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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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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2014年12月29日,浙江物产集团与浙江综资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浙江物产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152,497,693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6.13%),以协议方式转让予浙江综资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为浙江综资公司。2015年2月2日,公司收到浙江物产集团转来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55号),同意上述股份转让事宜;2015年4月2日,公司收到浙江综资公司转来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51号),核准豁免浙江综资公司因协议转让而持有公司152,497,693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6.1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浙江综资公司会适时将取得的公司上述股权无偿划转给浙江交通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浙江交通集团。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全球经济延续弱势复苏态势,我国经济处于向新常态过渡的阶段。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钢铁行业也进入“低增长、低价格、低效益、高压力”的“三低一高”新常态。?随着国家改革的深入,经济降速提质,国内钢铁产量、钢材需求、铁矿石需求也逐渐进入峰值平台,行业供求矛盾凸显。汽车方面,我国汽车行业产销规模均得到快速发展,产量增速总体快于需求增速,供过于求的局面加速形成,加之汽车流通市场竞争激烈,汽车经销商面临巨大挑战。

 面对国内外严峻的经济环境,公司以“夯实基础,优化提升存量业务,把控风险,寻求拓展增量业务,加快推进由传统的贸易商向供应链服务集成商转型升级”的工作指导思想,着力推进业务转型升级和管理提升,各项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公司运营质量显著提升。

 2014年,公司围绕战略目标,紧扣年初的经营计划,强化业务转型升级,优化提升竞争力,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0.91亿元,同比降低6.9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389.93万元,同比增长5.55%。实物量方面,销售各类钢材642.48万吨,同比增加15.88%;整车30,772辆,同比增长3.82%;铁矿石135.57万吨,同比降低76.92%。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1)原材料贸易板块集成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和营销方式,大力开发终端客户,通过供应链上的生产、销售、物流、金融、客户等各种资源的组织整合,打造生产性服务集成商模式,充分发挥公司差异化竞争优势,取得的服务集成收益效果明显。

 (2)钢铁电商推进富有成效

 2014年,公司电商平台系统不断完善,供方平台、终端配供功能开发上线,电商商业模式逐渐清晰,“中拓钢铁网”线上交易量大幅增长,全年交易量达280万吨,同比增长803%,线上订单数45,948笔,同比增长370%,新增交易会员2680家,同比增长250.79%,平台累计会员数6005家;2015年一季度线上交易量为115万吨,同比增长401%,线上订单数14,577笔,新增交易会员536家,平台累计会员数达6540家。为打造“基于移动互联技术,以客户价值为导向的供应链服务集成商”的战略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汽车板块运营质量有所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初计划,在加快汽车综合服务网络布局和资源渠道建设的同时加强了4S店内部运营管理,提升运行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重点拓展和提升了售后维修、汽车保险、消费信贷及融资租赁等汽车后服务业务。此外,公司积极进入汽车电商,制定了汽车网络营销实施方案,全面参与汽车互联网营销,积极提高各店的汽车电销占比,增加电商客户的导入,提高电商成交比率,全年通过网络销售的汽车达到1788辆,网销比例最高的店达到35%。出租车板块,积极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服务水平,全年增加出租车经营权90台,公司出租车总量达到1293台,规模效益保持稳定增长。

 (4)物流基地建设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高星物流园项目配套建设。完成了高压杆线迁移,消除了整体规划布局及后续发展的不利因素;加工中心投入营运,并启动铁路专用线建设,大大提升了配套服务能力;目前,省内中大型商家入住达50多家,园区吞吐量不断增加,全年完成吞吐量59.2万吨。

 (5)管理提升有重要举措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全面加强风险管控,在客户选择、资信分析、合同拟定、条款审核、收发货物、款项收付、单据管理等管控措施及工作机制上,进一步强化了涵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风险管控体系;建立了风险责任制和问责机制,明确了责任主体;妥善处理风险往来,积极通过供应链合作模式的优化来防范风险。

 在努力提升管理水平方面,全面梳理公司制度体系,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优化管理流程,将事务性的管理工作下放到子公司,因地制宜发挥各子公司的内在动力和创造力;加强人才招聘、培训培养、轮岗交流等基础工作,提升团队能力素质;按照“精干、高效、协同”原则,优化调整公司的组织架构。

