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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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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继续围绕年度内控工作重点全面开展年度内控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内控评价及考核管理办法》,将企业内控自评结果与企业全员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实现全员控制,进一步提高和加强全员的内控意识,形成能够持续改善的切实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结合各子公司出具季度内控运行报告,动态监控公司内控执行情况。同时,继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执行过程中的自我监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结构,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强化公司防范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

 5、调整组织架构,适应公司发展需求。公司将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评估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明确责任和分工,通过内部监督,评价并改进组织的治理程序和活动,提高公司整体的管理效率和效果。

 (四)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公司将着力通过稳定项目产能、强化市场销售以增加经营性现金流,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资金周转率。同时,维护与外部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在获取银行贷款和增加经营性现金流的基础上,积极开拓融资渠道,通过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融资方式开展融资工作,以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

 1、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走势及产业政策调控风险。当前及未来阶段的宏观经济景气度将对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市场销售带来影响,使公司面临产品销售规模及结构调整的市场压力,同时,产业政策的变化也将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市场准入、产品定价、生产配额、税收优惠、政策补贴、资本投资等带来重要影响。公司将继续强化宏观研判和战略及策略应对,结合产业发展方向,优化战略布局和策略运用。

 (2)市场竞争风险。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处行业为新材料、新能源产业领域,主要产品结构包括高档电解铜箔、电线电缆及附件、电池材料等。随着新兴产业的不断发展,新材料、新能源领域的市场主体在自主技术创新、产品进口替代的同时也将普遍面临技术和产品升级、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加剧和产品价格波动的竞争风险,以及产品差异化和市场资源整合的竞争压力。公司将继续坚持以高新技术研发为催化剂,通过纵向整合、横向联合等方式优化资源配置,逐步完善新材料、新能源产业链集成创新发展模式,着力培育掌握产品核心技术、占据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业务单元,持续做精做强主营业务。

 (3)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基于公司以铜产业链为基础的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发展战略,当前阶段公司主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铜占比较大,铜价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利润空间、采购资金占用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结合运营实际需要及市场实际情况,适时适度采取套期保值等方式灵活应对市场态势变化。

 2、管理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涉及多行业、多项目、跨地区运营,随着青海电子、郑州电缆、长春新材料产业园等既有重点项目陆续建成达产以及新收购项目的后续开发,企业的管理模式需要根据主营业务构成和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优化,将对公司经营层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继续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管理能级和项目现场管控,确保重点项目有序推进,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开展。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根据财政部本次对会计准则的制订、修订,公司相应做出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证券代码: 600110 证券简称:中科英华 公告编号:2015-018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04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区航空街1666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包括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及其所持股份情况:不适用

 (五)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袁梅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拟与成都广地签署《关于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框协议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关于制定《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如适用)

 ■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如适用)

 1、涉及逐项表决的议案,应披露每个子议案逐项表决的结果。

 2、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应说明该项议案是否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未完成股改公司,如涉及分类表决的议案,应说明社会公众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涉及关联交易的,应说明关联股东名称、存在的关联关系、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徐晨]、[杨宬]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5-019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4月27日会议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陈顺先生因公务原因授权委托董事长王为钢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210万元(合并),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941万元,2014年12月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20,269万元。因此董事会提议公司2014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本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21。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自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部分)及其他融资业务的最高时点余额数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若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总额范围以内且在此时点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将不再逐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最终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批准的额度为准。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其他融资业务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自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需要相互提供担保额度(实际使用)的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要并提高工作效率,本次计划内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及担保事项将不再逐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以下范围内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项:

 ■

 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18日,注册地址: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冷缩、热缩产品、高压电缆附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5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0.6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29 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88.86%。

 2、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6,500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线路板所用之不同规格的电解铜箔,成套铜箔工业生产的专用设备和成套技术,LED节能照明产品、数位电子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截至2014年12月31日,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总资产18.1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5.3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28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70.65%。

 3、上海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是公司的采购及销售平台。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海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23.5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6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22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93.04%。

 4、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9亿元。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截至2014年12月31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33.0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9.0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05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72.54%。

 5、郑州电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股权),注册资本3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及附件、电线电缆母料、电工专用设备及备件品,电线电缆工艺装备的制造(凭相关生产许可证)、销售;电线电缆及附件、电线电缆母料、电工专用设备及备件备品、电线电缆和电工专用设备原材料及配套机电设备、配件的进出口业务;电线电缆工程设计、电线电缆铺设安装及相关技术服务;货运。截至2014年12月31日,郑州电缆有限公司总资产13.1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9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94 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85.44%。

 6、湖州创亚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 年,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生产,销售自产产品, 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等。截至2014年12月31日,湖州创亚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1.2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0.33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02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72.90% 。

 7、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59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路 699 号,经营范围为: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材料);销售自产产品。截至2014年12月31日,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2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45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16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5.07%。

