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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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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04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开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万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万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49.94%,主要因为一是生产经营规模扩大,运营所需资金增加导致;二是募投项目进度较快,募集资金使用较多导致;

 2、工程物资较期初增加115.39%,主要因为公司新增园区建设,增加相应物资;

 3、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39.14%,主要因为本期预付的工程款和设备款增加;

 4、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下降30.27%,主要因为上年末计提年终奖于本期发放;

 5、应交税费较期初下降45.55%,主要因为公司上年末计提的企业所得税于今年缴纳;

 6、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412.62%,主要因为本期计提应付债券利息,债券利息按季计提,到年末支付;

 7、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46.67%,主要因为一年内到期的递延收益减少;

 8、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减少70.61%,主要因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

 9、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减少66.87%,主要因为本期初增值税留抵税额较大,本期公司流转税纳税额较少,相应附加税也减少;

 10、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101.34%,主要因为控股孙公司清美通达锂能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去年同期盈利,本公司上年同期对其采用权益法核算,本期已纳入合并范围;

 11、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9.64万元,增幅为188.20%,主要因为发生对外捐赠7万元及其他非经常性支出增加影响;

 12、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43.12%,主要是因为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导致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

 1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92.43%,主要因为销售规模增长,销售收现增加;

 1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70.40%,主要因为生产经营规模扩大,采购资金增加;

 1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44.30%,主要因为生产规模增加,人员增加,支付工资也相应增加;

 1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62.51%,主要因为本期购买设备、土地及基建的投资增加;

 1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55.88%,主要因为生产经营规模增长,银行贷款规模增加;

 1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63.23%,主要因为贷款规模增加,按合同偿还金额增加;

 1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17.62%,主要因为本期发放2014年现金股利;

 20、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去年同期增加101.29%,主要因为本期汇率变动,使汇兑收益同比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2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同时于2015年3月5日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2.36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42,718,666股(含242,718,666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已于2015年3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目前,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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