 公司作为湖南省大宗商品流通行业第一家上市企业,随着近几年的不断发展,在企业品牌形象、行业经验沉淀、营销网络体系、供应链服务集成、钢铁电商平台、汽车综合服务、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

 (1)企业品牌形象。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上市企业的品牌信誉、在行业内的影响力是公司宝贵的无形资产,对公司业务的有效拓展具有较强促进作用。

 (2)行业经验沉淀。公司拥有深厚的流通运营历史及文化背景,行业经验、管理机制及专业化人才等方面优势明显。

 (3)营销网络体系。公司有效占据湖南、湖北、广西、四川、云南、贵州、甘肃、重庆等中西部 “七省一市”市场,网络体系协同效应明显,为公司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4)供应链服务集成。公司秉承“上控资源、中联物流、下建网络”的发展思路,打造“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 三位一体化运营模式,实现多业态的协同发展,可提供资源分销、代理采购、定制加工、配送运输、货物仓储、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冶金供应链服务集成能力较强。

 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正稳步推进钢铁行业的淘汰落后产能、环保治理工作,主要是为了促进环境治理和解决钢铁行业长期产能过剩的问题。钢铁流通业作为钢铁行业的中间环节,在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上游产能过剩,下游需求不旺的情况下,仍将继续面临微利经营的行业困境。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未来的市场将是大型的钢铁流通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完善上下游产业链,与钢厂形成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并通过建设物流、加工、配送、电子商务等平台为上下游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逐步实现从传统钢铁贸易商向钢铁综合服务集成商的转变。

 近年来随着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经销商之间竞争日趋激烈,传统的4S店销售模式已难以满足市场需求,整个行业将面临洗牌。由于能源、环保方面的压力,政府推出多项政策手段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新能源汽车、节能汽车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汽车流通服务也将呈现新的格局。汽车租赁、维修保养、二手车交易、废旧车回收等后服务市场发展极具潜力。

 (二)公司发展战略

 在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公司秉承 “效益为上控风险、转型升级优结构、深化改革增活力、转变作风提素质”的工作方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区域市场和资源优势,提升竞争力;以强化服务网络和优化业务结构为战略抓手,做强钢铁贸易和汽车贸易及后服务两大主业。通过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创新业务模式等手段,努力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三位一体的商业模式;通过资源整合、业务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上控资源、中联物流、下建网络,着力打造供应链服务集成平台,实现盈利能力显著提升;通过向服务集成商、产业电商、产业金融服务商转型和资本收益、投资价值、治理体系升级,逐步实现“基于移动互联技术,以客户价值为导向的供应链服务集成商”的战略目标。

 (三)公司2015年经营计划

 2015年,为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得到有效推进,公司将以质量效益为中心,加大转型升级和管理提升的工作力度,着重采取以下经营措施:

 1、着力打造原材料贸易板块“六有”能力

 (1)上游钢厂有紧密合作。钢厂是钢铁供应链的最重要组成部分,要以市场化导向、共创价值的原则,因企制宜与钢厂探索合作模式,建立牢固的战略合作关系,力争实现上下游供应链的集成服务。

 (2)配供配送有持续提升。终端配送是我们基于供应链集成服务的基石。2015年公司将集中精力大力发展终端客户,提高终端客户占比,确保配供配送业务持续拓展提升。

 (3)电商业务有全面突破。“中拓钢铁网”作为公司的一号工程,公司将持续强化电商平台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并通过钢厂资源加盟、终端配送扩大和平台技术进步,提高电商交易量,打造国内钢铁电商的领先品牌。同时,加快电商物流的能力建设和布局,进一步推进钢铁电商供应链金融服务。

 (4)供应链服务有集成能力。2015年公司将深度挖掘上下游两类客户需求,上游下游一体化运作,大力拓展上游钢厂的原材料配供业务;内外贸一体化运作,重点开拓钢铁出口、铁矿石进口及焦炭的配供配送业务。

 (5)现货期货有对冲应用。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善于发现价格的功能,把握期现基差变化的规律,开展期货套期保值、虚拟钢厂套利等业务来规避现货经营风险,抓住有利机会开展行业对冲套利,获取收益。

 (6)风险控制有可控保障。按照“风险管控第一、效益第二、规模第三”的原则,利用完善的客户评价、信用管理、合同评审和风险评估等方面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涵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风险控制体系。树立以我为主的风险防范意识,掌握经营主动权。同时,加强和发挥统管人员的“下达上报、现地现物、专业底线”的职责作用,结合横向的风险管控架构和纵向的层级审批制度,严防风险。

