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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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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045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8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欧阳铭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兼任,经公司董事会提议,同意聘任欧阳铭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欧阳铭志先生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会秘书欧阳铭志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33668121

 传真:0755-33895777

 电子邮箱:ouymz@126.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栋20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附:个人简历

 欧阳铭志,男,汉族,出生于1976年9月,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在职研究生学历。1996年10月-2010年2月,先后在深圳市广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金高能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任经理等职务,具有十五以上年的市场营销经验。2010年3月-2014年8月,先后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中心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欧阳铭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欧阳铭志先生已于2015年4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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