 8、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专业生产各类耐高温低烟无卤、阻燃、环保系列辐照电线电缆生产及加 工。截至2014年12月31日,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61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0.79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01亿元人民币(经审计), 资产负债率为50.9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公司短期融资事项的议案》。

 为有效开展公司融资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自本次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对于融资期限在6个月以内、同一时点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且在此时点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的短期融资事项,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决定上述短期融资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经费预算方案》。

 根据董事会的相关工作内容,现提出2015年度的经费预算方案:

 一、2015年“三会”经费一般支出项(650.5万元)

 1、会务费用(55.5万元)

 2、工作费用(535万元)

 (1)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的办公费、调研费、差旅费,预计30万元;

 (2)由董事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内控)、律师事务所、财经公关及相关专业机构和人士所需的费用,预计385万元;

 (3)公司有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信息披露费用,预计48万元;

 (4)上市年费、协会年费,预计12万元;

 (5)投资者关系管理费用,预计60万元。

 3、津贴(60万元)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的津贴,预计60万元。

 二、2015年度董事会经费可能的其他支出项(25万元)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证券培训费用,预计15万元;

 2、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时所需的费用,预计5万元;

 3、以董事会和董事、监事名义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和其他特别费用,预计5万元。

 根据对以上支出项费用总额的估算,现提出本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经费预算为人民币675.5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本次对会计准则的制订、修订,公司相应做出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末和2012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和2012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成都广地签订〈质权合同〉的议案》。

 2015年4月10日,公司与成都市广地绿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关于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框协议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基于上述补充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成都市广地绿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本次《质权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成都市广地绿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股权出质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持有的在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的13.47%股权出质给乙方,被担保债权数额为1.28亿元。

 2、质押期限自完成股权出质设立登记之日起一年。

 3、质押事宜已提交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乙方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015年4月27日,公司与成都市广地绿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本次《质权合同》。

 十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上午9:3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1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航空街1666号

 4、会议议题 :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5)《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自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事项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自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公司短期融资事项的议案》

 (9)《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经费预算方案》

 (10)《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召开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23即中科英华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5-020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4月27日会议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2013年末和2012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和2012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5-022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1至3月,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 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 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 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上述 7 项会计准则均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2014 年 6 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财务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对财务报表部分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和2012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和2012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本次对会计准则的制订、修订,公司相应做出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使本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中科英华 公告编号:2015-23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8日 9 点30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航空街166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8日

 至2015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有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15年5月13日~2015年5月17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6时。

 3、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航空街1666号。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区航空街1666号中科英华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30102

 联系电话:0431-85161088

 传 真:0431-85161071

 联 系 人: 陈 宏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5-024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内容于201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并将于2015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此项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的透明度,公司决定于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5日公开征求广大投资者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在意见征求期内,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司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邮箱、联系电话及传真参加本次意见征求活动并反馈意见。

 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company.do?uid=110

 公司邮箱:IR@kinwa.com.cn

 联系电话:0431-85161088 ;传真:0431-85161071

 公司将就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广大投资者充分交流,认真听取投资者意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5-021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之要求,现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0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10年4月22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496号)。

 2010年5月19日,公司完成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400万股的发行工作,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0]2015号)验证:截至2010年5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新增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叁仟四百万元整(RMB134,000,000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收到各投资方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783,900,000元,其中股本134,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共计26,045,352.58元,差额部分623,854,647.42元计入资本公积。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情况

 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将全部募集资金以增资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方式用于新建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二期)项目。

 ■

 经2010年5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先行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4亿元募集资金对青海电子进行增资,用于15,000吨/年高档电解铜箔工程(二期)项目建设(详见公司公告临2010-015)。增资工商变更事宜已于2010年6月9日办理完毕。目前,该项目基建工作正按计划进行中。

 (三)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存放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757,854,647.42元,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7,375,654.4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依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于2010年5月31日与吉林银行长春经济开发区支行和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变更的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用于电解铜箔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和销售网络建设项目。2010年8月30日,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加强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对部分2010年定向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存管银行进行变更。2010年12月1日,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电子”)与浙商银行和东莞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上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对青海15,000吨/年高档电解铜箔工程(二期)项目资金投入均已作了安排,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公司经2010年7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进行变更,变更金额为357,854,647.42元,变更项目如下:

 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500万元人民币收购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公司持有的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5,000万股国有股权;

 2、公司出资2亿元人民币(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91,864,647.42元)增资中科英华(香港)商贸有限公司,中科英华(香港)商贸有限公司使用本次全部增资资金和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共计2.5亿元人民币收购香港联达铜面基板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联鑫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

 3、公司出资11,100万元人民币(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1,099万元)增资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用于电解铜箔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和销售网络建设项目。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共投入募集资金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本公司已按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在情况。

 六、收购资产运行状况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201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及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1-12月

 编制单位: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公司“增资香港中科收购江苏联鑫100%股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9,186万元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77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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