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因工作人员疏忽,报告“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数据填报有误,应交易所要求,更正如下:
公告原文为: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
现更正为: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
除以上情况外,无其他内容更正,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业绩造成影响,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公司将加强学习和审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