 2、汽车板块要“六提”运行质量

 (1)提升新车营销质量。坚持厂商合作、以我为主的原则;严格控制采购成本,确保合理的销售毛利率;把握进货节奏,保持合理库存当量。积极组织和全面实施互联网营销,全面进入各主流互联网销售平台,全面建设适应互联网营销的组织架构和人才队伍。

 (2)提升后服务运营质量。全面提升维修毛利率,用品毛利率、提升劳动生产率和新车用品销售规模。

 (3)提升净资产收益率。各4S店在控制合理负债的前提下,逐步提升净资产收益率;支持高效企业发展,处置负效和低效企业,杜绝亏损单位的存在。

 (4)提升控制费用能力。严格控制固定成本,提高变动成本和人力资源的有效价值输出,对新设业务单元根据规模实行定额预算管控。

 (5)提升投资价值。慎重对待新4S店的投入,对优势品牌、优势区域、前景好的4S店,采取并购模式发展。加强互联网和后服务平台投入,加快推进汽车消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向汽车服务集成商转型。

 (6)提升劳动生产率。合理控制4S店人数,提高各环节的劳动生产率。

 3、积极稳固发展出租车及物流业务

 出租车板块,重点推进强化满意度考评,强化精细化核算,强化安全生产的“三强”工作。外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加强乘客满意度的考评工作;内部要实施精细化核算,提升运营质量,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同时积极面对和探索互联网用车新趋势带来的新挑战和商业机会。

 物流板块,重点做好增加吞吐量和剪切加工量、增强电商库服务水平和运行能力。加快推进高星物流剪切加工线的投入产出,做好高星物流招商、现场生产管理、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加工产业集群项目建设等工作。

 4、着力提升资产收益率

 (1)加强银企合作。通过与银行深化合作,扩大授信规模,创新金融产品,节约利息支出。通过上市公司平台,探索发行公司债、私募债、短融等金融产品,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

 (2)推进产融结合。在突出强化金融服务功能,掌握有效货权、产权、抵押物等资产主动权,防止风险事项的前提下为客户做好供应链配供配送、仓储物流、剪切加工、抵押融资等集成服务,提升企业竞争力。

 (3)梳理优化低效资产,提高资产效率,支撑主业发展。

 5、着力提升公司治理体系

 完善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业务管理、投资管理、风险管控、物流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加强整改,执行到位。

 (四)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简要说明

 为完成2015年的经营目标,确保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公司预计2015年平均需要人民币40亿元流动资金投入业务运营,以满足公司业务资金需求。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

 未来国内钢铁行业的供需矛盾仍将持续,短期内难有很大改观,公司原材料贸易板块业务对经营者水平要求越来越高,且将面临诸多风险。

 公司通过对重大风险的评估显示,经营中现货库存跌价风险、合作商信用风险、货物监管风险、国家政策及行业风险是公司2015年面临的主要风险。

 1、现货库存跌价风险

 公司钢铁板块日常经营中现货库存可能面临较大的跌价风险。

 对策:为规避日常经营中现货库存带来的跌价风险,公司在库存管理策略方面采取低库存量、快进快出的运作模式,缩短库存周转期,降低跌价风险。如遇阶段性高库存跌价风险,公司将利用期货套期保值工具在金融市场进行风险对冲,以锁定经营中的合理利润,防范跌价风险。

 2、合作商信用风险

 钢铁行业存在赊销交易,且交易金额巨大,在行业和市场环境恶劣的情况下,部分合作商存在经营困难,如合作商选择不慎,将给公司带来较大资金风险。

 对策: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商资信调查工作,选择有实力的合作商;并对合作商进行评估分级和授信管理;同时尽量采用资产抵押和其他有效担保手段,以降低合作商的信用风险。

 3、货物监管风险

 钢铁贸易离不开物流,而目前国内的钢铁物流服务企业实力参差不齐,管理规范程度不够,业务过程中存在货物失控的可能,进而发生货物风险。

 对策:严格储运供应商的资质管理,选择有实力、管理规范的储运供应商进行合作;同时加强对货物的交接管理,重点做好物流跟踪和实物盘点工作。

 4、国家政策及行业风险

 公司所在的钢铁行业景气度与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容易受到国家对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等行业调控政策的影响。

