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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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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计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常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比期初下降53.01%,减少6197万元。

 主要原因:由于本期应收票据贴现额增加,因此票据余额减少,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比期初下降42.13%,减少1804万元。

 主要原因:年末采购货物发票未到,产生预付账款,本期发票已到,预付账款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长133.52%,增加1679万元

 主要原因:应收出口退税额尚未收到所致。

 4.预收账款:比期初增长229.78%,增加539万元。

 主要原因:(1)母公司销售货物预收账款金额增加所致;(2)并入山东新合源预收账款所致。

 5.应交税费:比期初增长58.87%,增加348万元。

 主要原因:公司效益增长,应交税金增加所致。

 6.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增长102.60%,增加4472万元。

 主要原因:企业间资金拆借增加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下降31.26%,减少2607万元。

 主要原因:偿还融资工银租赁、平安租赁本期应付本金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下降52.81%,减少57万元。

 主要原因:套期工具浮动损益所致。

 9.长期应付款:比期初增加2264万元。

 主要原因:新增远东融资租赁业务所致。

 10.递延收益:比期初增长120.94%,增加1791万元。

 主要原因:新增融资租赁业务产生递延收益所致。

 11.未分配利润:比期初下降85.24%,减少1231万元。

 主要原因:本年实现净利润1231万元所致。

 12.其他综合收益:比期初增加163万元。

 主要原因:现金流量套期损益变动所致。

 13.销售费用:比期初增长135.20%,增加1486万元。

 主要原因:(1)本期销售中出口部分增长显著,包装费、运输费也随之增长所致;(2)包头子公司销量增长,运输费用增长所致;(3)并入山东新合源销售费用所致。

 14.管理费用:比期初增长59.71%,增加1358万元。

 主要原因:(1)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一方面增加汽车材产销量,另一方面提高空调箔产品性能,增加附加值,因此增加研发投入所致;(2)并入山东新合源管理费用所致。

 15.资产减值损失:比期初增加1367万元。

 主要原因:上年调整坏账准备计提率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产生影响所致。

 16.投资收益:比期初增长1964.76%,增加152万元。

 主要原因:上年销售关联企业上海航铝未实现收益减少投资收益,本期该销售收益实现所致。

 17.营业外收入:比期初增长1108.43%,增加60万元。

 主要原因:政府补助增加,其中包头子公司本期收到铝水补贴58万元所致。

 18.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期初增长39.66%,增加612万元。

 主要原因:(1)母公司一季度效益增长,职工绩效工资增长,支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2)本期并入山东新合源本期支付职工薪酬所致。

 1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期初增长68.18%,增加31626万元。

 主要原因:(1)为降低资金成本,母公司缩短借款周转期,导致周转额增加所致;(2)母公司收到远东租赁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款所致;(3)母公司收到企业间资金拆借款所致;(4)本期并入山东新合源借款收入所致。

 2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期初增长42.80%,增加20905万元。

 主要原因:(1)为降低资金成本,母公司缩短借款周转期,导致周转额增加所致;(2)母公司偿还固定资产租赁本金所致;(3)本期并入山东新合源利息支出所致。

 21.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比期初增长89.31%,增加66万元。

 主要原因:本期欧元汇率变动较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 、2014年9月16日公司发布公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及子公司向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朗脉股份100%的股份。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朗脉股份99.94%的股份,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常铝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邵春林、赵松年和江捷合计持有的朗脉股份0.06%的股份;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朗脉股份100%的股权。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议、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4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2)2014年11月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

 (3)2014年11月24日,上市公司召开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14年12月3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65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5)2015年2月6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无条件通过。

 (6)2015年2月26日,公司获得证监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正式批复。

 二、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2015年3月23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筹划该重大事项。该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2)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就该重大事项进行商谈、预案准备工作正在推进。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8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上午9:30分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及总经理等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平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以现场和传真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9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上午11: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各项议案于201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和奋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议,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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