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则以对议案分项表决为准。

 (5)注意事项

 ①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②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④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⑤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雪莱特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2)如某股东对议案2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③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①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528225 电话:0757-86695590

 传真:0757-86695225 联系人:冼树忠、张桃华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及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 莱 特 公告编号:2015-039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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