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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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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所处行业持续低迷的背景下,公司围绕“抢抓机遇、攻坚克难、促电化腾飞”的工作思路,直面困难,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在努力打好生产经营硬仗的同时,加快新基地建设并如期顺利投产,积极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企业发展进入了新纪元。

 1、公司总体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科学合理的组织生产,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开足马力满负荷生产,并根据客户需求,有计划地做好产品备货工作。营销团队全力以赴做好营销工作,审时度势,及时调整销售计划,优化客户结构,在竹埠港地区生产线第四季度停产的情况下,保证了对重点大客户的正常供货,维系了大客户的稳定。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加强产品研发,高性能电解二氧化锰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取得一定成效,在激烈的行业竞争态势下,公司稳住了市场份额,保持了行业龙头地位。

 全年共生产电解二氧化锰4.83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0.22%;销售电解二氧化锰5.11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7.23%。生产电解金属锰1.26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1.61%;销售电解金属锰1.29万吨(不含外购金属锰3,970吨),较上年同期下降6.46%。开采矿石26.40万吨,较上同期增长37.65%,销售矿石9.39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253.7%。实现营业收入66,984.3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40%,实现营业利润-7,121.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9.83%;实现利润总额-5,858.3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44.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52.58万元,同比下降1,162.27%。

 报告期内,公司竹埠港地区生产线因搬迁第四季度停产,导致电解二氧化锰产量较上年同期下降。由于行业产能过剩,激烈的竞争对产品市场价格造成冲击,公司全年电解二氧化锰产品的销售均价较上年有所下降。同时,受行业不景气以及公司竹埠港地区生产线搬迁的影响,导致电解二氧化锰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电解金属锰的售价与成本仍然倒挂。上述因素均影响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到的财政补贴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利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大幅减少。

 2、新基地建设及整体搬迁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新基地建设及整体搬迁项目。新基地一期工程投资约5亿元,面对大额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时制定资金筹集计划,通过向电化集团拆借专项资金和向银行贷款等措施为新基地建设正常进行提供资金保障。公司统筹协调,科学合理的安排工程进度和调配人员,成立了新基地建设指挥部,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公司上下凝聚一心,协同作战,保证了新基地建设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2014年9月30日,公司位于湘潭市竹埠港地区的生产线开始停产,停产期间公司组织生产线员工进行岗位及技能培训,并实行定员、定岗、定编工作及竞聘上岗工作,为新基地降低人工成本打下基础。在新基地建设及搬迁过程中,公司最大限度的使用现有机器设备,尽力实现资产的最大化利用。2014年12月底,新基地的主体工程建设完工,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基本到位,环保等配套设施准备就绪,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开始试运行。新基地产能为3万吨/年,此次生产基地的搬迁使生产布局更合理、工艺更优化,产品质量稳定性更好,生产成本降低,公司市场竞争力增强。

 目前,新基地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已基本达到设计要求。因湘潭市政府尚未出台搬迁补偿的相关政策,无法预计搬迁补偿金额,故发生的各项搬迁支出在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进行核算;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生搬迁费用15,550,292.22元(其中10-12月生产工人工资及辞退补偿金合计为12,562,038.96元),该部分在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列报。同时,由于竹埠港地区厂房尚未进行拆迁且补偿政策未明确,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竹埠港地区尚有预计无法继续使用的账面价值为170,830,048.92元的固定资产已转为固定资产清理列报(其中房屋建筑物79,553,495.99元,机器设备82,378,635.96元,电子仪器8,897,916.97元),尚有账面价值为18,124,468.56元的机器设备,预计可拆除后重新安装或更新改造后移至新基地继续使用。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将在拆迁补偿政策明确后,对期末固定资产清理及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进一步处理。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完成了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召开了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获得审议通过,获得湖南省国资委的批准,2014年12月10日,该事项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4年第72次工作会议审核并获得通过。2014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48号),核准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目前,标的资产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污水处理公司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增股份已在深交所上市,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该事项已实施完毕。2014年,污水处理公司预测净利润为4,212.37万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污水处理公司2014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4,625.17万元,实现了预测数。污水处理公司每年的收益水平相对稳定,对公司增加利润和改善现金流有积极作用,且污水处理行业发展空间较大,发展前景较好,业务规模和占比有望逐步提高,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行业周期波动的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在本财务报表中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2)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业经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谭新乔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5-017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上午9点在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谭新乔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充分讨论了议程中列明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良好的服务,同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15年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通过《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谭新乔、梁真、熊毅、丁建奇回避表决。

 10、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流动资金拆借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接受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拆借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拆借期限为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控股股东可分次发放,公司可分次偿还,资金使用费以本公司实际借款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7.8%计算。

