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5-44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监事。董事应参会10人,实际参会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董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在公司一名监事监督下统计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内蒙古晶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实施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2股的比例转增股本,转增股本实施前总股本为1,043,754,618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2,296,260,159股,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改情况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三条,增加以下内容: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向全体股东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0.1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09元),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2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前总股本为1,043,754,618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2,296,260,159股,新增股份于2015年4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原《公司章程》第六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3,754,618元。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96,260,159元。
3、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043,754,618股,公司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296,260,159股,公司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5-45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内蒙古晶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内蒙古晶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环电子”)目前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持有晶环电子20%的股份,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盛机电”)持有晶环电子80%的股份。
鉴于蓝宝石产业良好发展趋势,为加快晶环电子项目的建设和投产进度,公司拟与晶盛机电签订《内蒙古晶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约定,双方决定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继续投入资金,扩大经营规模,按照目前的持股比例,公司与晶盛机电对晶环电子进行同比例增资,公司拟向晶环电子增资6,000万元人民币,晶盛机电拟向晶环电子增资24,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完成后,晶环电子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0万元,公司与晶盛机电持股比例不变。
2、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增资事项系由公司投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晶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经济开发区工业二区宝力尔街
法人代表人:曹建伟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蓝宝石晶体材料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研发;自动化系统、机电设备、机电元器件、液压设备、液压元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机电设备维修。
3、晶环电子的经营情况:
截至2015年3月31日,晶环电子总资产27,322.71万元,净资产19,537.30万元;?晶环电子2015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649.23万元,净利润35.5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本次投资情况:
本次增资后晶环电子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公司将持有晶环电子20%的股份,晶盛机电将持有晶环电子80%的股份。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公司的优势,实现公司做大做强的目标,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2、本次增资对公司2015年的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3、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