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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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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回顾

 2014年,全球经济发展处在一个变革的时代,传统产业结构调整、互联网+、智能化和工业4.0正在成为经济发展新引擎。面对新的时代,公司管理层在各级政府和投资者的关注和支持下,以新思维、新战略、新模式的发展方针,带领干部员工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奋力拼搏,取得了经营业绩和产业布局的双丰收。公司以先进高分子材料为核心,通过商务创新进行模块化和系统解决方案的产业布局延伸,建立了由新兴材料产业、3D智能显示信息产业、新能源电动车三大板块构成的产业新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已发展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布局全球的研发平台,以产业集群为主导的全产业链产业平台,通过商务创新推动产业布局延伸的新兴产业项目的孵化平台。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20809.18万元,同比增加63.12%,实现净利润100278.12万元,同比增加52.25%。

 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20,809.18万元,同比增加63.12%,实现净利润100,278.12万元,同比增加52.25%。

 本年营业收入520,809.18万元,上年营业收入319,270.20万元,增长了63.12%。本年营业成本317,170.51万元,上年营业成本203,294.53万元,上涨56.02%,主要是由于本期光学膜生产线达产,产能陆续释放所致。本年研发投入25,512.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3.95%,主要是公司面对国内外两大市场,重点研发中高端产品,增加产品品类、规格,研发投料加大所致。本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42,968.53万元,上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22,552.36万元,同比增加90.53%,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回款管理,以及应付账款控制,有效促进经营性现金净流量的增加。

 2)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一、新兴材料产业板块

 (一)报告期内,公司预涂膜通过产业结构调整,保持稳定的毛利;光学膜实现达产,同时持续进行高端产品的开发,加大新产品的投放力度。

 1、印包领域

 公司对预涂膜和光学膜技术进行整合,从原有的数码膜、增粘膜、防划膜、柔面膜,开发了闪光膜、3D包装膜。通过开发铁塑复合技术进入容器包装、装饰领域,保持了毛利率稳定。国内绿色印刷政策加速推进预涂膜在国内的替代化发展,为公司的预涂膜市场扩展创造了重要条件。国际市场方面,公司继续贯彻向中高端客户发展中高档产品的经营方针,充分发挥品牌优势、成本优势以及行业领先技术优势拓展国际市场。报告期末共开发出4个系列、100多个规格型号的相关产品,获得专利授权259项。

 2、显示领域

 公司显示类光学膜通过产品质量、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新产品的持续开发和投放,以及进一步加强市场开发力度,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对三星、LG、友达、冠捷、群创等国际一线客户规模量产。标志着公司进入国际一线品牌厂商行列,这为光学膜产业集群项目的产能释放带来重要支持作用。

 3、汽车建筑窗膜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强化产品开发,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加大市场开发和品牌建设的力度,使得公司在投产第一年产品质量和技术就达到国际一流水平,成为中国首家进入世界窗膜协会成员企业,与国际六大制造商并肩。公司成功开发了8大系列共计138个新产品,对国内主要汽车集团、4S集团实现规模供货,并进一步加强服务体系的建设,目前已在国内建立了1300个贴膜服务店,为公司进一步打造互联网+的商业运营体系建立了重要的基础,同时利用公司既有的8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销售渠道加强国际市场开拓。报告期内,窗膜达产为公司光学膜产能释放和保持毛利起到了重大的支持作用。

 4、装饰膜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开拓装饰膜市场应用,形成家电、建材2大系列,8个色系,60款等系列新产品。建筑装饰、厨具、家具类装饰膜实现规模量产;国际市场方面与韩国三星、联合钢铁、印度乌塔姆陆续展开合作,为公司毛利稳定做出重要贡献。

 报告期末,共开发出14大类,88个系列、400多个规格型号的相关产品,获得专利授权46项。

 (二)新材料的开发

 公司通过加强自主开发,加大了新材料的开发力度和研发投入,并在台湾、韩国、美国、德国、欧洲相继设立了研发机构促进对外合作与人才引进,使得公司在高端高分子新材料追赶国际水平的进程上取得了重要成果:水汽阻隔膜主要用于薄膜太阳能电池、OLED显示,在医疗领域也有很大的应用空间。多层隔热膜、多层膜技术、低阻值ITO膜、用于显示上增加色彩的量子膜,这些产品均完成了中试,达到小批量生产,为了扩产,公司于报告期内筹划定向增发来扩大相应产能。

