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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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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查报告等工作,负责协调期货部、采购供应中心、财务中心、风险监管等部门合作开展期货业务,期货部经理直接对期货决策委员会负责。”

 新制度修改为:“期货部经理、财务中心经理、采购供应中心经理、证券部经理、风险监管部经理等部门经理组成公司期货业务的管理机构,期货部经理组织实施对套期保值方案的制订及期货业务的日常风险控制、监查报告等工作,负责协调期货部、采购供应中心、财务中心、证券、风险监管等部门合作开展期货业务,期货部经理直接对期货决策委员会负责。”

 4、原制度第八条为:“期货业务执行工作由期货部组织期货业务操作组、期货业务结算组、期货业务监督组进行。为保证公司期货业务与现货经营有效结合进行,期货业务实施跨部门合作,日常工作部门由期货部、采购供应中心、财务中心、风险监管部组成,期货部经理负责协调各部门,组织部门和小组进行合作。期货业务操作工作由期货部结合采购供应中心采购和库存情况组织实施,期货业务结算、资金调度、会计核算工作由财务中心组织实施,期货业务监督、风险控制、期货法律文件起草及审核工作由风险监管部组织实施。各岗位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交易、结算、会计核算、风险控制的报告路线分开进行,各专员有权直接上报相应部门经理。”

 新制度修改为:“期货业务执行工作由期货部组织期货业务操作组、期货业务结算组、期货业务监督组进行。为保证公司期货业务与现货经营有效结合进行,期货业务实施跨部门合作,日常工作部门由期货部、采购供应中心、财务中心、证券部、风险监管部组成,期货部经理负责协调各部门,组织部门和小组进行合作。期货业务操作工作由期货部结合采购供应中心采购和库存情况组织实施,期货业务结算、资金调度、会计核算工作由财务中心组织实施,期货法律文件起草及审核、期货业务法律纠纷处理工作由风险监管部组织实施,期货业务监督、风险控制由证券部组织实施。各岗位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交易、结算、会计核算、风险控制的报告路线分开进行,各专员有权直接上报相应部门经理。”

 5、原制度第九条第一款为“公司设立期货决策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副董事长担任,成员由总裁、战略发展部总经理、财务中心总监、采购供应中心总监、生产运营中心总监、审计监察总监、法务总监组成,公司其他副总和期货部、财务中心、采购供应中心、风险监管部经理可列席期货决策委员会会议,其他列席人员由委员会成员指定。期货决策委员会每季度举行一次会议,由总裁召集和主持。经两名以上小组成员申请,也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新制度修改为:“公司设立期货决策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副董事长担任,成员由总裁、战略发展部总经理、财务中心总监、采购供应中心总监、生产运营中心总监、审计监察总监、法务总监组成,公司其他副总和期货部、财务中心、采购供应中心、证券部经理、风险监管部经理可列席期货决策委员会会议,其他列席人员由委员会成员指定。期货决策委员会每季度举行一次会议,由总裁召集和主持。经两名以上小组成员申请,也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6、原制度第十条第五款为“期货业务监督组包括风险监管部专员,职责主要包括:

 1) 负责期货法律文书起草及审核等工作;

 2) 负责组织处理或参与处理期货业务的法律纠纷。

 3) 风险管理员协助期货部经理开展期货部内部风险管理工作。风险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包括:核查交易人员的交易行为是否符合套期保值计划和具体交易方案;发现、报告,并按照程序处理风险事故。风险管理员有权独立监督,直接对期货决策委员会负责,并定期出具期货业务风险管理报告,抄送相关部门。”

 新制度修改为:“期货业务监督组包括证券部证券专员,职责主要包括:

 证券部证券专员兼任期货风险管理员,风险管理员协助期货部经理开展期货部内部风险管理工作。风险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包括:核查交易人员的交易行为是否符合套期保值计划和具体交易方案;发现、报告,并按照程序处理风险事故。风险管理员有权独立监督,直接对期货决策委员会负责,并定期出具期货业务风险管理报告,抄送相关部门。”

 7、原制度第十三条为“期货部根据采购供应中心、财务中心提供的现货采购、生产、库存的具体情况,结合年度生产计划及市场价格行情,讨论提出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及对冲价格风险的操作方案,方案由期货部经理组织拟定,报经期货决策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业务流程参见下图)

