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099 公司简称:太平洋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李长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弟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曹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修改了会计政策,并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适用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月29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配股相关议案。根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5年配股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目前,公司已向监管部门报送配股发行申请文件。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关于股东回报的承诺

 公司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公司对股东做出如下承诺: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在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等因素,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分配股票股利的,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在利润分配时所处发展阶段由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公司原则上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2014年4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发行股票7亿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14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其中,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华信六合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的15,000万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转让。2014年10月,公司完成2014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北京华信六合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限售的股份增至22,500万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5-36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15年4月17日发出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七位董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提高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公司可授信总额度)提高到170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5-37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

 在西安等地设立8家分支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关于核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西安等地设立8家分支机构的批复》(云证监许可〔2015〕8号)。根据该批复,公司获准在上海市、陕西省西安市、湖北省武汉市各设立1家分公司,在北京市、湖南省长沙市、深圳市、厦门市、湖北省武汉市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

 公司将依法依规为新设分支机构配备人员,健全完善制度、业务设施和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完成分支机构设立及工商登记等事宜及申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