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04 公司简称:物产中大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继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竞天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建荣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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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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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4年7月3日,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变更工商注册信息,变更前公司控股股东名称为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名称为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托管名称仍为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2月12日,公司召开七届九次董事会、七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201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方案》等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公司拟向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资公司”)及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集团”)发行股份吸收合并物产集团;向煌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物产国际9.6%股权;同时向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浙江天堂硅谷融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信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中植鑫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君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赛领丰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等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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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继达
日期:2015-04-24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15-038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刊登了《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3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7日
至2015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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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七届十次董事会、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2015年3月31日、2015年4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应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议案10-议案33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均单独计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10-议案31、议案33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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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 :2015年5月4日9:00—17:00。
4.登记地点:杭州市中大广场A座2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联系方式
(1)公司联系人:颜亮、胡立松、何枫
(2)联系电话:0571-85777029
(3)传 真:0571-85778008
(4)邮 箱:stock@zhongda.com
(5)邮 编:310003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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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