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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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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5-011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郑洁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的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建津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刘子珑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刘子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附件:

 刘子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1998年7月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1998年8月至2010年6月,在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任财务部主管;2010年7月至2014年4月在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任财务部部长;2014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部主管。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5-012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主席姚培春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姚培春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5-013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4月23日,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修订和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下统称“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企业会计准则。同时,财政部2014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后,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如下:

 ■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会计科目追溯调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5-014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医药集团”)、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药业”)、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药业”)、天津金益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益担保”)等四家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具体出资情况为:天津医药集团出资人民币2.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0%;中新药业出资人民币0.7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5%;天津药业出资人民币0.7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5%;本公司出资人民币0.7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5%;金益担保出资人民币0.2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均以货币方式出资。由于天津医药集团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中新药业、天津药业、金益担保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张建津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尚需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天津医药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津

 成立时间:1996年6月27日

 注册资本:137400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参股;各类商品、物资的批发、零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化妆品、日用百货、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玻璃仪器、纸制品、橡胶制品、净化设备及材料、卫生保洁消毒用品、家用电器、通讯器材销售;仪器仪表维修;展览展示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会议服务;广告业务;医药产品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劳务服务;计算机及软件调试维修服务;摄影、冲印服务;干洗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地产开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销售;注射穿刺器械、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销售;普通诊察仪器、物理治疗及康复仪器、器械、中医器械、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诊断试剂(按药品管理的除外)、医用制气设备、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口腔科设备、器具及材料、光谱辐射治疗仪销售;基础外科(口腔科、妇科)手术器械、医用供气输气装置、医用冷敷器具、医用X胶片及处理装置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天津医药集团(合并报表口径)总资产为5201245.63万元,净资产为2157725.90万元,2014年度的营业收入为2137912.74万元,净利润为80064.81万元。

 (二)中新药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17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强

 成立时间:1981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73930.872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西药制剂、化学药品原药制造(3810)化学药品制剂、新草药、医疗器械、营养保健品、化学试剂加工、制造、批发、零售;中药外配加工;卫生用品、健身器材、生活及环境卫生用消毒用品、药物护肤产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家用电器、日用杂品、烟批发、零售;仓储、宣传广告、技术开发、转让、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计算机及软件、分析仪器的代购、代销、批发、零售;计划生育用品零售;药用设施租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有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中药材收购;下列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医疗包装材料、畜用药、饵料添加剂、饲料、饵料、畜禽药品制造、饲料添加剂制造、牲畜饲养、淡水动植物养殖、餐饮、会议服务;定型包装食品、食用油、副食、调料零售;纯净水、卫生用品制造;定型包装饮用水;瓶装纯净水生产经营;饮料;固体饮料;茶饮料生产经营;限分支机构经营:抗生素、生化药品的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中医科、内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针灸科专业、生物制品、诊断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制剂销售;包装印刷;道路运输;酒(黄酒、酒精)糖、茶、饮料品、蜂产品代购、代销;麻醉药品(限罂粟壳);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质同化剂;肽类激素的批发;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生物工程及生物制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的研究开发与销售;保健食品批发经营(片剂类、硬胶囊类、袋泡茶类、口服液类)(以上经营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新药业(合并报表口径)总资产为543720.74万元,净资产为294663.61万元,2014年度的营业收入为708687.93万元、净利润为37943.66万元。

 (三)天津药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9号

 法定代表人:李静

 成立时间:1988年7月9日

 注册资本:67497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制剂、中成药、中药材、化工原料、葫芦巴胶的制造、加工和销售;技术服务及咨询;承包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企业;劳动服务;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自有房屋出租;限分支机构经营:保健食品制造、加工、销售(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天津药业(合并报表口径)总资产为950665.09万元,净资产为538124.08万元,2014年度的营业收入为219768.01万元、净利润为63811.47万元。

 (四)金益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金益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72号

 法定代表人:杨庆文

 成立时间:2003年10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租赁担保、经济合同担保;投资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对医药、金融、高新技术、制造等行业投资及管理(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金益担保(合并报表口径)总资产为35509.34万元,净资产为15059.21万元,2014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440.91万元、净利润为452.56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以登记机关登记地址为准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上述财务公司相关注册信息最终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内容为准。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天津医药集团、中新药业、天津药业、金益担保、本公司

 2、出资情况:由本公司与天津医药集团、中新药业、天津药业、金益担保等四家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其中天津医药集团出资人民币2.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0%;中新药业出资人民币0.7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5%;天津药业出资人民币0.7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5%;本公司出资人民币0.7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5%;金益担保出资人民币0.2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3、出资人的权利

 出资各方按其投资所占公司股权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出资各方可通过转让等途径处置其所持公司股权;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其他权利。

 4、出资人的声明和保证

 出资各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合法合规经营,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其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各方保证及时认缴出资、资金来源合法;各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各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5、出资人的违约责任

 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过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纠纷的处理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议解决不成,则应将争议递交财务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对部分条款的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履行。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公司的设立,有利于优化资金配置,节约资金成本,提升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产生产融结合效应,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

 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0.75亿元参与设立财务公司,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4-015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3月31日发布了201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5年5月5日(星期二)下午14:15-16:30举行“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天津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dqhd/tianjin/)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人员有:董事长郑洁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马霏霏女士、副总会计师丁雪艳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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