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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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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014年经营回顾

 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工业制冷设备生产企业,致力于发展工业制冷、食品冷冻冷藏、中央及商用空调、制冷部件以及工程服务事业,覆盖了制冷产业链的关键领域,打造了中国最完整的冷热产业链。

 2014年,公司面对诸多不利因素,紧紧围绕“引领创新、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整合优化内部资源,创新商业模式,精简管理部门,完善薪酬制度,实施股权激励,强化现金流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对内以员工为中心,对外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和股东创造价值,为员工增进福祉。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572万元,完成公司年度计划169,000万元的84.36%,同比减少7.16%;实现利润总额12,399万元,完成公司年度计划14,000万元的88.56%,同比减少32.89%。没有完成公司年度计划的主要原因是:受国内钢铁、石化、水泥、煤炭等行业需求不足的影响,工业制冷和石化通用设备有效订单明显减少,行业竞争加剧又使生效的合同价格明显降低。利润总额同比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有仓储用地被收储获得收益4,17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工业制冷和石化通用设备严峻的市场形势,集中力量抢抓食品冷冻冷藏事业领域的市场,通过为用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成功签订第一个CO2冷冻冷藏项目,订单近亿元,填补了公司在CO2市场的空白。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薪酬改革,完善了分配制度;推行了新运营机制,机构得以简化,运行效率得以提高;通过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凝聚企业核心团队,打造了企业、股东和职工的利益共同体。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了现金流管理。通过清仓查库,盘活了资金,降低了存货资金占用;通过加大清欠力度,规避了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PDM、ERP等信息化建设项目积极推进,新性能试验室建设有序展开。针对氨制冷项目安全改造,研发了氨小型冷库改造用的模块化设备。自主研发了轻型高效油分螺杆制冷压缩机组,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特别是“多功能结冰风洞结冰回路制冷系统”通过省级鉴定,突破了长期以来国家风洞试验设施的硬件束缚,满足了国内航空航天事业风洞试验技术研发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整合资源成效显著,建立了统一采购大宗物资的平台,降低了采购成本;启动了冰山销售公司,整合了公司和武新制冷销售资源,建立了销售平台,通过统一营销、信息共享,提升了公司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同时,不断提升公司综合解决方案的能力;收购了冰山金属加工外方股权,使其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扩大了业务范围,提升了加工的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创新商业模式,出资设立了控股子公司—冰山技术服务(大连)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专业化整体服务,不断提升售后服务、维保服务、安全与节能服务、配件服务水平,逐步扩大业务服务范围,完善了公司服务体系,满足了未来市场竞争需要。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武新制冷革新生产组织方式,形成了压缩机装配、换热器、小容器和小机组总装4条生产流水线。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冰山嘉德基于物联网技术,开发SCADA远程监控系统,已在重庆明品福等项目开始应用,为客户快速提供可靠制冷设备现场运行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联营公司大连三洋压缩机更名为松下压缩机(大连)有限公司。在重点维护传统客户保证市场占有率提升的同时,抢抓电动客车空调用压缩机市场,开发了比亚迪、宇通等行业领军企业。涡旋压缩机海外销售突破40万台。新缸径压缩机、新规格直流变频压缩机的研发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联营公司大连三洋冷链更名为松下冷链(大连)有限公司。在稳固超商和商厨事业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积极推广环保节能技术综合解决方案,扩展饮品事业和低温物流事业新客户。研发了冷藏生鲜配送自提柜、小型低温物流箱、方玻璃陈列柜、高能效变频商用冷柜等满足市场需求、引领市场潮流的新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联营公司大连三洋制冷更名为松下制冷(大连)有限公司。紧紧围绕节能减排、废热能源利用、清洁能源利用等当今热点,大力营销中央空调、商用空调两大支柱产品。在北京雁栖湖日出东方凯宾斯基酒店成功实施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系统,打造了分布式能源样板工程。完成了80HP焓差实验室建设,将满足大马力新产品开发及测试需要。

 报告期内,公司联营公司大连富士冰山在确保运营商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础上,积极拓展饮料商市场,在可口可乐、康师傅市场外,新开发农夫山泉、新希望乳业等多家客户,销售量突破1.5万台,销售收入实现了大幅增长。围绕售货机支付手段多样化完善了产品系列化,新研发的CO2冷媒冷热饮料自动售货机通过可口可乐全球认证。

 报告期内,公司联营公司京滨大洋完成了生产1号线、2号线整流化改造,产品直行率明显提高,日产量提高到5000多台。佛山分公司开始量产多款冷凝器、蒸发器。

 报告期内,公司联营公司菱重冰山于12月17日正式开业,第一台离心式冷冻机正式下线。

 2、2015年经营计划

 销售收入:165,000万元,与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142,572万元相比,约增长16%。

 利润总额:15,000万元,与2014年实现利润总额12,399万元相比,约增长21%。

 2015年,公司将以“智汇精营”为主题,合法有序经营;转方式调结构,打造服务产业化;培育新的增长点,提升核心竞争力;整合资源,加大技术创新力度;通过资本运作,扩展事业的发展;继续强化现金流管理,提升公司运营质量;加大考核力度,确保2015年营业收入、利润指标的完成。

