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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3日本公司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经核查,由于工作人员上传版本错误,该《通知》中部分内容有误,现对原通知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原通知“二、会议审议事项”中的第7、8项议案
原内容:
7、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8、《关于制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更正后:
7、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原通知“三、会议登记方法”之“2、会议登记时间”
原内容:
2、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更正后:
2、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5月11日—2015 年5月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三、原通知“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之“(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之“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中的第(2)项
原内容: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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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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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通知“附件二: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原内容: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召开的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单位(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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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该议案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更正后: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的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单位(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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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该议案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除上述更正外,原通知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