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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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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作意向概述

 鉴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前期在智能电网等领域的良好合作,现双方同意在太阳能光伏发电领域、微电网领域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双方于近日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属于双方意向性约定,公司需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本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对方介绍

 企业名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亚芳

 注册资本:3990813.18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程控交换机,传输设备,数据通信设备,宽带多媒体设备,电源、无线通信设备,微电子产品,系统集成工程,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终端设备及相关的设备及维修;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审证字第621号文规定办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具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8]外经贸政审函字第326号文规定办理);房屋租赁(持许可证经营)。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总部办公楼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1、合作范围:

 华为在国内外微电网项目中,优先使用公司逆控一体机及微电网领域相关产品及解决方案;公司在国内外光伏电站项目中,优先使用华为组串式逆变器及其领先的通讯及网管解决方案;合作其他国内外项目;合作项目中的电站管理、监控等相关技术的开发合作。

 2、合作期限:有效期为三年。

 3、在合作意向范围内,双方对每个具体合作项目需经过充分协商后签署正式合同,合同执行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条款为依据。

 4、对合作备忘录的修订或补充,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由双方签订书面文件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

 四、合作备忘录对公司的影响

 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当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时,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公司与华为在合作的过程中,双方可优势互补。华为在开发的国内外各类项目中涉及到的需外部引入、采购的相关技术、产品等,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选择公司为合作方。公司通过与华为的合作,将提升公司在新能源及智能电网领域等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将促进海外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助力公司向能源服务商转型的提速,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提升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公司发展战略。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属于双方意向性约定,合作事项尚待进一步协商和落实,经确定后另行签署相关正式合同。合作事项的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化的可能性,即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备忘录》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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