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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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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097版)

 49,416.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项目建设。

 2013年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954号文核准,2013年12月公司向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3,580,000.00股股票,发行价格为3.12元/股。2013年12月27日收到认缴资金63,516.96万元,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1,460.89万元,律师费用47.17万元,审计费2.83万元,会计师验资费用3.77万元,评估费52.83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61,949.47万元。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3)第256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722,162,097.28元加上利息净收入7,737,189.45元,合计729,899,286.73元,已全部投入59#通用泊位和焦炭专业化泊位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建设银行连云港港口支行32001659036050629535”余额为0。

 2011年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494,161,994.99元加上利息净收入7,821,293.17元,合计501,983,288.16 元,已全部投入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专户“建设银行连云港港口支行32001659036052509331”和“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327006021018010166150”余额均为0。

 2013年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619,494,661.46元加上利息净收入 869,189.88元,合计620,363,851.34元,已完成了对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75%股权的收购工作,支付对价464,770,000.00元;累计支付55#--57#通用泊位项目工程款129,212,246.41 元;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327006021018010211352”余额为26,381,604.93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应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和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15)第1666号)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15-016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关联交易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共有8名董事,关联董事李春宏、王新文、李传贵、卞文武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

 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的意见为:2014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2014年实际发生额的基础上,结合年度经营计划对公司2015年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重大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较为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审核意见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规定签订了交易合同,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将按规定回避表决。

 (二)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2014年公司为江苏连云港港物流控股有限公司、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和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提供的港口作业服务发生额合计为5,325.47万元,远低于2014年预计数11,000万元。

 主要原因是因宏观经济形势严峻,以上四家公司作为一个综合经营实体主营业务量同比2013年有所下降,公司为其提供的作业服务同趋势变动;而2014年预计数则以2013年实际发生额为基数按增长20%-30%预测所得;由此导致了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数差异较大。

 (三)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5号

 法定代表人:白力群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际国内集装箱及散杂货装卸、仓储、中转、驳运、旅客运输、理货、船舶代理、内外贸货运代理;物资供应、港口铁路运输、供水、供电、港口通信及工程;船舶供应、港口生活服务、港口信息产业、保税业、房地产开发等。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港口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截止2014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54.82%的股份。

 截止2014 年12 月31 日,港口集团资产总额428.47亿元,净资产132.78亿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8.55亿元,实现净利润2.4亿元。

 (二)江苏连云港港物流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连云港市连云区新海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孟宪牛

 注册资本:207,091,745.13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实业投资;停车场管理服务;集装箱及货物装卸服务;集装箱拆装箱、修理;国内货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在连云港口岸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等。

 江苏连云港港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物流控股)是港口集团物流板块经营核心,是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自2014年起,同属物流板块的港口集团全资子公司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归由物流控股按照分公司模式管理经营,对外保留独立法人资格。

 截止2014 年12 月31 日,合并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三家公司财务数据在内,物流控股资产总额19.62亿元,净资产9.00亿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00亿元,实现净利润-1,435.57万元。

 (三)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金港湾国际商务大厦4A层

 法定代表人:徐庆文

 注册资本:2,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在连云港口岸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船舶代理及货物代理的水路运输服务业务(含对船、货、集装箱、船员的服务),国际货运代理等。

 公司控股股东港口集团党委委员、副总裁孟宪牛任此公司副董事长,因此为公司关联方。

 截止2013年12 月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0,720.65万元,净资产6,689.92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82.07万元,实现净利润1,385.67万元。

 (四)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住所:连云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孙立家

 注册资本:45,52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粮食、蔬菜及相关植物产品的储藏深加工;蛋白饲料的开发、生产;棕榈油及其衍生产品(起酥油)的深加工;销售上述自产产品;植物油仓储。

 公司控股股东港口集团党委委员、副总裁陈光平任此公司董事,因此为公司关联方。

 截止2014年12 月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1.72亿元,净资产9.78亿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27亿元,实现净利润306.17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合同签订情况

 1、自2001年起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近三年公司每年均履行重新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2、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公司已与物流控股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涵盖范围包括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4、公司已分别与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均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1、土地使用权租赁根据苏政办发(1998)50号文确定的土地租赁价格为6元/平方米·每年执行。

