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5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高自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事总经理王慧农先生、总会计师赵祥智先生、财务总监刘世超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管理部总监李瑞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释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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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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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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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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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营业收入、成本、利润指标同比下降,主要系售电量减少所致。
2、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年初增长47.89%,主要系预付收购项目款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应付利息比年初增长42.33%,主要系计提长短期债券利息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比年初增长59.46%,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所致。
5、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44.94%,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及对外投资支出增加所致。
6、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47.07%,主要系对外借款净额同比增加所致。
7、报告期公司所属电厂(不含环保公司)累计实现上网电量43.88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6.02%。其中:燃煤电厂32.71亿千瓦时,燃机电厂8.79亿千瓦时,风电1.62亿千瓦时(含调试电量),光伏发电0.47亿千瓦时,水电0.30亿千瓦时。报告期公司所属环保公司累计处理垃圾量66.20万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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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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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持有上述股票,为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向其进行债务清偿所得。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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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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