 (三)石墨烯

 石墨烯是具有广泛应用领域的新材料。公司经三年多的研究开发,部分已形成专利。为了把握石墨烯的发展商机,公司专门设立了张家港石墨烯应用科技有限公司,并与国际一流水平的研究机构进行合作开发,目前已经取得了重要成果。

 二、3D产业板块

 公司目前是全球唯一拥有包括光学设计、模具加工,光学膜制造、软件开发、贴合工艺、内容提供全生态链的提供商,报告期内,公司与利亚德、分众传媒、捷众广告等公司签署合作协议、通过整合飞利浦专利与飞利浦结成大中华区唯一合作伙伴,使公司在裸眼3D业务和技术方面取得重要进展,目前拥有裸眼3D类800项专利,居于全球领先地位。

 裸眼3D主要分为图像、视频两大领域,报告期内,在图像领域公司主要通过加大高精度、高性能光学膜的产品开发,改进贴合工艺和设备提高贴合精度,通过广东创意提高图像制作的质量水平,在全国建立配套制作中心,进一步建立完善经销代理商体系,加大广告个性化制作、宗教、展示展宣、包装等领域的市场开拓,同时进一步加大国际市场的开拓,为公司保持毛利稳定取得重要支持作用。

 在视频领域公司与国际、国内一线客户合作,持续进行技术开发、产品改进和性能提升,目前已经成功开发了世界领先水平的裸眼3D手机、平板、笔记本、显示器、电视机全系列视频产品,同时公司积极探讨,与具有互联网视频经营牌照、视频内容资源、经营团队和经验的企业,合作建立3D内容的门户平台,打造3D产业生态链。

 三、新能源电动汽车

 发展新概念新能源汽车是公司重要的产业方向,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康得集团共同合作,已经完成了产业技术生态链布局,公司以显示光学膜、装饰膜、隔热窗膜、智慧窗膜、低阻值ITO膜、碳纤维材料技术为基础,通过产业布局延伸,发展了智能触控显示屏、3D显示屏、智能化操作系统,设立张家港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与德国墨尼黑工业大学合作设立康得新欧洲碳纤维研究中心,与德国雷丁公司合资设立汽车轻量化设计中心,与宝马公司、雷丁公司、墨尼黑工业大学及设备厂商共同合作,积极推进碳纤维复合材料生产基地的建设。利用公司的碳纤维复合材料、轻量化设计、智能显示、3D显示、智能控制、操作系统等应用技术为新能源汽车生态链的建立奠定重要基础。

 四、关于定向增发

 目前国际市场高端光学膜产品的生产供应主要集中在德国、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为缓解我国目前高端高分子膜对进口产品的依赖,促进高端光学膜产品的国产化,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0亿元(其中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2亿平方米先进高分子膜材料项目45亿,偿还银行贷款8.57亿,补充流动资金6.43亿)发展包括纳米多层层叠膜、多层特种隔热膜、多层高档装饰膜、水汽阻隔膜、隔热膜等多种先进高分子膜材料,做大做强复合膜材料产业。报告期内,公司增发申请正式呈报中国证监会,目前已接到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通知,反馈回复材料在准备过程中。

 五、关于产业基金

 报告期内,为推动公司跨越式发展,将产业与资本相结合,公司与保利通讯和北汽等单位合作成立两个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目前基金管理公司已完成设立,产业基金正在发行中,保利和北汽两大产业基金主要用于投资新能源电动车、碳纤维复合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及3D文化产业。

 3)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面向2015,纵观国际国内经济、商业、政策环境以及公司2014年建立坚实的产业基础和产业布局,公司将迎来机遇大于挑战的发展年。

 在国际,美国经济快速增长,欧洲经济缓慢复苏,互联网经济正在融入新兴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低迷。

 在国内,我国政府2015年开始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政策与十大产业融合;公司三大产业板块属于国家政策重点扶持的互联网+新兴产业;

 在先进高分子材料领域,伴随着新增6条8.5代LCD面板生产线的相继投产,三星、LG、友达等国际一线企业的产能向中国转移,高端包装、装饰、汽车用膜的稳步增长,2015年我国光学膜总需求预计将达20亿平米。

