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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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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褚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邬雅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上年度末下降37.85%,主要系报告期支付新造船款、应收账款较上年度末上升40.03%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上年度末增加3,017.95万元,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部分收入结算时间稍有延长,造成跨月结算现象;

 3、报告期末预付账款比上年度末增加472.88万元,主要系预付港口费增加;

 4、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上年度末增加182.97万元,主要系船舶管理公司保证金增加;

 5、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上年度末增加7,697.4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支付新造船首期款;

 6、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上年度末增加55,372.87万元,主要系可转债余额转入;

 7、报告期末应付债券比上年度末减少68,272.47万元,主要系有面值10,120.40万元可转债转股,转入本期损益及资本公积的金额为1,120.48万元,余额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8、报告期末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分别较上年末增加2,248.97万元、9,504.22万元,其他权益工具较上年末减少1,926.6万元,系有面值10,120.40万元可转债转股,转股价为4.50元/股,从而调整对应实收资本、其他权益工具及资本公积。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1、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1.53%,主要原因:

 (1)报告期增加了外贸运输程租航次,使公司外贸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2)国内沿海运输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2、报告期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3.24%。主要原因:

 (1)水路货物运输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7.53%,主要系报告期增加了外贸运输程租航次,增加租赁成本835.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0.47%;同时由于航线变动,报告期港口费较上年同期增加434.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41%;

 (2)收费公路运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下降13.20%,主要系公路经营权因会计估计变更,摊销减少624.3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65%;

 3、报告期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26.36万元,主要系社保基数提高等造成人力成本支出有所增加;

 4、报告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6.44万元,主要系公司投资的上海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通过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后,公司经营状况较上年同期持续好转;

 5、报告期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72.72万元,主要系母公司上年度尚有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额,无需缴纳所得税;

 6、报告期公司毛利率比上年同期提高10.25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1,363.63万元,主要系公司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长9.56个百分点,收费公路运营业务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长9.55个百分点。

 (三)现金流量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78.26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应收账款出现暂时性上升;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比上年同期增加7,364.07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支付新造船首期款,固定资产投资较上期大幅度增加;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比上年同期减少7,081.72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归还银行借款额度比上期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协议收购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运集团”)51%的股权,从而成为海运集团的控股股东,并通过海运集团间接控制本公司41.90%的股份。

 本次收购完成后,浙能集团下属海运企业与本公司在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同时,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与本公司之间存在一定数量的关联交易。为此,2013年1月31日,浙能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等利益冲突、保持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独立性的承诺函》,对保持本公司经营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事项作出承诺:

 (1)为避免同业竞争,浙能集团承诺:不再扩大其他海运企业的经营规模,同时将国内沿海货物运输的业务发展机会优先考虑给予本公司;将本公司作为浙能集团及浙能集团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所属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的相关资产的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在五年以内将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和浙江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从事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的相关资产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则的前提下,以适当的方式注入本公司,或者通过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在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将根据国家的规定进行适当安排,确保浙能集团及浙能集团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在未来不会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竞争。

 (2)为规范关联交易,浙能集团承诺:将尽一切合理努力,确保本公司与浙能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任何关联交易均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浙能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将与本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并按照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本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本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以上承诺事项浙能集团及本公司正在积极履行之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扭亏为盈。主要系公司加强航运市场开拓力度,外贸运输程租经营及内贸运输收入有一定幅度的提高;收费公路运营业务车流量较上年有所增长,并因公路经营权摊销会计估计变更,成本比上年同期下降;公司可转债提前赎回及利率的下调,公司财务费用下降。

 董事长:褚敏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15-022

 转债代码:110012 转债简称:海运转债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海运转债”赎回事宜的第四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15年5月11日

 ●赎回价格:103元/张(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赎回款发放日:2015年5月15日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5年5月12日)起,“海运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海运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18号文核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1年1月7日公开发行了72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2,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1] 4号文同意,公司7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1年1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运转债”,债券代码“110012”。“海运转债”自2011年7月8日起进入转股期,初始转股价格为4.58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4.50元/股。

 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4月14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20个交易日(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4月14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前转股价格4.50元/股的130%,根据《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2015年4月14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海运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2015年5月11日)登记在册的“海运转债”全部赎回。

 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16日、2015年4月17日、4月18日和4月21日披露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海运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海运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一次提示公告》、《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海运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二次提示公告》和《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海运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三次提示公告》,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现再次就赎回有关事宜向全体“海运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本公司于2011年1月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

 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任一计息年度本公司在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赎回,首次不实施赎回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赎回权。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4月14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20个交易日(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4月14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海运转债”当前转股价格4.50元/股的130%,已满足“海运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15年5月1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海运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3元/张(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15年1月7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15年5月12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6%×125/365=0.548元/张

 对于持有“海运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赎回价格为102.890元/张(税后);对于持有“海运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赎回价格为102.945元/张(税后);对于除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持有“海运转债”的投资者,本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赎回价格为103元/张。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本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海运转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3次,通知“海运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5年5月12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海运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15年5月15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2015年5月11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海运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2015年5月15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5年5月12日)起,“海运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海运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联系方式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4)8765 9140

 传真:(0574)8735 8228

 地址:宁波市北岸财富中心1幢

 邮编:315020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15-025

 转债代码:110012 转债简称:海运转债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在宁波金港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徐海良先生召集。会议经审议并通过记名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徐海良先生为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核同意《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15-024

 转债代码:110012 转债简称:海运转债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在宁波金港大酒店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褚敏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选举褚敏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选举方鹏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选举姚成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包新民独立董事、胡正良独立董事、钟昌标独立董事、真虹独立董事、方鹏董事、董军董事和褚敏董事组成,褚敏董事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包新民独立董事、钟昌标独立董事、真虹独立董事、吴洪波董事和彭法董事组成,包新民独立董事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包新民独立董事、胡正良独立董事、钟昌标独立董事、真虹独立董事、姚成董事、董军董事和褚敏董事组成,胡正良独立董事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包新民独立董事、胡正良独立董事、钟昌标独立董事、吴洪波董事和彭法董事组成,钟昌标独立董事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续聘董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总经理提名,续聘蒋海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总经理提名,续聘黄敏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总经理提名,续聘邬雅淑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总经理提名,续聘傅维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续聘黄敏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专就上述议案中第八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专就上述议案中第八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和《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报备文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董军先生,1973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团委副书记、党群办主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经理,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兼团委副书记,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现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蒋海良先生,1965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宁波海运外轮航修厂轮机主管,宁波海运货运分公司机务科副科长、科长,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船技处副处长,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保障部经理、董事、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黄敏辉先生,1965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宁波海运总公司团委副书记,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邬雅淑女士,1968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宁波远洋运输公司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管理部经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等职。现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傅维钦先生,196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宁波海运公司船舶驾驶员、实习船长,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运输业务处经理助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运输业务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98 证券简称:宁波海运 公告编号:2015-023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4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扬善路51号 宁波金港大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褚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黄敏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和2015年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进行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薪酬及绩效考核办法(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7项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第8项议案《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进行担保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关联股东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运集团”)回避了表决。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海运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同时也是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第10.2.2条第(四)项的规定,海运集团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股东。

 第7项议案同意股数82,011,98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股数1,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股数0股。已扣除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股份数 365,062,214。

 第8项议案同意股数82,011,98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股数1,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股数0股。已扣除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股份数 365,062,214股。

 2、本次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薪酬及绩效考核办法(2015年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农和肖玥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798 公司简称:宁波海运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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