 2、购买燃材料按照公开市场价格水平执行。

 3、购买生产用电按照江苏电网销售现行价格加上二次供电成本执行。

 4、提供港口作业服务按照公司现行港口作业包干费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服务优势投入公司生产运营,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运营的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15-017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修订《内部控制手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规范内部控制流程,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现行《内部控制手册》进行了补充修订。

 本次补充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次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一、补充修订说明如下:

 1、增加了“第14章 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损失处理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原第14章及以后的章节顺次递延一章。

 2、“第23章 人力资源管理内部控制实施细则”添加了“23.3.5 计件工资定额制定、修改业务流程 ”、“23.3.6 计时工资发放与管理业务流程”、“23.3.7 计件工资发放与管理业务流程”、“23.3.8 奖金发放与管理业务流程”、“23.4.5 人力资源薪酬发放内部控制实施细则”等五节内容。

 3、“28.3.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添加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性标准”的内容;“28.3.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添加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性标准”的内容。

 二、补充修订的详细条款如下:

 第14章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损失处理内部控制实施细则

 14.1 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损失处理管理目标

 14.1.1 业务目标

 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损失处理的业务目标是指公司在未来经营不确定性过程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具体会计业务,具体如图14-1所示。

 ■

 图14-1 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损失业务目标

 14.1.2 财务目标

 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损失财务目标是指在公司实施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损失内部控制过程中,在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损失的计量、会计核算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具体如图14-2所示。

 ■

 14-2 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损失财务目标

 14.2 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损失业务风险

 14.2.1 经营风险

 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损失经营风险是指在公司实施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损失内部控制过程中因审批不严格、业务流程不规范、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各种风险,具体如图14-3所示。

 ■

 图14-3 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损失经营风险

 14.2.2 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损失财务风险

 公司实施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损失内部控制过程中的财务风险如图14-4所示。

 ■

 图14-4 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损失财务风险

 14.3 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损失业务流程

 ■

 14.4 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损失业务流程相关细则

 ■

 14.5 检查资料

 √资产减值和坏账损失处理方案

 √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损失处理方案的审批文件

 √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损失的董事会决议文件

 √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损失的定期检查报告

 第23章人力资源管理内部控制实施细则

 23.3人力资源业务流程

 23.3.5 计件工资定额制定、修改业务流程

 ■

 23.3.6 计时工资发放与管理业务流程

 ■

 23.3.7 计件工资发放与管理业务流程

 ■

 23.3.8 奖金发放与管理业务流程

 ■

 23.4人力资源业务流程相关细则

 23.4.5 人力资源薪酬发放内部控制实施细则

 ■

 第28章 内部控制执行检查与评价

 28.3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和关注的重点,确定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具体认定标准。

 28.3.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量标准如下表:

 表28-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量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性标准如下表:

 表28-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性标准

 ■

 28.3.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量标准如下表:

 表28-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量标准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性标准如下表:

 表28-4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性标准

 ■

 《内部控制手册》(修订稿)因内容较多,未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网站。

 投资者如想查阅了解《内部控制手册》全本内容,可与公司联系索取。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18-82387588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15-018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

 连云港新东润港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解散清算连云港新东润港务有限公司(下称:新东润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连云港新东润港务有限公司的议案》,新东润公司将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依法进行解散清算。

 新东润公司将依法成立清算小组,制定清算方案,开展人员资产业务处置、债务清偿、财产分配、工商税务注销等相关清算工作。

 二、新东润公司基本情况

 新东润公司于2012年7月由公司与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新东润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公司出资1,020万元,占股比51%;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出资980万元,占股比49%。

 2014年12月,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新东润公司49%股权对外转让。2015年1月,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购入了该部分股权。

 新东润公司通过租赁33#散粮泊位和筒仓等配套资产设施经营粮食等散杂货的港务装卸、堆存及管理业务。

 新东润公司因泊位单一不能调剂使用,筒仓规模偏小带来货物灌包、堆存、转场等中间物流成本较高,自设立以来一直处于微利和亏损状态。

 新东润公司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解散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新东润公司解散清算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由于其经营规模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2015-019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路18号港口大厦23楼2316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5日

 至201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审议、审查通过,详见2015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公告。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5个工作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11、12、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 登记时间:5月14日(星期四)9:00--11:30和13:30—17:00

 (三)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8-82387588 传真号码:0518-82380588

 联系人:刘坤 高雅堃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路18号港口大厦22-23层

 邮政编码:222042

 (二)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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