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升华拜克 公告编号:2015-021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015年3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进行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8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钟管工业区升华大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8日

 至2015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

 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2015年4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和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议案13、议案14

 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1.01、11.02、11.04、11.05、11.06、11.07、11.08、11.10、11.11、11.12 回避表决的股东: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沈德堂; 议案11.03、11.09回避表决的股东:沈德堂、陈为群。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2015年4月23日、2015年4月24日(9:00一11:30,13:00一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长虹中街333号(德清县科技创业园内)。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长虹中街333 号(德清县科技创业园内)。

 联系人:景霞 沈圆月

 联系电话:0572-8402738

 传真:0572-8089511

 邮编:313200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5-022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拟筹划重大事项,为避免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25日起停牌。2015年3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年4月1日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公告》,明确本次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15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延期复牌公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股票延期20天复牌,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16日至5月5日继续停牌。

 同时,公司已于2015年4月16日发布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5月6日起继续停牌,最晚于2015年8月5日复牌。若公司在2015年8月5日以前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公司将申请提前复牌并披露非公开发行方案。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可行性分析仍在进行中;

 2、与我国供销系统国有龙头企业的商业谈判正在进行中;

 3、对潜在投资者的尽职调查工作仍在推进中;

 4、潜在投资者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细节仍在谈判中;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公司将加紧沟通,加快进度,尽快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于股票继续停牌之日起(含停牌当日)每5个交易日公告一次该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