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4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0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4月10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史万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经审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董事会的有关决定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经审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

 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水平,借助专业团队加强公司的风险投资决策能力,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9,000万元与深圳市国能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自然人陶立南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该项对外投资的额度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之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1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常正卿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15】528号)文件(以下简称“证监许可”)。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15年3月12日举行2015年第17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核。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方案未获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根据证监许可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常正卿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董事会的有关决定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9,000万元与深圳市国能金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自然人陶立南共同设立深圳市国能通达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能通达”,最终名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确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有效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水平,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力量优势加强公司的投资能力,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9,000万元与深圳市国能金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自然人陶立南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该项对外投资的额度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之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审议程序

 2015年4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表示同意,公司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无异议。

 2015年4月14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议案》。

 2015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9,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国能通达,并授权董事长负责办理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协议的签署及指派相关人员参与国能通达的日常经营管理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

 3、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承诺在此项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合作方情况

 1、深圳市国能金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30110822142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凌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0日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能源行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策划。财务咨询。

 深圳市国能金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陶立南

 身份证号码:42011119740924****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工路***弄***号***室

 陶立南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国能通达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广华大厦四层02房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企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的核准登记为准)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国能金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合伙目的:提高合伙人经济效益。

 合伙经营范围:投资兴办企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

 2、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9,000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额9,000万元人民币,以货币方式出资,2015年4月25日前一次性缴付。

 深圳市国能金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500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额500万元人民币,以货币方式出资,2015年4月25日前一次性缴付。

 陶立南,认缴出资额500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额500万元人民币,以货币方式出资,2015年4月25日前一次性缴付。

 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

 3、合伙企业的管理费提取及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合伙企业成立后按照投入资金规模的2%/年提取管理费,合伙企业成立后每年度前5个工作日将相应金额管理费按75:25比例支付给两位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实现利润,在支付普通合伙2%的管理费后,剩余利润各合伙人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

 扣除管理费及业绩奖励后的剩余利润,三位合伙人按实缴比例进行分配。

 对于普通合伙人的业绩奖励,两位普通合伙人按50:50比例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4、存续期限及解散

 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5年,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五、设立合伙企业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设立国能通达,目的是公司在自身行业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专业投资团队的投资能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存在的风险

 (1)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的风险;

 (2)因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面临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合伙方的专业投资经验,可提升公司的风险投资决策水平,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对公司的业绩增长做出合理贡献,为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借助专业团队加强公司的风险投资决策能力,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核查意见》。

 八、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深圳市国能通达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