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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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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2015- 033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6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4月1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7.43%股份的股东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在2015年4月2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公司在临安市建设银行的贷款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以临安天工商厦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和临安苕溪南路78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向中国建设银行临安支行申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抵押担保1年。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4月1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5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临安市苕溪南路78号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6日

 至2015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有议案1至议案7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

 2015年4月22日

 

 附件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一)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2015-034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以下简称“建行临安支行”)的贷款即将到期,拟继续以公司的临安天工商贸大厦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和临安苕溪南路78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向建行临安支行申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抵押担保期1年。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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