 对策:加强关注相关的国家政策及行业情况,客观分析和研究市场,采取有效的措施灵活应对,重点防范库存及资金风险;主动把握和创造经营机会,确保达成公司经营目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已按要求于2014年7月1日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执行新准则对比较财务报表影响说明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根据新修订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将原成本法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纳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权益工具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原资本公积中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予以调整,根据列报要求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元

 ■

 3、其他新准则对比较报表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减少4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2.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5-19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在长沙市五一大道235号湘域中央1号楼四楼公司总部428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方式表决的董事2人,分别为吕洪仁先生、乔文骏先生),监事会5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袁仁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5-20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5-21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80,257,519.26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75,172,945.43元,提取盈余公积8,025,751.93元和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16,530,290.10元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874,422.66元。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30,605,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26,448,464.1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5-22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关于公司2015年度新增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5-23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关于公司2015年度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5-24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5-25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袁仁军先生、张飚先生、姚俊先生回避了表决。

 十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三、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四、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五、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5-27公告)

 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5月15日(周五)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中,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三、十四项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以上议案中,第一、四、五、七、九、十、十一、十三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三项议案需由独立董事在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5-22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 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追溯调整,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一)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根据新修订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将原成本法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纳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权益工具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元

 ■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和本年度各报告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二)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原资本公积中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予以调整,根据列报要求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元

 ■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仅对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5-23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新增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拓”、“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新增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贸易型企业的特点,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为妥善解决2015年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问题,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第五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2015年度为21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67,900万元额度的担保,并同意重庆中拓钢铁有限公司为湖北中拓博升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中拓”)提供20,000万元的担保。

 现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15年度拟增加为控股子公司湖南中拓瑞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拓瑞鑫”)提供1,500万元担保,该担保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起一年内有效(在该期限内,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所有担保合同项下的债务,公司均承担担保责任);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中拓拟为公司提供20,000万元担保,该担保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起一年内有效。

 2015年度,增加上述担保事项之后,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度为309,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282.17%。其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度为269,400万元, 在此额度内,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中拓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湖南中拓瑞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住 所 宁乡县白马桥乡仁福村(食品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王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 2013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 品牌汽车销售;汽车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汽车援救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上牌代理服务;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清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拓瑞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2,979.43万元,负债总额为 1,979.43万元,净资产总额为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44%。中拓瑞鑫2014年度暂未经营。

 中拓瑞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5%股份。

 中拓瑞鑫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因受地域、时间、资金实力等限制而未能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将要求其向本公司提供股权质押等担保措施,或由被担保对象以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以确保担保的公平、对等及公司财产的安全。

 2、湖北中拓博升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住 所 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都市工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 梁靓

 注册资本 15,000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9年1月9日

 经营范围 矿产品(不含石油及石油制品)、建材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湖北中拓经审计资产总额75,481.27万元,负债总额为41,528.62万元,净资产总额 33,952.65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61,644.71万元,净利润 1,751.53万元。

 湖北中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

 上述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事宜尚未签署协议,未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中拓瑞鑫、湖北中拓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拓瑞鑫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及中拓瑞鑫的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中拓瑞鑫属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其控制权,因此,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41,397.24万元(含4,200万美元,折算汇率为1美元=6.2132人民币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28.95%。其中,公司对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和4,200万美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02,301.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93.30%。除上述担保事项,公司未向其它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发生。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5-24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6号——衍生品投资》的相关规定,结合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2015年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本次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二、交易的必要性说明

 公司作为中西部地区具有影响力的钢铁贸易商,业务规模大,终端客户多,为满足客户保供需求,公司保有必要的现货自营库存,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实现稳健经营,同时促进业务转型发展,2015年公司将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期货管理办法》继续开展套期保值和套利业务。

 三、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选择期货经纪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和套利业务。

 2、交易品种:期货交易所上市的螺纹钢、热轧卷板、铁矿石、焦炭、煤炭及其他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的交易品种(增加交易品种需董事会确认;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品种除外)。

 3、交易数量: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现货自营库存总量(包括采购成本已经锁定但供应商未发货或已发货未到货的资源数量)和工程项目锁价销售合同未执行总量为最高期货卖出、买入套保头寸限额。

 4、保证金最高金额为:根据最高持仓量确定最高保证金。

 5、期货风控小组:风控分管领导、相关事业部总经理、风控审计与安全法务部、经营管理部、物流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和资金运营部的责任人组成。

