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银润投资,证券代码:000526)自2015年2月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2015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2015-001号);于2015年2月14日、2月28日、3月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司2015-002号、003号、004号公告);于2015年3月14日、3月21日、3月28日、4月4日、4月1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2015-005号、006号、007号、008号、009号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正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继续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事项的各项相关工作,公司正在与交易相关各方就整体方案进行深入的论证、谈判、协商,并根据方案推进的需要,已就标的方发出了收购提议。
鉴于公司正在筹划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4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