 在新能源电动车领域,全球新能源电动车的快速发展,使得全球碳纤维的产能未来三年缺口60%,我国新能源电动车行业正在引领全球,为碳纤维和碳纤维复合材料的发展正在展示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

 面对新的时期,公司管理层将实施“新引擎、新模式、新格局、新发展”的发展战略,带领全体干部员工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开拓创新,不断超越,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打造基于先进高分子材料世界级平台企业做出不懈的努力。

 (一)打造“互联网+”智能化,世界一流水平的4.0版新兴材料产业化平台

 1、在预涂膜领域,继续坚持发展中高档产品,开发中高端客户,加速铁塑技术的应用推广,发展国际国内两大市场的发展战略,保持企业经营的稳步发展。

 2、在光学膜领域,在实现满产的基础上将通过新产品开发、产品应用领域扩展、产品结构调整保持公司持续快速增长。

 3、在建筑汽车窗膜领域,在满产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扩大产能以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加大新产品开发投放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加速推进与互联网后车电商平台的紧密合作,充分利用线下服务优势发展O2O业务。

 4、充分利用全球布局的研发平台,通过自主研发、人才引进、技术合作加速高端新进高分子材料的开发,积极推进定向增发的进程和光学膜二期建设的筹备,通过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建设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4.0版的智能化新兴材料产业平台。

 5、在石墨烯领域,公司将继续与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大学和研发机构合作,加速应用研究和产业化进程。

 (二)打造互联网+ 3D智能显示产业的生态链

 1、在裸眼3D图像领域,公司将利用已建立的光学膜制造、图像制作、贴合服务的工业生态链体系,通过进一步发展代理商体系,商务创新与大型广告商、文印商建立紧密合作,进一步发展O2O电商业务,建立商业生态链体系,加大裸眼3D图像技术,在广告、展示展宣、图像、宗教、装璜、包装领域的市场推广,为公司的高速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持。

 2、在裸眼3D视频领域,公司与飞利浦共同合作,在裸眼3D光学技术、贴合技术、智能显示技术具有全球领先地位,拥有800项专利,具有唯一全产业链规模生产的竞争优势,公司已经成功开发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裸眼3D电视、显示器、平板、手机、电脑,建立了完整的工业生态链。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加大与国际国内一线品牌商的合作,推动裸眼3D显示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规模推广,同时与国内具有互联网视频经营牌照、视频内容资源、经营团队和经验的企业共同合作,引进国际著名内容制作厂商,加速建立3D内容的门户平台建设,打造互联网+3D智能显示产业生态链。

 裸眼3D智能显示技术在全球视频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公司凭借拥有全球领先的先进技术将引领全球视觉革命,为人类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为公司持续高速发展提供新引擎。

 (三)打造互联网+智能化的新概念新能源汽车的生态链

 1、公司将利用已经拥有的装饰膜、汽车装饰膜、汽车窗膜、汽车智慧窗膜、智能触控、3D显示、3D互联网内容平台、智能控制操作系统的技术产业优势,积极推进与德国墨尼黑工业大学合作的碳纤维复合材料研究中心的建立。积极推进与德国雷丁公司合资的汽车轻量化设计中心建立,通过与德国宝马及设备厂商合作引进世界一流的先进技术,加速建设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4.0版的智能化碳纤维复合材料生产基地,为打造新概念新能源汽车生态链建立坚实的基础。

 2、积极推进与国内大型汽车厂商的紧密合作,按照个性化、离散化、智能化、系统化的发展理念,共同打造互联网+智能化的新概念新能源汽车生态链,为公司持续高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产业基金

 积极推动产业基金的发行,通过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的结合,实现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新概念新能源汽车、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全部因为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期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单位3家,详细情况如下:

 1、本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独资设立康得新光学膜材料(上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内。

 2、本公司于2014年3月24日独资设立广东康得新创意设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内。

 3、本公司于2013年在香港注册智得国际企业有限公司,股本为港币100万元,于2014年度开始实际经营,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内。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002450 股票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16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14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该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下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通过了解该事务所的基本情况,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另行协商确定,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15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董事会提出的权益分配方案中的具体数额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相应调整的可能。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4月8日前以专人送达、通讯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7人(独立董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钟玉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4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部分。

 本报告须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与审计机构出具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详见2014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或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下称:披露媒体)。

