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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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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其在区域市场的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生产,所生产的电力全部输入湖北电网,热力主要供给当地企事业单位。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可控总装机容量为360.08万千瓦,全部为火电装机,占湖北全省发电装机容量6213.45万千瓦(含三峡2,240万千瓦)的5.8%,占湖北全省火电装机容量2,500.84万千瓦(含生物质41.5万千瓦、垃圾发电19.3万千瓦)的比重为14.4%。报告期内,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完成发电量149.69亿千瓦时,占湖北全省全年发电量2,395.28亿千瓦时的6.25%(以上2014年湖北省装机及发电量数据来源于经信委网站),同比减少27.41亿千瓦时,降幅为15.48%。完成售热量395.2万吉焦。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销售煤炭75.06万吨。

 (二)公司经营成果

 2014年,公司在经济增速放缓、电量不断下滑的形势下,积极应对市场形势变化,创新营销手段,继续压降成本,取得良好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9,582.22万元,同比减少97,940.56万元。营业成本501,917.01万元,同比减少98,334.2万元。实现营业利润97,010.59万元,同比增加5,280.1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69,025.20万元,同比增加39,766.07万元。

 1. 保持安全平稳局面。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检修维护,全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人身设备事故,实现了达标排放。规范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扎实开展应收账款清收清理,防范资金风险。加强规范运作,企业法律风险得到有效防范,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加强 “三会”管理。每月组织财务部、审计部等职能部门对各单位重大会计事项进行会审和重点抽查,确保财经纪律得到遵守和执行。

 2.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双提升(管理提升、效益提升)”活动,强化“对标”管理,建立了年度有目标考核、月度有总结分析、每周有动态协调的“双提升”管控体系。公司火电利用小时数、入炉综合标煤单价均优于区域平均水平。财务费用同比降低,实现资产负债率75.66%,同比降低4.54个百分点。

 3. 发展结构进一步优化。报告期内,公司所属中华山风电项目开工建设,荆州公司供热北线工程投入运行,生物质发电项目电价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落实到位,生物质发电项目推广应用方案基本确定。电源结构持续优化,截至2014年底,公司在运装机容量360.08万千瓦, 30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全部关停。

 4. 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汉新公司45%的股权,实施汉川一发与汉新公司的合并,部分解决了汉川电厂多年来存在的一厂多制问题,使汉川电厂在生产调度、经济运行和税收筹划等方面能充分发挥整体优势,提高了管理综合效益。着力开展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完成了芭蕉河公司30%的股权转让,注销了长源科技、河南能源、沙市电厂3个无实质经营内容的单位,减少了管理环节,提高了管理效益。

 (三)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其区域市场状况

 报告期内,受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及高温天气持续时间短等因素影响,湖北用电增速大幅下降。报告期内全省全社会用电量1656.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4%,增速较去年8.08%下降6.44个百分点。同时,受来水增加影响,三峡等主力水电厂和非统调水电厂发电量均有较大幅度增发。在全年用电需求不旺、水电大幅增发以及火电机组容量增加等多重压力下,火电发电量和机组利用小时数出现双降,其中统调火电年发电量861.30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04%;统调火电利用小时数4102小时,同比减少638小时。报告期内,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完成发电量149.6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7.41亿千瓦时,降幅为15.48%。完成售热量395.2万吉焦,同比减少3.46万吉焦,降幅为0.87%。报告期内,在全国煤炭市场需求不旺、产能快速释放、进口规模依然较大、全社会库存高企等多重因素影响下,湖北省内煤炭供需全年保持宽松态势,煤炭价格持续下行。公司2014年全年累计完成入炉综合标煤单价640.05元/吨,同比下降107.05元/吨。

 (四)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 所处行业发展趋势

 (1)2015年湖北电力市场形势预测

 我国经济增速放缓仍将持续影响电力需求的增长,综合分析宏观经济走势和用电结构,2015年全省电力仍呈现供给大于需求态势。全省全社会用电量预计为1705亿千瓦时,增幅约3%。从发电能力来看,预计至年底全省装机容量突破6400万千瓦,新增约200万千瓦。预计2015年全省发电量约2337亿千瓦时,与去年基本持平。按平水年测算,预计2015年全省统调火电设备利用小时约4000小时,同比减少102小时(以上2015年湖北电力市场预计数据来源于经信委文件)。

