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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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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丁元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新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1,830万元,减少52.5%,主要原因系子公司结构性存款收回所致;

 2、报告期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684.02万元,增加45.52%,主要原因系公司在报告期支付的医疗器械物流配送网络平台(一期)建设款增加所致;

 3、报告期应付票据比期初减少563.1万元,减少53.66%,主要原因系公司到期票据已兑付所致;

 4、报告期预收款项比期初减少764.21万元,减少81.81%,主要原因系公司对预收款客户及时发货所致;

 5、报告期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204.83万元,减少71.97%,主要原因系公司已支付完毕应付工资所致;

 6、报告期应付利息比期初减少145.57万元,减少82.36%,主要原因系公司已支付完毕到期利息所致;

 7、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61,605.68万元,同比增长56.74%,主要原因系公司于2014年收购的子公司业务全部并入合并报表,同时公司本身批发业务保持稳定增长所致;

 8、报告期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49,981.49万元,同比增长51.4%,主要原因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对应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9、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204.54万元,同比增长83.25%,主要原因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对应税费增加所致;

 10、报告期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581.63万元,同比增长65.82%,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入增长对应业务费用增加所致;

 11、报告期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160.83万元,同比增长89.91%,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入增长对应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12、报告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456.51万元,同比增长1364.15%,主要原因系公司短期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3、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775.85万元,同比增长924.52%,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4、报告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3,678.99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系上年公司出售持有的中青旅股票所致;

 15、报告期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45.29万元,同比增长775.03%,主要原因系子公司收到当地政府税务奖励所致;

 16、报告期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42.67万元,同比增长3386.44%,主要原因系公司公益性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17、报告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9,231.54万元,同比减少51.73%,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年出售持有的中青旅股票所致;

 18、报告期所得税比上年同期减少2,384.31万元,同比减少53.43%,主要原因系公司利润总额较上年减少所致;

 19、报告期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6,847.23万元,同比减少51.16%,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年出售持有的中青旅股票所致;

 20、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同期增加9,121.16万元,同比增加191.64%,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增加回款所致;

 21、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同期减少25,963.38万元,同比减少177.6%,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年出售持有的中青旅股票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本报告期支付收购的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22、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同期增加6,619.37万元,同比增加2054.15%,主要原因系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取得的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签订的合同,从 2013 年 6 月起已在北京地区首钢所属医疗机构开始履约,2015年一季度实际销售收入12,775万元。

 2.2013年3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投资建设北京嘉事京西现代医药物流中心的议案》,公司规划使用自有资金7414.78万元,投资建设北京嘉事京西现代医药物流中心,2014年3月公告增资到1亿元注册资本,嘉事堂占有其70%的股份,另一投资方北京宏润投资经营公司占有30%的股份。截至本报告期末,已基本完成施工建设等工作,目前已进入试运营阶段。

 3.上海嘉事明伦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本公司以2013年9月1日为购买日,嘉事堂母公司应支付现金人民币42,540,400.00元、嘉事盛世应支付27,445,400.00元作为合并成本合计购买了上海明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51%的股份,并将张泽军所控制的上海医心贸易商行、上海敬蒿贸易商行、广州市源成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市润晔贸易有限公司的业务、人员、市场、销售网络等并入更名后的上海嘉事明伦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合并成本在购买日的总额为人民币69,985,800.00元。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股权转让款于2013年支付6,998,500.00元,2014年支付27,994,400.00元,合计支付34,992,900.00元。

 4.深圳嘉事康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本公司以2013年9月1日为购买日,嘉事堂母公司应支付现金人民币14,145,765.00元、嘉事盛世应支付9,126,300.00元作为合并成本合计购买了深圳市康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51%的股份,并将郭振喜、杨波所控制的南京恒治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南京齐思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润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业务、人员、市场、销售网络等并入深圳市康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组建深圳嘉事康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合并成本在购买日的总额为人民币23,272,065.00元。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股权转让款累计已经支付11,636,000.00元。