 6、董事会要求风控审计与安全法务部(期货交易的监督部门)对公司期货交易的合规性进行核实和监控,负责对《公司期货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定期通过期货账务数据核对、流程原始单据等对公司期货操作情况进行稽核,至少每半年一次,每次稽核后应出具正规稽核报告报送总经理及相关领导和部门。

 7、有效期: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时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四、管理制度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了《公司期货管理办法》。

 五、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风险分析:因期交所交易制度设计完善、钢材、铁矿、焦炭期货合约成交活跃、保证金监管严密,公司期货交易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信用和资金风险较小。鉴于期货的金融属性,交易合约价格走势可能存在阶段性的与基本面的反向偏离,导致不利基差(期现价差)的发生而面临一定的基差风险,但从一般规律来看,期货合约价格与现货价格变动趋势总体上趋于一致,因此基差风险属可控范围。

 控制措施:

 1、公司为规范期货套期保值的交易行为,加强对套期保值的监督管理,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已制定了《公司期货管理办法》,并定期对制度进行完善与修订,《公司期货管理办法》对公司套保套利的原则、条件、交易的实施、资金管理、头寸管理、止损机制等以及相应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进行了详细规定;

 2、公司成立期货风控小组,按《公司期货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对公司的套保套利策略、套保套利方案、交易管理进行审批和监督;

 3、具体操作上,交易指令严格审批,交易资金严密监管,指令下达与交易下单分离,持仓情况透明化,动态风险预警报告、监督部门定期审计等,均符合内控管理的要求。公司坚决禁止投机交易。

 六、套保风险管理策略说明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各业务单位现货自营库存或工程项目锁单保值、避险的运作,严禁以投机为目的而进行的任何交易行为,套保头寸控制在现货库存或项目锁单量的合理比例以内。针对现货库存或项目锁单,适时在期货市场进行卖出或买入套保。

 在制定套期保值计划的同时制定资金调拨计划,防止由于资金问题造成机会错失或持仓过大导致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的风险。套期保值计划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时造成严重损失。

 七、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的螺纹钢、热轧卷板、铁矿石、焦炭、煤炭等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衍生品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核算原则:

 (一)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二)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活跃市场价格计算变动,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九、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减少钢材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库存跌价风险,锁定工程配供业务利润,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已就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建立健全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等相应的内控制度并能够有效执行;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5-25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上年度与关联方签订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于2015年初重新签订协议,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与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将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根据2015年度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对2015年度累计发生的与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预计。

 (一)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袁仁军先生、张飚先生、姚俊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获得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住 所 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445号

 法定代表人 王其达

 注册资本 49,271.1564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时间 1999年1月1日

 经营范围 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矿物油(不含成品油)、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煤炭(无储存)、沥青、电子产品、花卉、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汽车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和进出口业务、废旧金属制品的回收。预包装食品、酒类的批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5月23日)。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浙江物产国际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76,813.33万元、净资产112,013.00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99,125.26万元,净利润21,258.98万元。

 浙江物产国际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物产集团之控股子公司。

 2、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 杭州市凤起路78号

 法定代表人 董明生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1963年1月1日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增值电信服务(范围详见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5月11日);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除外),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自有房产出租,物业管理,停车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期货、证券咨询),市场经营管理。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浙江物产金属未经审计总资产1,172,699.29万元,净资产363,409.61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7,313,343.12万元,净利润48,647.69万元。

 浙江物产金属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物产集团之控股子公司。

 3、浙江物产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运河村

 法定代表人 袁中华

 注册资本 31,536.6677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3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物流产业的投资,国内商业(涉及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证件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剪切加工,粮食收购,物资仓储(不含危险品)、加工和配送服务,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国际货运代理,国内水上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内道路货运代理。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浙江物产物流未经审计总资产89,736.36万元,净资产56,595.63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2,796.62万元,净利润-632.11万元。

 浙江物产物流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物产集团之控股子公司。

 4、浙江物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 所 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402室

 法定代表人 徐云彪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企业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10年8月19日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电子产品及配件的销售、安装、维护,计算机网络工程与网络信息技术、视频通讯与综合监控系统集成,办公用品的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浙江物产信息未经审计总资产2,561.45万元,净资产1,142.92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479.49万元,净利润19.56万元。