 2015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合法有序经营,规避经营风险。坚决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明确安全责任,强化预防管理;严格按公司章程及运营规则办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规避财务、运营风险和法律风险。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创新商业模式。着力推进产品转型升级,使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利用好公司搬迁的机会,建设信息化、智能化工厂;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逐步增强服务业的支撑作用。

 (3)培育新的增长点,提升核心竞争力。利用好互联网技术,开展能源管理业务;构筑公司在冷冻冷藏成套、中央空调成套和工程成套综合解决方案的核心竞争力;开拓新的事业领域。

 (4)整合资源,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以产品规划图为指导,加快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的步伐;整合大冷、武冷人才资源、研发资源,打造技术平台,集中力量开发新产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技术人才的培养、引进、激励机制,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以安全、节能、环保为目标,加大技术创新驱动。

 (5)通过资本运作,扩展事业的发展。主动对接国家战略,优化产业发展空间格局,完善产业布局;吸引投资与对外投资同时进行,推动有优势产业走出去。

 (6)继续强化现金流管理,提升公司运营质量。强化现金流管理,强化应收账款、存货管理,提高企业的运营能力;加大企业增长性指标的考核力度,加大净资产收益率、销售利润率指标的考核权重,不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发展能力、运营能力。

 上述经营计划并不代表上市公司对201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发生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5)。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B 公告编号:2015-018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志坚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公司母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为11,189.5万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118.9万元,当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070.6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259.1万元,扣除已支付2013年度普通股股利5,250.2万元,已提取20%任意盈余公积金2,906.6万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172.9万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将按照母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11,189.5万元的2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237.9万元;

 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的总股本360,164,975股计算,每10股派1.5元现金(含税),分红派息金额为5,402.5万元,B股的现金股利折算成港币支付;

 本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预案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计提公司201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核销坏账的报告。

 同意公司子公司武汉新世界制冷工业有限公司对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589,576.40元进行核销。同意公司子公司宁波冰山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对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204,374.00元、其他应收款6,462.70元进行核销。上述核销金额已计提坏账准备698,882.40元,对公司2014年损益的影响额为101,530.70元。

 同意公司对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1,257,898.89元进行核销。上述核销金额已计提坏账准备1,208,768.89元,对公司2015年损益的影响额为49,130.00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经营层201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额度的报告。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财务总监在2015年办理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授权公司董事长在2015年办理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贷款。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报告。

 根据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公司2015年经营计划指标,预计公司2015年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在48,000万元左右,其中向关联人采购成套项目配套产品21,000万元左右,向关联人销售配套零部件27,000万元左右。

 公司独立董事于2015年4月10日对此项议案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纪志坚、徐郡饶、木嶋忠敏在审议此项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报告。

 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进行整合审计。根据相关收费标准的规定以及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拟支付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7万元(2014年度为7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为审计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该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于2015年4月10日对此项议案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详见附件1)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报告。

 提名王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人员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董事会已按规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0755-82083000及邮箱info@szse.cn,向该所反馈意见。

 16、关于公司实施搬迁改造项目方案的报告。

 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公司主要生产产区拟搬迁至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新厂区建设项目。新厂区位于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东路106号,项目用地总面积为254,826平方米。

 公司搬迁改造将科学筹划,分步实施,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按计划在2年内完成公司的搬迁改造项目。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在充分考虑制造费用增加与生产效率提升相平衡的基础上,基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搬迁改造总投资约9.35亿元(含已投)。

 公司将选择有利于公司利益最大化的方式妥善安排老厂区土地。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制冷设备管理咨询与节能服务合资项目终止的报告。

 公司在2013年12月12日召开的六届七次董事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冷设备管理咨询与节能服务合资项目的报告》。鉴于该合资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以及公司已出资设立冰山技术服务(大连)有限公司从事类似业务的实际,公司拟终止该合资项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关于向大连冰山集团制冷空调安装有限公司增资的报告。

 同意对该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04万元增至2,9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不变,仍为100%。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基本事项的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中,议案1、2、3、4、11、12、13、14、15、16尚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附件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

 根据公司有关情形,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形及修改内容如下:

 一、因厂地限制,根据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议之决议,公司于2010年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东路106号购置了总面积为254,826平方米的一宗地。结合中期发展战略,公司对该宗地的开发使用已陆续展开。目前,公司铸造事业部已整体搬迁过去,新性能试验室也已建成。

 基于上述情形,特对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做如下修改:

 公司章程第1.2条“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中原规定:

 “公司的住所为:中国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888号

 邮政编码:116033”

 现增设经营场所,修改为:

 “公司的住所一为:中国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888号

 邮政编码:116033

 公司的住所二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东路106号

 邮政编码:116630”

 二、2015年2月12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5年3月4日,公司董事会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议,以定向发行方式,正式授予41名激励对象1015万股限制性股票。

 基于上述情形,特对公司章程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份与股票”做如下修改:

 1、公司章程第3.1条“注册资本”中原规定: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总额共人民币三亿五千零一万四千九百七十五(350,014,975)元。”

