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兰州黄河,证券代码:000929)2015年4月 14日、 4月 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异常交易波动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本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5、近期公司经营情况保持稳定。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且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目前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行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筹划上述事项;
2、本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本公司将于 2015 年4月21日披露2014年度报告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已于 2015年 1月8日发布了 2014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于2015年4月14日发布了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4、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中国证券报》、《 证 券 时 报 》以及(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