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2月11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全资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香港东方雨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方雨虹”)共同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 “华砂砂浆(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70%;香港东方雨虹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30%。详情见公司2015年2月12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全资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3)。
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华砂砂浆(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最终核定为“华砂砂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砂公司”)。目前,华砂公司已完成了工商注册,并于2015年4月14日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注册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注 册 号:110000450283779
名 称:华砂砂浆有限责任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 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27幢3层
法定代表人:张颖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04月08日
营业期限:2015年04月08日至2065年04月07日
经营范围:建材批发、装饰材料、新型材料、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设计;专业承包(凭行业许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