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汉麻产业 公告编号:2015-026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临时提案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5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21),定于:(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7日下午2:30;(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7日。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30日。
2015年4月23日公司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戈尔集团”)《关于提请增加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截止本公告发布日,雅戈尔集团持有公司78,454,5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08%。雅戈尔集团提出的增加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增加的议案情况公告如下:
1、关于国有土地非住宅用房土地及厂房收购协议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开发建设工作,公司与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建设办公室签订《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国有土地非住宅用房土地及厂房收购协议》,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建设办公室拟收购公司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绿化等,该地块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石矸街道建庄村和鄞州区石矸街道万金路两侧工业B-1号地块,面积约为46,76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及建筑物、附属物、绿化等按评估及相关政策进行收购,加上一次性搬迁补偿费等共计人民币157,911,335.00元。
2、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及嵊州市委办发【2015】23号《嵊州市国有工业土地收回补偿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拟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嵊州市汉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嵊州市开发区三塘五合西路东,面积约为166,74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收回补偿费为人民币43,821,560.00元。
二、现将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7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6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大道西段888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6、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 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7、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30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6、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酬的议案;
8、关于国有土地非住宅用房土地及厂房收购协议的议案;
9、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合同的议案。
上述1-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5年3 月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第4、6、7、8、9 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5年5月5日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大道西段888号公司办公楼四楼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36 投票简称:汉麻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 元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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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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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在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以上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⑥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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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5)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6日15:00 至2015年5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查询投票结果
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穆 泓 朱佩红
联系电话:0574-88251123
传 真:0574-88253567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大道西段888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315153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15年4月30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席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7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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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 。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汉麻产业 公告编号:2015-027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收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嵊州市汉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嵊州汉麻”)分别于2015年4月22日与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栎社机场三期扩建办公室”) 签订了《关于国有土地非住宅用房土地及厂房收购协议》,于2015年4月23日与嵊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为顺利推进宁波栎社机场开发建设工作,公司与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栎社机场三期扩建办公室签订了《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国有土地非住宅用房土地及厂房收购协议》,土地及建筑物、附属物、绿化等收购补偿费为人民币15,791.13万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及嵊州市委办发【2015】23号《嵊州市国有工业土地收回补偿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嵊州市汉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土地收回补偿费为人民币4,382.16万元。
2、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上述土地收购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501号文化艺术中心二楼
负责人:李高(石碶街道主任兼任)
2、名称:嵊州市国土资源局
住所:浙江省嵊州市官河路518号
负责人:马亦忠
上述二家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土地坐落、面积及用途
(1)由栎社机场三期扩建办公室拟收购的公司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石矸街道建庄村和鄞州区石矸街道万金路两侧工业B-1号地块(包括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绿化等),地块面积约为46,76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2)由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收回的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嵊州市开发区三塘五合西路东,地块面积约为166,74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2、标的土地权属
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嵊州汉麻分别为标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地块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没有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涉及任何产权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3、标的土地价值
(1)宁波荣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栎社机场三期扩建办公室委托,以2015 年2 月28日为基准日,对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石矸街道建庄村和鄞州区石矸街道万金路两侧工业B-1号地块(具体位置和四至以土地证及出让合同所载为准)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了评估,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46,769 平方米,评估价为9,798.81万元,建筑物、附属物、绿化等评估价格3,396.77万元。经公司与栎社机场三期扩建办公室协商,参考评估价格,加上搬迁等一次性经济补偿,确定本次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绿化等收购补偿费共计人民币15,791.13万元。
(2)嵊州汉麻拥有的嵊州市开发区三塘五合西路东地块未经评估,依据嵊州市委办发【2015】23号《嵊州市国有工业土地收回补偿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与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协商后,按土地原价加上适当补贴予以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6,744平方米,收回补偿费为人民币4,382.16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国有土地非住宅用房土地及厂房收购协议
1、为顺利推进宁波栎社机场开发建设工作,按照鄞政发【2012】111号文件精神,栎社机场三期扩建办公室收购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石矸街道建庄村和鄞州区石矸街道万金路两侧工业B-1号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附属物、绿化等,权证字号为鄞国用(2003)第17-1770号土地使用权证面积43,376平方米和甬契号甬字33022700201505056土地使用权面积3,393平方米,及地上建筑面积(为公司附属用房,未领房产证),原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收购价款按照当前时点评估价确定,加上搬迁等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等共计人民币15,791.13万元。
2、双方协议签生效后3个月内公司完成搬迁,不动产部分应保持原状。
3、公司保证被收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利。
4、协议签订七日内栎社机场三期扩建办公室预付公司补偿款10,000.00万元。公司交付土地且该地块土地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七日内支付剩余的补偿款5,791.13万元。
5、公司承诺在协议生效后5日内将权证交给栎社机场三期扩建办公室。
6、本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合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和嵊市委办发【2015】23号《嵊州市国有工业土地收回补偿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对嵊州汉麻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
2、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依据:嵊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3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5】4号。
3、土地座落于嵊州经济开发区三塘五合西路东,四至以收储红线图为准,土地使用权面积约为166,744平方米,契证号为(20101)浙地契证NO.01389465、(20101)浙地契证NO.00781781,2宗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4、土地收回补偿金为4,382.16万元。
5、付款办法:土地收回补偿金在签订土地收回合同后由财政拨款给土地储备国心,再由土地储备中收支 付给嵊州汉麻。
6、移交事项:嵊州汉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嵊州市国土资源局移交该地块的土地权属资料。
五、与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石矸街道建庄村和鄞州区石矸街道万金路两侧工业B-1号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46,769平方米,土地及建筑物、附属物、绿化等原值为1,747.67万元,已计提折旧或摊销408.29万元,净值为 1,339.38万元。该地块及建筑物为公司附属用房,本次被收购后对公司生产经营没有影响。
2、嵊州汉麻拥有的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为166,744平方米,原值为 3,100.30万元,已计提折旧或摊销233.33万元,净值为2,866.97万元。该地块为公司的储备用地,本次被收回后对公司生产经营没有影响。
3、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上述交易将增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1,418.37万元(以审计数据为准),将对公司2015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土地补偿款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5年4月23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戈尔集团”)《关于提请增加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董事会同意将雅戈尔集团提出的《关于国有土地非住宅用房土地及厂房收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国有土地非住宅用房土地及厂房收购协议》
2、《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合同》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