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盾安环境,股票代码:002011)于2015年4月21日、4月22日、4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并于2015年4月21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15年4月21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该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公告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