 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谭新乔、梁真、熊毅、丁建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5年5月14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第1、3、4、5、6、8、10、11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5-019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2015年公司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经营情况和2015年的经营计划,预计201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因公司竹埠港地区生产线已搬迁至鹤岭生产基地,原租赁电化集团竹埠港地区两宗工业用地协议到2014年12月31日终止,在《综合服务协议》中新增鹤岭生产基地土地租赁费用。

 201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公司到会的关联董事谭新乔、梁真、熊毅、丁建奇均回避了表决,其他四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名称: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成立日期:1994年5月10日

 注册资本:8559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18471363-7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湘潭市滴水埠

 经营范围:锰矿石开采与加工;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政策允许的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代客理财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普通货运;铁路运输服务(限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名称:湘潭电化晨锋工业物流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真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4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58492798-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机修厂房

 经营范围:铁路专用线运输(以广铁的运输协议为准);仓储服务;钢材加工及销售;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系

 关联方电化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至2015年4月22日,持有公司65,051,800股,占总股本的40.19%。关联方晨锋物流系电化集团全资子公司,截止至2015年4月22日,未持有公司股份。

 3、履约能力分析

 电化集团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与公司具有多年的交易经历,在历年交易过程中,未曾有违约行为。晨峰物流依法存续,具备履约能力。

 4、电化集团及晨锋物流2014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元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市场价格定价。

 (二)关联交易合同的有效期、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情况

 ■

 注:《关于办公用电及库存材料的交易协议》、《综合服务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另外两个租赁协议已经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以上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和采购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合同的签订保证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对于保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规范性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相关文件,我们认为:公司与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湘潭电化晨锋工业物流园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租赁等事项,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必须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且占比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征求了我们的意见,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5-020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金拆借概述

 鉴于公司前次接受控股股东流动资金拆借已于2015年3月31日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0),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流动资金拆借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接受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集团”)拆借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拆借期限为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可分次发放,分次偿还,资金使用费以本公司实际借款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7.8%计算。

 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谭新乔先生、王周亮先生、梁真先生、熊毅女士、丁建奇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此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成立日期:1994年5月10日

 注册资本:8559 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18471363-7

 公司类型: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湘潭市滴水埠

 经营范围:锰矿石开采与加工;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政策允许的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代客理财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普通货运;铁路运输服务(限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 2014年12月31日,电化集团的总资产为2,088,957,547.47元,净资产为203,084,270.12元,主营业务收入为678,665,930.47元,净利润为-75,549,956.55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电化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现持有公司65,051,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19%。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拆借,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考虑到控股股东取得上述资金已支付一定的资金费用,故需向控股股东支付一定的资金使用费用,前述事项事前取得了我们的认可,决策程序合法公正,表决时相关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处于发展的重要时期,接受控股股东的资金拆借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流动资金拆借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5-02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

 2、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7日(星期四)

 3、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滴水埠公司四楼大会议室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5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下午15:00至5月13日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7日(星期四)

 5、出席对象:

 (1)凡2015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滴水埠公司四楼大会议室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流动资金拆借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2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9时,关联股东应当放弃表决权。公司将就议案5、议案8、议案9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相关议案内容于2015年4月2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13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信函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滴水埠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邮政编码:411131。

 4、联系方式:电话:0731-55544048 0731-55544101(传真)

 联系人:李江、沈圆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125,投票简称为:电化投票。

 3、在投票当日,“电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5月13日下午15:00至5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即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股东,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3、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 应当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确认多个股东账户为同一股东持有的原则为,注册资料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股东账户注册资料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 (或本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代理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5-022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下午2: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泽华先生主持。会议的组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且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还能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情况,符合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第1项议案需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2、3、4项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1年4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10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556,635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53元。共计募集资金225,701,082.00元,扣除承销商中介费等相关发行费用18,79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206,911,082.00元,于2011年5月19日汇入了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湘潭市河西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3001512063052501411的募集资金专户内。此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2-1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0,691.18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39万元;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5.33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0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716.5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41万元。

 截至 2014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3.7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湘潭电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河西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河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矿业分公司未单独设立帐套核算其业绩,产品大部分直接以成本价移交本公司使用,少量直接对外出售形成利润,因此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根据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收购矿业分公司相关资产最终确定的收购价款为17,896.58万元,2011年度支付17,696.58万元,尚未支付的200万元系押金,待相关资产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予以支付。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5-023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2014年年度报告》和《第五届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由于工作疏忽,2014年年度报告中出现一处数据填写错误,《第五届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未披露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现予以更正补充并公告如下:

 一、《201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投资状况分析”?项下“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更正前:

 单位:万元

 ■

 更正后:

 单位:万元

 ■

 二、补充披露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396,807.2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261,943.39元,截201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为-84,658,750.62元。

 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公司2014年度主营业务亏损且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的情况,公司201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公司2014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董事会认为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更正补充不对已经披露的公司2014年度经营结果产生影响,由于此次更正给投资者和年报使用人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年报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更正后)》已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敬请投资者查询。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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