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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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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5-040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15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许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905,0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3363%。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1,114,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1,114,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1,114,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1,114,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1,114,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5,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1,114,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1,114,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5,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114,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5,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9、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114,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5,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10、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和奔流、王学堂、李明山、吴彭森、程保明、陈建立、董永爱、陈丽敏、司华彬为关联股东,共持1,727,150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9,387,398股。同意89,387,39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177,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1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和奔流、王学堂、李明山、吴彭森、程保明、陈建立、董永爱、陈丽敏、司华彬为关联股东,共持1,727,150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9,387,398股。同意89,387,39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177,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12、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和奔流、王学堂、李明山、吴彭森、程保明、陈建立、董永爱、陈丽敏、司华彬为关联股东,共持1,727,150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9,387,398股。同意89,387,39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177,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霍庭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作《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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