 ■

 新制度修改为“期货部根据采购供应中心、财务中心提供的现货采购、生产、库存的具体情况,结合年度生产计划及市场价格行情,讨论提出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及对冲价格风险的操作方案,方案由期货部经理组织拟定,报经期货决策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业务流程参见下图)

 ■

 8、原制度第十六条为“交易员依据操作指令实施操作,填报套期保值交易申请表,交由期货部经理等相关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将交易申请、交易回执资料报备给财务中心与风险监管部。”

 新制度修改为:“交易员依据操作指令实施操作,填报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计划申请流程表,交由期货部经理等相关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将交易申请、交易回执资料报备给财务中心与证券部。”

 9、原制度第十七条为“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员应及时将当日成交情况及结算单确认员确认的结算账单传递给期货部、财务中心、采购供应中心及风险监管部。”

 新制度修改为“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员应及时将当日成交情况及结算单确认员确认的结算账单传递给期货部、财务中心、采购供应中心及证券部。”

 10、原制度第十九条为“交易员依据套期保值方案对持有的期货合约,在临近交割日,对需要继续持有的头寸,可进行移仓操作,即平近月、开远月将持仓移至远月合约。由交易员填报套期保值移仓申请表,交由期货部经理审批签字,并将有关材料报备给财务中心与风险监管部。”

 新制度修改为“交易员依据套期保值方案对持有的期货合约,在临近交割日,对需要继续持有的头寸,可进行移仓操作,即平近月、开远月将持仓移至远月合约。由交易员填报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计划申请流程表,交由期货部经理等相关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将有关材料报备给财务中心与证券部。”

 11、原制度第三十二条为“财务中心指派结算单确认员与期货公司进行期货交易相关对账事宜,每日向期货部经理、财务中心经理及风险监管部经理报送期货保值业务日报表,包含汇总持仓状况、结算盈亏状况及保证金使用状况等信息。”

 新制度修改为“财务中心指派结算单确认员与期货公司进行期货交易相关对账事宜,每日向期货部经理、财务中心经理及证券部经理报送期货保值业务日报表,包含汇总持仓状况、结算盈亏状况及保证金使用状况等信息。”

 12、原制度第三十三条为“每月结束后,财务中心会计核算员与期货部交易员共同编制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盈亏明细表,包括当月新建仓位状况、总体持仓状况、结算状况、套期保值效果,报期货决策委员会、期货部、财务中心、采购供应中心及风险监管部负责人。”

 新制度修改为“每月结束后,财务中心会计核算员与期货部交易员共同编制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盈亏明细表,包括当月新建仓位状况、总体持仓状况、结算状况、套期保值效果,报期货决策委员会、期货部、财务中心、采购供应中心及证券部负责人。”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5-01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16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游金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5年4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求实稳健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市场、国家政策等因素无重大变化的假设前提下,依据预计的合同收入和公司经营目标编制的。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亦不代表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制定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预案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资本公积-股本溢价金额,该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在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在公司经营的各个流程、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均按照其行政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工资制度领取报酬,年底根据经营业绩按照绩效考核体系对其进行考评。

 公司监事报酬情况详见《2014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文件进行,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5-02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16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48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5.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71,8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55,8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滩支行开设的 01090325200120109070344 账户内,扣除环保核查费、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股份登记费、认购验资费和材料制作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389,5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51,410,500.00 元(以下简称 2010年募集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24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90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269,553.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63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73,379,984.39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9,100,699.7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54,279,284.62元,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7日汇入贵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单支行开设的2000000190410000029634账户内,扣除环保核查费、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股份登记费、认购验资费和材料制作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050,304.5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51,228,980.07元(以下简称 2014年募集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4)第110ZC018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0年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6,578.0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36,418.59万元,专户利息收入投入159.4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7,986.56万元,2010年募集资金共计投入募投项目44,564.6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35.9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848.6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735.9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12.74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2010年募集资金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项目0.00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0年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6,578.0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36,418.59万元,专户利息收入投入159.4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7,986.56万元,2010年募集资金共计投入募投项目44,564.6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35.9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859.2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735.9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23.30万元)。

 (2)2014年募集资金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项目62,231.99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14,031.12万元,偿还银行贷款22,784.90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25,415.9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57,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890.9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5,951.5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5,890.91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60.64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8年12月13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08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1、2010年募集资金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23.30万元(扣除2013年度投入募集项目的利息收入159.45万元后的净额),已扣除手续费2.57万元。