 浙江物产信息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物产集团之全资子公司。

 浙江物产集团已于2014年12月29日与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了《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但其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尚未办妥,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与10.1.6的有关规定,浙江物产集团及其关联方在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结后的十二个月内仍然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浙江物产国际、浙江物产金属、浙江物产物流、浙江物产信息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以上预计的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系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签订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结算价。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浙江物产国际、浙江物产金属签订了《年度购销协议》,与浙江物产物流签订了《仓储合同》,与浙江物产信息签订了《信息化项目服务协议》,上述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年度购销协议》

 1、交易品种:钢材(螺纹、线材、板材、型材等)及相关产品(铁合金、生铁、铁矿石、锰矿、煤等)。

 2、总量: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的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总额32,400万元(具体以“(一)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所列金额为限)。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3、交货时间、地点、方式:由双方协商。

 4、定价、结算方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签订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结算价,并在规定时限内以现款或承兑方式结算。按最终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5、协议自双方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效。

 (二)《仓储合同》

 公司与浙江物产物流双方约定,公司委托浙江物产物流仓储保管的货物的货权一律属于公司,必须以公司名义入库。浙江物产物流不得对公司的任何仓储代保管物资进行质押、抵押、挪用等任何可能影响公司完整处分权的行为,浙江物产物流因债权、债务发生法律纠纷时, 浙江物产物流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并采取一切可能措施保证公司对其所有库存物资的绝对处分权。如造成公司损失的, 由浙江物产物流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并承担期间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委托存储货物的品名、品种:线材;

 计费标准:出入库费为线材17元/吨/天,公司在浙江物产物流室外场地堆放的货物,如若堆放时间超过60天后将收取0.15元/吨/天仓储堆存费;

 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三)《信息化项目服务协议》

 浙江物产信息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信息化项目(含SAP、ERP、OA、BI等项目)的咨询、实施、运维等服务:经测算,本协议项下2014年度合同总金额为335.62万元,预计2015年度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实际协议金额根据项目服务范围的变更可有所增减)。具体项目的技术内容、范围、形式和要求以《项目开发任务书》为准。

 五、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本公司作为主营金属材料及冶金原料销售的上市公司,与销售铁矿石、锰矿、螺纹钢、热轧普板、带肋钢筋等原材料以及物流服务的上述关联法人有较强的业务及行业关联度,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向关联法人购买原材料及销售产品属于正常和必要的经营行为,与上述关联法人建立长期稳定合作的关系符合本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此类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浙江物产信息向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信息化项目(含SAP ERP、BI、EIP等项目)的咨询、实施、运维等服务,该信息系统工程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构建统一的核心业务管理平台,实现财务、资金、业务、人力资源等核心业务的一体化管理,有利于促进公司管理的科学规范,提高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六、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年年初至2015年3月底,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009.41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本次预计的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其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公司预计的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作出的预计金额合理;交易双方签署交易协议,确定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年度购销协议》;

 3、《仓储合同》;

 4、《信息化项目服务协议》;

 5、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5-26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在长沙市五一大道235号湘域中央1号楼四楼公司总部428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关于公司2015年度新增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深入开展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健全内部防控组织,完善风险管控制度,加强过程管控和监督检查,运行质量和管理效率得到提升;内部控制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第一、二、三、五、七、八、九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5-27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

 1、会议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235号湘域中央1号楼物产中拓总部428会议室;

 2、会议时间:2015年5月15日(周五)下午14:30。

 (五)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

 (1)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2)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2、网络投票时间

 (1)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

 (2)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下午15:00 至2015年5月15日下午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六) 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1日(周一)

 (七) 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11日(周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5-20公告);

 5、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5-19公告);

 6、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新增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5-23公告);

 7、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5-24公告);

 8、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5-25公告);

 9、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5-19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13日、5月14日。

 上午8:30时 ——11:30时;

 下午2:00时 ——5:30时。

 3、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235号湘域中央1号楼物产中拓422室

 四、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60906;投票简称:中拓投票

 2.投票时间: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物产中拓”A股的投资者,对议案一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股权登记日持有“物产中拓”A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5 月14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投票规则

 1、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如果同一股东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东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

 (一)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235号湘域中央一号楼物产中拓422室

 邮政编码:410011

 联系电话:0731-84588392,84588395

 联系传真:0731-84588490

 联 系 人:刘 静,李 奇

 (二)会议期及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交通费及食宿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 √”。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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