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93 公司简称:洛阳钼业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朝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美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红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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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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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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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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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本期对主要客户的信用销售及NPM离岸结算增加所致;
(2)应收利息增加主要系本期委托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生的应收利息;
(3)应收股利增加主要系本期联营企业宣告发放分红所致;
(4)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系其他与经营有关的应收、暂付款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本期委托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对外投资所致;
(7)短期借款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8)应付票据减少主要系银行承兑到期承付所致;
(9)预收款项减少主要系预收货款结算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系本期发放上年度年终奖等所致;
(11)应付利息增加主要系本期计提中期票据利息所致;
(12)其他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本期预提各项费用所致;
(13) 其他综合收益减少主要系本期受汇率变化影响,海外公司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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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产品产量及成本
二零一五年一季度本公司生产钼精矿4,340吨(折100%MO),现金生产成本为人民币54,960元/吨;生产钨精矿2,272吨(100%WO3),现金生产成本为人民币16,739元/吨(现金生产成本不包括资源税、折旧与摊销、销售及一般管理成本)。NPM一季度实现可销售铜金属9,738吨, C1现金成本为0.69美元/磅,;一季度实现黄金产量9,530盎司。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4年7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洛阳永宁金铅冶炼有限公司停产检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洛阳永宁金铅冶炼有限公司正式停产,并进行生产工艺系统实施技改大修至少至2015年5月份;同意报废固定资产净值人民币4906万元;停产期间管理层须对技改大修方案进行深入分析、详细论证,并完成行业更新调研,尽快提交董事会研究讨论;同时管理层须继续研究推进合作、出售等其他处置方式。
2、本公司于2012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3年,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于2011年至2013年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于2014年,本公司申报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已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本公司将于2014年起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hinamoly.com)发布的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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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公司名称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朝春
日期 2015-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