 2、2014年募集资金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60.64万元(其中2014年度利息收入60.64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76万元(其中2014年度手续费0.76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0年募集资金

 1、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1年3月15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本公司将“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年产2,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及4万吨防水涂料项目”中的“一条年产1,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生产线” 实施地点改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工业园区,涉及变更募集资金8,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7.72%,由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实施。

 (2)本公司将“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年产2,0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卷材及年产2万吨防水涂料项目” 中的“一条年产1,0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卷材生产线”实施地点改为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工业园,涉及变更募集资金5,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1.08%,由岳阳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经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2年9月11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鉴于昆明市政府 “退二进三”工作尚未取得实质进展,昆明募投项目建设土地不能按时交付使用,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昆明”一条年产1,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生产线”实施地点改为徐州市卧牛山,实施主体变更为徐州卧牛山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卧牛山”),涉及变更募集资金8,000万元,占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17.72%。原昆明项目待土地交付后以自有资金实施。

 2011年9月27日, 本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徐州卧牛山公司建设防水材料生产研发基地项目的议案》,并于2012年7月24日公告了同新沂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徐州卧牛山防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本次变更后的 “一条年产1,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生产线”将作为卧牛山防水材料生产研发基地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3000万平方米”项目中的一部分。

 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经本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7,986.56万元(截至2011年1月14日),其中:锦州市开发区“年产1,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及4万吨防水涂料项目累计投入4,954.65万元;惠州市大亚湾工业开发区“年产1,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及2万吨防水涂料项目累计投入3,031.91万元。上述事项业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鉴证,并出具了京都天华专字(2011)第0005号《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本公司已将上述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临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如下:

 ■

 5、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情况

 2013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它募投项目的议案》。为合理配置资源,节约项目投资及相关费用支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将惠州市大亚湾工业开发区”年产1,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及2万吨防水涂料项目”和岳阳”年产1,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项目”投资完成后节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557.98万元全部用于锦州市开发区”年产1,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及4万吨防水涂料项目”建设。

 (二)2014年募集资金

 1、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

 3、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25,415.97万元(截至2014年8月11日),其中:唐山年产4,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及4万吨防水涂料项目累计投入7,765.05万元;咸阳年产2,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及4万吨防水涂料项目累计投入459.62万元;徐州年产9万吨防水涂料项目累计投入10,835.29万元;德州年产1万吨非织造布项目累计投入6,356.01万元。上述事项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4)第110ZC2097号《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本公司已将上述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临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如下:

 ■

 5、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情况: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0年募集资金

 经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本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二)2014年募集资金

 无。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

 ■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5-023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PTA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PTA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开展PTA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在场内市场进行,不在场外市场进行), 共投入资金(保证金)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

 根据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拟开展的PTA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聚酯切片(以下简称“PET”)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进行聚酯胎基布生产的重要原材料,近年来随着公司产能和业务规模的上升,对于PET原材料的需求量逐年上升,截至目前,公司每年生产所需要的PET用量在1.6万吨左右,全年PET采购成本约1.3亿元。而PET的上游化工品种为PTA。

 PTA与PET相关性0.92,价格高度相关,生产1吨PET需要0.85-0.86吨PTA。

 受其上游原材料石油价格的波动以及下游化工领域季节性的影响,PTA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的波动。PTA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原材料采购成本及库存价值有较大的影响。

 由于采购成本数额较大,有必要主动采取措施,积极降低原材料PET价格上涨的采购风险和库存价值的缩水风险,保证日常生产的平稳、有序进行。

 开展PTA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PTA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PET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PTA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PTA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预计交易数量、投入金额及业务期间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2015年全年拟对不超过8000吨PET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约占当年PET采购量的50%,对应的PTA数量为6800吨。相关情况如下:

 ①预计PTA保值数量不超过6800吨;

 ②拟套期保值最高持仓数量不超过3500吨;

 ③总计投入保证金及后续护盘资金不超过1500万元。

 如有必要调整交易数量和投入金额的,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执行。

 3、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PTA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和公司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套期保值操作可以降低PTA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设立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公司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应审查一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情况,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汇报审查结果。针对期货保值业务的主要风险点,公司拟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由于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而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公司拟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等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的影响,进而影响财务绩效。公司将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6、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链路,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公司将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PTA期货套期保值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PTA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2015年4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PTA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PTA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该项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因此,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同意公司开展PTA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上述开展PTA期货套期保值事项已经东方雨虹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套期保值事项系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的,有利于锁定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15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PTA期货套期保值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PTA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5-024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度大宗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资金管理模式要求和日常业务需要,2015年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继续开展大宗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的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现特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法审议程序的说明

