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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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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5-020号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减持情况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收到股东新时代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教育”)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新时代教育在2015年 4 月 2 日至 2015 年 4 月 1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共计5,020,9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新时代教育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新时代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减持不存在履行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事项。

 三、备查文件

 《新时代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减持金圆股份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名 称: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金圆股份

 股票代码: 000546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 称: 新时代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苏州市东环路1400号综艺开元大厦4F

 通讯地址: 苏州市通达路2699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一五年四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是基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既成事实情况进行编制。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 称:新时代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注 册 地:苏州市东环路1400号综艺开元大厦4F

 法定代表人:许华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工商注册号码:32059400005766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教育投资、咨询、开发服务以及相关领域的投资管理、开发服务。

 税务登记证号码:苏园税国(地)登字321700740627220

 通讯地址:苏州市通达路2699号

 邮政编码:215128

 联系电话:0512-6732561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交易之前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 万元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苏州市光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时代教育100%股权,为持有新时代教育的控股股东;许华持有苏州市光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53%股权,为新时代教育的实际控制人。其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时代教育持有金圆股份2.52%的股份。除上述情况之外,新时代教育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新时代教育实际控制人许华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初步安排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继续减持其已拥有的金圆股份股份的可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新时代教育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金圆股份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金圆股份于2014年12月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向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等10名股东发行股份购买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100%股权。金圆股份的股份总额从169,506,479股增加至598,439,493股,由此,本公司持有金圆股份的股份占比从11.85%下降至3.36%。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时代教育持有金圆股份的股份数为20,080,963股,占总股份比例3.36%;本次权益变动后新时代教育持有金圆股份的股份数为15,060,000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2%。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新时代教育在2015年 4 月 2 日至 2015 年 4 月 1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金圆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共计5,020,963股,占金圆股份总股本的0.84%。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在本次权益变动中取得的股份的锁定承诺

 新时代教育关于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无股份锁定承诺。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新时代教育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无重大交易,暂无关于未来事项的其他安排。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金圆股份股份存在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金圆股份20,080,963股股份,其中已办理了质押登记的股份有17,440,000股。

 第四节 前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新时代教育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做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应当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时代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华

 签署日期:2015年 4月15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深圳证券交易所

 2、新时代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新时代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华

 日期: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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