 (2)2015年煤炭市场形势分析

 2015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仍将继续影响煤炭市场的供需关系,一是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将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并举,煤炭占一次能源的消费比重呈逐步降低态势。二是国内煤炭新增产能释放加快,而煤炭进口仍将保持一定的规模,煤炭供给过剩压力较大。三是国家将继续对煤炭行业采取产能调控策略,严格治理违法违规煤矿生产建设、治理不安全生产、超能力生产和限制劣质煤生产与消费,煤炭产能盲目扩长势头有望得到一定程度地遏制。预计2015年湖北区域煤炭市场总体仍处于供大于求的态势,全年煤炭价格呈前低后高走势,煤价波动的幅度取决于水电、天气以及国家保增长宏观调控政策影响。

 (3)2015年资金市场预测

 2015年货币政策仍将以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为主。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信贷政策的重点是“盘活存量、调整结构、提高效率”,由于贷款或信贷资金利用效率持续下降,虽然近期国家连续出台降息、降准措施,但央行降息并不意味着货币政策全面宽松,局部地区域资金市场仍然维持“钱紧钱贵”的局面,资金成本整体偏高。目前湖北区域各大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普遍要求执行上浮5%左右,且额度较为紧张,公司资金保障压力较大。

 2.新年度经营计划

 (1)公司2015年总体工作思路

 公司2015年工作思路是: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准确把握电力工业新常态,坚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双提升”活动为抓手,不断强化经营管理,着力调整资产结构,化解经营风险,推动发展质量和效益再上新台阶,争创一流上市电力企业。

 (2)2015年度工作目标

 ——安全目标: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全厂停电或电厂引发的电网稳定破坏事故,不发生电厂垮坝事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重大交通和火灾事故。

 ——经营目标:完成发电量超过156.5亿千瓦时,完成售热量570万吉焦。

 ——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强化基础管理,强化制度执行,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不发生影响公司形象的事件。

 上述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3)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

 公司2015年度计划安排70,443万元资金,用于公司风电项目建设、所属电厂技术改造、项目检修和科技与综合产业项目。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

 (4)风险因素分析及其对策

 2015年,公司主要风险因素表现在:

 ①市场竞争风险。经济新常态催生电力新常态,电力市场进入用电增速偏低、发电利用小时偏低的“双低”通道。电力体制改革将推动发电企业进一步走向竞争性的电力市场。2015年,湖北省电量计划分配方式有所改变,计划电和市场电将双轨运行,预计仅大用户交易电规模就达100亿千瓦时,市场电所占比例将明显增加。由于电力市场总体呈现供大于求的运行态势,企业必须要更多的面向市场找电量,预计各发电集团间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为了在激烈的竞争市场中以合适的价格竞得尽可能多的交易电量,火电企业在电价方面将做出一定让步,火电参与市场交易后发电盈利水平将有所下降。公司经营面临严峻的挑战。

 ②经营环境风险。环保标准日益严苛成为电力发展“硬约束”。我国环保压力越来越大,污染物排放限值已达世界最严标准,发电企业环保成本大幅增加,发电企业盈利空间将持续受到挤压。前期煤价持续低位运行,火电批复上网电价面临下调,加之市场交易电价偏低,电价将呈下行趋势。受政策托市影响,煤价上涨动能依然存在,预计总体水平高于去年。信贷大规模增长的可能性较小,“钱紧、钱贵”的局面短期难有实质性改善。这些都将严重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③资产结构风险。随着规模扩张和产业链的延伸,形成了一定低效无效资产,加大了企业经营风险。公司目前装机全部为火电机组,对来水变化特别敏感,在湖北丰水期间,火电机组发电将受到一定影响。随着省内大容量低能耗机组装机容量增加,全省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容量已达1078万千瓦,占比已接近五成,而公司大容量机组仅荆门公司两台64万千瓦机组,仅占全省60万千瓦及以上装机容量的12%,在市场竞争中不具备明显优势。