 5.嘉事嘉成医疗器械武汉有限公司

 本公司以2013年9月1日为购买日,嘉事堂母公司应支付现金人民币7,131,500.00元、嘉事盛世应支付4,601,000.00元作为合并成本合计购买了武汉恺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的股份,并将谢东华、李燕所控制的上海境佳贸易有限公司、长沙靖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人员、市场、销售网络等并入更名后的嘉事嘉成医疗器械武汉有限公司。合并成本在购买日的总额为人民币11,732,500.00元。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股权转让款于2013年支付1,173,100.00元,2014年支付4,693,100.00元,合计支付5,866,200.00元。

 6.广州嘉事吉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本公司以2014年1月1日为购买日,嘉事堂母公司应支付现金人民币51,949,800.00元、嘉事盛世应支付14,430,500.00元作为合并成本合计购买了广州吉健商贸有限公司51%的股份,并将沈雪娣、周晴、王曼晖、张川所控制的上海栩然商贸有限公司、北京益康嘉德经贸有限公司、北京爱立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康泽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业务、人员、市场、销售网络等并入更名后的广州嘉事吉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合并成本在购买日的总额为人民币66,380,300.00元。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股权转让款于2013年支付6,638,000.00元,2014年支付26,552,100.00元,合计支付33,190,100.00元。

 7.北京嘉事爱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本公司以2014年1月1日为购买日,嘉事堂母公司应支付现金人民币11,374,500.00元、嘉事盛世应支付3,159,600.00元作为合并成本合计购买了北京爱瑞格恩经贸有限公司46%的股份,并将苏海军、张捷所控制的上海英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赛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恩维森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康羽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业务、人员、市场、销售网络等并入更名后的北京嘉事爱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合并成本在购买日的总额为人民币14,534,100.00元。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股权转让款于2013年支付1,453,500.00元,2014年支付5,813,600.00元,合计支付7,267,100.00元。

 8. 广州嘉事百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本公司以2014年8月1日为购买日,嘉事堂母公司应支付现金人民币39,227,734.00元、嘉事吉健应支付9,567,740.00元作为合并成本合计购买了广州嘉事百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51%的股份,并将刘金刚实际控制的广州百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安如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御达贸易有限公司、广州金芙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陈起实际控制的广州易凡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杨弟实际控制的上海丛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人员、市场、销售网络等并入广州嘉事百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合并成本在购买日的总额为人民币48,795,474.00元。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股权转让款于2014年支付24,397,738.00元,合计支付24,397,738.00元。

 9.广州嘉事怡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以2014年8月1日为购买日,嘉事堂母公司应支付现金人民币31,030,441.00元、嘉事吉健应支付7,568,400.00元作为合并成本合计购买了广州怡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怡核)51%的股份,并将周宏峰实际控制的上海忻桦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瑞舜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睿贺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舜贺实业有限公司的业务、人员、市场、销售网络等并入更名后的广州嘉事怡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合并成本在购买日的总额为人民币38,598,841.00元。截止本报告日,上述股权转让款于2014年支付19,299,421.00元,合计支付19,299,421.00元。

 10. 上海嘉事嘉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本公司以2014年10月1日为购买日,嘉事堂母公司应支付现金人民币68,680,800.00元、嘉事盛世应支付16,751,400.00元作为合并成本合计购买了上海嘉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意)51%的股份,并将李繁华实际控制的上海华赫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立同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立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新置行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以及宣杰伟实际控制的上海弘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森泽怡通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森润谊通有限公司、上海瑞佑实业有限公司的业务、人员、市场、销售网络等并入更名后的上海嘉事嘉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合并成本在购买日的总额为人民币85,432,200.00元。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股权转让款于2014年支付8,543,220.00元,2015年1月份支付34,172,880.00元,合计支付42,716,100.00元。

 11.浙江嘉事杰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本公司以2014年10月1日为购买日,嘉事堂母公司应支付现金人民币61,218,100.00元、嘉事明伦应支付14,931,200.00元作为合并成本合计购买了浙江嘉事杰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51%的股份,并将吕文杰实际控制的浙江道博经贸有限公司、杭州贝律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长滩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人员、市场、销售网络等并入浙江嘉事杰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合并成本在购买日的总额为人民币76,149,300.00元。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股权转让款于2014年支付7,614,930.00元,2015年2月份支付30,459,720.00元,合计支付38,074,650.00元。