 本次拟开展的大宗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2015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拟开展的大宗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说明

 随着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大宗商品特别是沥青、聚酯切片(以下简称“PET”)等现货的价格基本参照期货交易所的价格定价,企业通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已成为稳定经营的必要手段。

 由于公司沥青、PET材料需求量很大,材料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因此,有必要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以辅助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严格根据生产经营对大宗商品的需求规模确定开展套期保值的业务规模,同时公司建立期货风险测算系统,加强套期保值的风险管控。

 三、拟开展的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套期保值品种:2015年公司拟开展的大宗商品套期保值品种为沥青、PTA(PET的上游品种)。

 2、合约期限:公司所开展的所有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

 3、交易对手:大宗商品生产商、期货经纪公司。

 4、流动性保障安排:公司本次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为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期货套保账户资金投入限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其中沥青6000万元、PTA1500万元)。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如投入金额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依据相关内控制度及业务流程进行操作。

 5、其他安排: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比例及交易的杠杆倍数一般在10以内,到期采用差额平仓或实物交割的方式。

 四、管理制度

 依据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五、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及应对

 1、市场风险:为规避市场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作为大宗商品消费商,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套期保值时机与恰当的保值数量比例,避免由于现货与期货基差变化异常或过度保值造成重大损失。

 2、流动性风险

 公司根据生产需求产生的大宗商品采购计划,适时在期货市场进行保值,保值时考虑月份合约的流动性和月份合约间基差,尽量选择流动性好的期货合约,避免由于流动性差造成建仓成本和平仓成本提高。对远月有需求但远月合约流动性差,基差不合理的考虑利用近月合约保值再滚动移仓方式操作。

 3、履约风险:由于国内大宗商品套期保值是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电子化交易,各客户的保证金由证监会旗下的保证金监管中心监管,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强平风险:期货交易采取的是保证金收取制度,公司将对保证金与持仓之间的额度作出合理安排,避免由于持仓过大而市场反转时被强平造成损失。

 六、风险管理策略的说明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所需原材料保值、避险的运作,严禁以逐利为目的而进行的任何投机行为,保值数量控制在需求量的合理比例。在制定套期保值计划同时制定资金调拨计划,防止由于资金问题造成机会错失或持仓过大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风险。套期保值计划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严重损失。

 七、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3 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司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沥青、PTA的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该项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同意公司2015年度开展沥青及PTA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且套期保值业务的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上述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沥青、PTA的套期保值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套期保值事项系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的,有利于锁定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15年度开展沥青及PTA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且套期保值业务的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大宗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5-025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14]15号)的规定,发行的附回购义务的限制性股票应分类为债务工具。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变更日期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14]15号),公司发行的附回购义务的限制性股票应分类为债务工具,并进行追溯调整。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除下列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因会计政策变更导致的重大影响事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要求,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处理,对资产负债表相关列报项目进行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递延收益进行单独列报、资产和负债应当分别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列报项目进行调整;根据财政部《关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14]15号)的要求,公司对发行的附回购义务的限制性股票分类为债务工具。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13年、2014年的股东权益、净利润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单位:元

 ■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文件进行,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5-026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2015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15:00至2015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5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5年5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5年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7、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详情请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其他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4号楼公司证券部

 4、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2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10-85762629

 联系人:张洪涛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投票证券代码:362271;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第一步:输入买入指令;

 第二步:输入证券代码:362271;

 第三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详见下表: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第四步: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第五步: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①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②如果股东先对单个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单个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注意事项

 ①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②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21日下午15:00。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1:

 回 执

 截至2015年5月15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意见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5-02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5月6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4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届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以及保荐代表人将通过互联网就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5年5月6日下午15:00—17:00;

 二、会议选定网站名称及网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三、出席2014年年度报告说明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总经理刘斌先生、财务总监黄向明先生、独立董事苏金其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洪涛先生及保荐代表人郁韡君先生。

 四、会务联络

 1、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

 2、联系电话:010-85762629;

 3、联系人:张洪涛。

 届时,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上接B04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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