 针对以上风险因素,公司2015年将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① 强化经营管理,着力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坚持“求变、抓实、从严”的工作方法,做实对标工作,强化过程管理和细节管理,确保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在区域内保持领先地位,力争行业先进。二是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开展设备检修标准化和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加强设备治理和改造,提高设备可靠性。

 ② 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激发企业活力。一是积极应对电量交易方式实现多方卖售等电力市场化改革,转变电力营销理念,健全和完善营销体系工作机制。二是积极适应国有企业改革要求,着力推进人事、薪酬、用工等制度的改革,进一步释放企业的动力与活力。三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新目标任务和需要,适时调整组织体系,优化业务流程,强化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

 ③ 加强管控监督,着力防范企业风险。一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环保的“红线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和达标排放,防范安全环保风险。二是强化依法治企,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加强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防范法律风险。三是严格执行董事会决策程序,完善内控机制,加强财务管控和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和整改,防范经营风险。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教育,强化监督,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防范廉政风险。

 ④ 推进项目发展,着力优化电源结构。一是要坚持规划引领,切实提高规划的前瞻性,深入研究新常态下宏观经济和能源电力市场发展趋势,深入研究区域投资环境和政策变化,以及可能面临的重大风险,谋划好重点项目,认真研究“蒙西-华中”输煤通道对沿线路口电站的影响,择优审慎确定发展项目,要切实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统筹投资需求、投资能力和环保约束,夯实后续发展基础。二是加强前期工作,稳步推进风电开发。三是抓好中华山风电项目的工程建设,力争今年中期投产发电,建设安全效益工程。四是大力推广生物质气化项目,力争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⑤ 推进人才强企,着力提升员工专业素质。一是开展公司首席师评选,落实待遇,继续加强公司高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二是落实教育培训工作三年规划,开展科学有效的培训,全方位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组织开展各专业的劳动技能竞赛,促进员工岗位成才,推动专业人才脱颖而出,全面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2014年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了部分企业会计准则,并要求自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新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差异导致公司发生会计政策变更,因此,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数进行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先后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3 项企业会计准则,并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4项企业会计准则。上述7项准则要求自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2014年7月1日起,公司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新规定。除上述准则外,公司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在此之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因新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差异导致公司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的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最新规定,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范围。公司根据该准则的规定,对持有的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核算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追溯调整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仅对2013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和2013年度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2、其他综合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最新规定,公司追溯调整“其他综合收益”财务报表列报,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调整还包括将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两类列报。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留抵、预交税金重分类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将留抵、预交税金,按年限由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

 4、递延收益重分类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将原资产负债表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下列报的递延收益项目单独列报,同时将其一年内到期的部分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并对以前年度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湖北长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清算注销,自该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截止2014年11月30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河南能源有限公司经批准清算注销,自该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5-021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14日在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电大厦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3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张玉新、刘兴华、张国勇、王眉林、袁天平、乐瑞、徐长生、沈烈,副董事长肖宏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张国勇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玉新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公司副董事长肖宏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张国勇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下同),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20)。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董事会报告”有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财务决算有关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下年度利润分配政策预计的报告

 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6,881.40万元,加上201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0,974.73万元后,母公司201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4,093.33万元,母公司2014年末法定公积金为4,328.97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由于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且母公司201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2014年度无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因此,公司2014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不进行利润分配。

 预计201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整体平稳,但仍将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如果母公司2015年末有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2016年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201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和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2015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117万元,包括年报审计费、季报、半年报辅导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77万元,季报、半年报辅导费用为1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审计期间,会计师事务所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由本公司承担。上述费用的支付,不会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张玉新、刘兴华、王眉林、袁天平回避了表决,出席董事会的5名非关联董事(副董事长肖宏江委托董事张国勇代为行使表决权)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兑现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公司高管人员年薪办法修订的决议,经测算公司正职高管人员2014年度基本年薪为20.7万元,效益年薪为56.2万元,EVA奖励7.5万元,合计为84.4万元/人;副职人员基本年薪16.56万元、绩效年薪标准44.96万元、EVA奖励5.25万元,合计平均为66.77万元/人,高管副职个人绩效年薪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分数挂钩计算,上限不超过绩效年薪标准值的10%。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因公司副董事长刘兴华以公司总经理身份在公司领取报酬,董事王眉林、袁天平以公司副总经理身份在公司领取报酬,此议案涉及上述三人个人利益,为保证此议案决策的公平性,刘兴华、王眉林、袁天平对此议案回避了表决。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5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14]19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5年2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经营行为,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作出修订。公司章程修改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章程修订对照表》和修订后的《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5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2:50在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电大厦5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2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5-022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5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5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2:50召开;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5年5月7日下午3:00~2015年5月8日下午3: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4)催告公告日期:2015年5月6日(星期三)。

