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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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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庄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惠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翁惠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对下属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宜

 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杉杉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杉杉电动汽车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增资4亿元人民币和4.5亿元人民币的事宜。(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手续尚在办理中。

 (2)日常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杉杉时尚服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尚品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期限为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2014年8月-2015年3月,时尚品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杉井商业管理(宁波)有限公司(原名“杉井不动产开发(宁波)有限公司”)发生委托销售关联交易共计1,111.31万元;时尚品牌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玛珂威尔服饰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星贸易有限公司发生服装加工关联交易119.42万元。

 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杉杉”)与关联方宁波杉杉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物产”)签订代理进口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湖南杉杉委托关联方杉杉物产代理进口业务发生额为3,185.21万元人民币。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5年上半年累计净利润预测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发生重大变动,主要系期内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宁波银行部分股权,获得投资收益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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