 现修改为: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总额共人民币三亿六千零一十六万四千九百七十五(360,164,975)元。”

 2、公司章程第3.2条“注册资本的划分”中原规定:

 “公司发行股份总额为三亿五千零一万四千九百七十五(350,014,97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1.00)元。”

 现修改为:

 “公司发行股份总额为三亿六千零一十六万四千九百七十五(360,164,97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1.00)元。”

 3、公司章程第3.3条“注册资本种类和构成”中原规定: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三亿五千零一万四千九百七十五(350,014,975)股。

 公司的股份构成为:

 股份类别 股份数额

 人民币普通股 二亿三千五百零一万四千九百七十五(235,014,975)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 一亿一千五百万(115,000,000)股”

 现修改为: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三亿六千零一十六万四千九百七十五(360,164,975)股。

 公司的股份构成为:

 股份类别 股份数额

 人民币普通股 二亿四千五百一十六万四千九百七十五(245,164,975)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 一亿一千五百万(115,000,000)股”

 附件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岩,女,1963年生,法学教授。2006年以来历任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经济法学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大连市仲裁委仲裁员。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大连国际独立董事。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B 公告编号:2015-019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次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福春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意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对下列事项,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公司采购成套项目配套产品、销售配套零部件及共同投资。上述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公司利益。

 4、公司计提的201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其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5、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相关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切实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B 公告编号:2015-020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经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2:00。

 网络投票: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下午3:00 至2015年5月2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包括A股股东及B股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八楼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888号)。

 8、参加会议的方式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得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议案9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上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2、披露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凭借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5 年5月13日起至5月20日现场会议召开时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止。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1、投票代码:360530

 2、投票简称:大冷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4、在投票当日,“大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相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投票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方可使用。

 (2)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86-411)86538130

 传真:(86-411)86654530

 联系人:宋文宝、杜宇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888号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规部

 邮编:116033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对全部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A/B 股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2015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表决权行使具体指示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空格内划“√”):

 ■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B 公告编号:2015-021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2015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上述关联方的基本情况、财务经营情况,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表附注。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同关联方间采购货物或销售产品的协议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比较多,体现了本公司产业集群的生产方式。因本公司产品的不断扩大和发展,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制冷空调相关联的产业链,向用户提供的制冷空调成套设备生产技术程度要求高,有些产品配套件、协作件等由关联方提供,确保了本公司产品质量和市场稳定性。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的良性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以后仍将延续进行。各项关联交易均以签订经济合同形式确认,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六届十六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纪志坚、徐郡饶、木嶋忠敏在审议此项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2、公司独立董事于2015年4月10日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同意将其提交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议审议。他们认为: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必要的,遵循了《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是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

 3、本日常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工作的进程,与相应关联人及时签署。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B 公告编号:2015-023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岩,作为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11_次,未出席会议_0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 王岩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王岩

 日 期: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B 公告编号:2015-024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王岩为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0_次, 未出席_0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B 公告编号:2015-025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为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山集团”)目前持有公司21.34%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由于公司股权结构比较分散,冰山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虽然不足50%,但已经超过公司第二至第十大股东所持股份之和。冰山集团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属于《公司法》、《上市规则》控股股东定义中的“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因此,冰山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

 二、冰山集团无控股股东

 (一)冰山集团股东所持股权比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对于控股股东的认定标准。

 冰山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

 冰山集团的股东中,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国投”)系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装备”)的全资子公司,两者合计持有冰山集团30%股权。大连装备系大连市国资委所属的国有独资公司。此外,冰山集团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因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而产生的关联关系。

 三洋电机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洋电机”)拥有冰山集团30%的表决权,大连市国资委通过大连装备和大连国投合计拥有冰山集团30%的表决权,大洋有限公司、亿达控股有限公司、大连中慧达制冷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拥有冰山集团其余15%、15%和10%的表决权。由于冰山集团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各个股东的出资比例接近,任一股东依其出资额均不足以对冰山集团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二)根据冰山集团董事选任情况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冰山集团无控股股东。

 冰山集团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冰山集团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三洋电机委派3名,大连装备和大连国投合计可委派3名,其余三名股东各委派1名。冰山集团各股东均无法决定冰山集团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无法控制冰山集团董事会的决策。因此,冰山集团无控股股东。

 三、冰山集团无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亦无实际控制人

 根据冰山集团《公司章程》,首任董事长由张和担任,首任总经理由穆传江担任;4年任期届满后,新董事长由三洋电机株式会社委派,并由董事会确认通过;新总经理由董事长推荐,董事会聘任。

 冰山集团首任董事长张和、首任总经理穆传江均为大连市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企业领导干部。鉴于此,冰山集团2008年由国有股东变更为非国有股东时,公司实际控制人依然描述为大连市国资委至今。

 目前,冰山集团首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新董事长由三洋电机株式会社委派的本间哲朗担任,新总经理由董事长推荐的纪志坚担任。

 (一)由于冰山集团无控股股东,冰山集团股东任何一方均无法决定冰山集团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的选任,即无法控制冰山集团董事会的决策,因此,冰山集团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实际控制人。

 (二)由于冰山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冰山集团无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亦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B 公告编号:201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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