 5.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按本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5. 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下年度利润分配政策预计的报告

 6.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内容。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上披露的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相关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登记日证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5年5月6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到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2911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60966;

 2.投票简称:长源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4.在投票当日,“长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 至2015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邮编:430066)。联系电话:027-88717136、88717137 传真:027-88717134,联系人:张明清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个人)出席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

 注:1.请在表决结果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同一议案只能标明一处表决结果,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都未标明的视为弃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

 2.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栏目中用“√”明确授权委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重新打印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重新打印均有效。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5-023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14日在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电大厦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3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有:赵虎、罗莎、窦鸿斌。监事会主席赵虎主持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20)。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八、九、十节中有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认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同意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下年度利润分配政策预计的报告

 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6,881.40万元,加上201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0,974.73万元后,母公司201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4,093.33万元,母公司2014年末法定公积金为4,328.97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由于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且母公司2014年末未分配利润也为负数,2014年度无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因此,公司2014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不进行利润分配。

 预计201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整体平稳,但仍将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如果母公司2015年末有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2016年进行利润分配。

 会议同意公司上述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201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和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2015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117.00万元,包括年报审计费、季报、半年报辅导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77.00万元,季报、半年报辅导费用为10.0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30.00万元。审计期间,会计师事务所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由本公司承担。上述费用的支付,不会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根据五部委发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指引的要求,在报告期内持续开展了内部控制规范化建设的工作,并对公司所有纳入评价范围的经济业务与事项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公司在所有重大经济活动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自我评价的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章程修改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章程修订对照表》和修订后的《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5-024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2014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新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差异导致公司发生会计政策变更,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和其它综合收益项目的调整和影响情况已经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通过并进行了披露(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公告编号:2014-057)。此外,公司根据新准则相关要求还将对留抵、预交税金和递延收益进行重分类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规定执行2014年财政部发布的2、9、30、33、37、39、40、41号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留抵、预交税金重分类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将留抵、预交税金,按年限由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

 (2)递延收益重分类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将原资产负债表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下列报的递延收益项目单独列报,同时将其一年内到期的部分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精神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64号)规定,为了更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将对部分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做变更。

 1.变更内容

 公司下属所有企业对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一次性全额计提折旧,不再分年度计提折旧。

 2.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3.变更生效日期: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所涉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能更准确、可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此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更对公司净利润、所有者权益无重大影响,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资料,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对企业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仔细核查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资料,一致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第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5-025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因此,公司董事会秘书胡谦不再兼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经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任汪卉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汪卉女士简历如下:

 汪卉,女,1975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1997年7月至今从事公司证券事务管理工作,于2010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通讯方式:

 电话:027-88717139

 传真:027-88717134

 电子邮箱:wanghui@cy.cgdc.com.cn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2911室

 邮政编码:430066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5-022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5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5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2:50召开;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5年5月7日下午3:00~2015年5月8日下午3: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4)催告公告日期:2015年5月6日(星期三)。

 5.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按本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5. 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下年度利润分配政策预计的报告

 6.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内容。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上披露的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相关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登记日证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5年5月6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到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2911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60966;

 2.投票简称:长源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4.在投票当日,“长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 至2015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邮编:430066)。联系电话:027-88717136、88717137 传真:027-88717134,联系人:张明清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个人)出席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

 注:1.请在表决结果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同一议案只能标明一处表决结果,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都未标明的视为弃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

 2.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栏目中用“√”明确授权委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重新打印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重新打印均有效。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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