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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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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5-009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日前收到第一大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转交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28日作出的“(2015)高执字第18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原告)在其诉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离柳鑫瑞煤业有限公司、孝义市金岩电力煤化工有限公司、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该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中信公证处(2015)京中信执字00001号执行书进行裁定。并据此裁定将美锦集团持有的本公司8,3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予以冻结。

 根据美锦集团陈述,其为上述存在纠纷的借款合同的保证人。美锦集团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和相关各方正在就此问题进行沟通。鉴于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将进一步核查上述事项对本次重组可能带来的影响。同时,公司将积极敦促美锦集团尽快妥善处理上述事项,并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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