 12.四川嘉事馨顺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本公司以2014年10月1日为购买日,嘉事堂母公司应支付现金人民币40,678,500.00元、嘉事吉健应支付9,921,600.00元作为合并成本合计购买了四川馨顺和贸易有限公司51%的股份,并将张斌实际控制的上海贤殊科贸有限公司、上海佳上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的业务、人员、市场、销售网络等并入更名后的四川嘉事馨顺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合并成本在购买日的总额为人民币50,600,100.00元。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股权转让款于2014年支付5,060,010.00元,2015年1月份支付20,240,040.00元,合计支付25,300,050.00元。

 13.重庆嘉事臻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本公司以2014年10月1日为购买日,嘉事堂母公司应支付现金人民币31,288,500.00元、嘉事明伦应支付7,631,400.00元作为合并成本合计购买了重庆臻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份,并将余辉实际控制的北京蓝鼎基科贸有限公司、上海茂蕴科贸有限公司、成都索通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商颖商贸有限公司、云南索骥通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溪钰科贸有限公司的业务、人员、市场、销售网络等并入更名后的重庆嘉事臻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合并成本在购买日的总额为人民币38,919,900.00元。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股权转让款于2014年支付3,891,990.00元,2015年1月份支付15,567,960.00合计支付19,459,950.00元。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丁元伟

 2015年4月15日

 证券简称:嘉事堂 证券代码: 002462 公告编号:2015-023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7日以邮件、短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15日下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总部二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元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过全体董事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一季度报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连带责任。

 公司《2015年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15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15-024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7日以邮件、短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15日下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总部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高宁先生主持。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为7人,实到人数7人,其中职工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15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15-020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一)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标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9月修订)第25条的规定执行。

 (二)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互动邮箱:cachet@cachet.cn

 互动电话:010-88433464

 (三)本次会议上无增加、否决、修改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于2015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15日下午2点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元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参加了会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决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0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13,476,8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40,000,000股的47.2820%。

 (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1名,代表公司股份94,324,2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3018%。

 (三)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39名,代表公司股份19,152,5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802%。

 (四)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9人,代表公司股份44,216,639股,占公司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4236%。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参加了会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同意94,324,267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9,152,546股,合计113,476,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现场表决反对0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0股,合计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现场表决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216,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公司独立董事徐永光先生、张晓崧先生、吴剑女士在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2015年 3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同意94,324,267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9,152,546股,合计113,476,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现场表决反对0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0股,合计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现场表决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216,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同意94,324,267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9,152,546股,合计113,476,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现场表决反对0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0股,合计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现场表决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216,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同意94,324,267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9,152,546股,合计113,476,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现场表决反对0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0股,合计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现场表决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216,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同意94,324,267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9,152,546股,合计113,476,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现场表决反对0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0股,合计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现场表决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216,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六)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同意94,324,267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9,152,546股,合计113,476,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现场表决反对0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0股,合计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现场表决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216,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七)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同意94,324,267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9,152,546股,合计113,476,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现场表决反对0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0股,合计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现场表决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216,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八)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同意94,324,267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9,152,546股,合计113,476,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现场表决反对0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0股,合计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现场表决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216,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九)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同意94,324,267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9,152,546股,合计113,476,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现场表决反对0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0股,合计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现场表决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216,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调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同意94,324,267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9,152,546股,合计113,476,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现场表决反对0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0股,合计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现场表决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216,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同意94,324,267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9,152,546股,合计113,476,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现场表决反对0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0股,合计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现场表决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216,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二)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同意94,324,267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9,152,546股,合计113,476,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现场表决反对0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0股,合计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现场表决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216,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三)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同意94,324,267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9,152,546股,合计113,476,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现场表决反对0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0股,合计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现场表决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216,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张晓光、汤巍

 (三)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1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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