 本报告须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14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部分。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4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00,278.12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166,135,112.65元,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621,830,865.26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002,781,183.88元,加计上年未分配利润1,249,431,136.16元,扣减分配普通股股利86,077,207.39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166,135,112.65元。

 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7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11,429,543.07元;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注:因股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到权益分派日将有所增加。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还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对上述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2014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须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4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九、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下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其为公司下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详见2014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还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30亿元额度的议案》

 根据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为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预计提供新增担保30亿元额度。授权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还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公司章程“第四条、第五条”中名称和地址条款: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Kangde Xin Composite Material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晨港路北侧、港华路西侧

 邮政编码:215634

 拟修改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康得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angde Xin Group 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晨港路北侧、港华路西侧邮政编码:215634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政府部门相关手续以工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除以上条款外,公司就公司章程中第四十一条、七十八条、八十条、八十八条也做了相应修订,以及公司其他基本管理制度据此做相应修改,此议案在提交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生效。《公司章程(2015年4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十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刊载于指定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告》。

 十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在提交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生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4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十四、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年日常经营的预计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汇鑫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汇鑫国际)、上海玮舟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玮舟)拟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数量根据公司日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上海玮舟为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控股50.22%的子公司,汇鑫国际为康得集团控股75%的子公司。康得集团持有本公司23.52%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以上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

 十五、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公司与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联董事钟玉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指定媒体的《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关于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4年4月15日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17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5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司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 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钟玉先生、董事会秘书钟凯先生、财务总监王瑜女士、独立董事吕晓金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18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15年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汇鑫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汇鑫国际)、上海玮舟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玮舟)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201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关联董事钟玉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对2015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的金额达到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披露的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关联人介绍

 (一)上海玮舟:法定代表人:钟玉;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微电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的开发、制作,数字模拟电路设计,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限分支经营)、销售,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碧波路690号5栋202室。

 汇鑫国际:法定代表人:钟凯;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的咨询和担保(不含融资担保);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帐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博润商务广场2号楼1门406室。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玮舟为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控股50.22%的子公司,汇鑫国际为康得集团控股75%的子公司。康得集团持有本公司23.52%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以上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持续性关联交易将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2、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规定进行,且按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5年4月14日,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第二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钟玉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19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均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额度为30亿元人民币;

 ●累计担保数量(含全部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累计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有效担保金额为91亿元(累计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62.63亿元),经权力机构批准详情如下:

 ■

 ●本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亿元;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日期见《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告。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2015年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对2015年度下属公司需向银行融资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提出了2015年度对下属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控制的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拟在2015年为其新增以下额度的融资担保:

 1、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479,429万元。

 (2)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为光学膜的生产企业,年产能为2亿平米。随着产能的陆续释放,此次申请新增25亿担保额度。

 (3)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从事预涂膜和光学膜的生产和销售,光学膜年产能为4,000万平米,预涂膜产能为2.2万吨。此次申请新增5亿担保额度。

 2、相关授权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36个月内滚动承担保证担保。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持股97.42%,北京康得新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持股2.58%)

 注册资本:194,055万元 法定代表人:钟玉

 成立时间:2011年10月9日

 注册地址:江苏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晨港路北侧、港华路西侧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光学薄膜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新材料的研发、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及委托区外企业加工,自有房屋、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80,098万元,总资产为485,512万元,净资产为239,988万元,净利润为42,169万元。

 2、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00%)

 注册资本:27,875.80万元 法人代表:钟玉

 成立时间:2005年10月27日

 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台湾路西侧,和鑫化学南侧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发、生产环保用预涂膜,研发、生产、销售光学膜和ITO膜,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及委托区外企业加工,自有房屋、机械设备租赁,印刷器材及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营业收入:268,673万元,总资产为334,192万元,净资产为191,767万元,净利润为70,37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向控制的下属公司拟新增合计人民币30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对控制的下属公司合计担保额度通过后,经批准的公司对控制的下属公司有效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10,000万元,占2014年度期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479,429万元的252%;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控股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26,329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479,429万元的131%。

 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

 本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其他

 审议此次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期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20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了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自查。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2014年度内共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并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属于需要补充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相关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提前审阅,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4年7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公司与保利龙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德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作运作产业并购基金协议的公告》。为推动公司实施外部产业资源整合,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公司与保利龙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康得集团和北京德图投资有限公司的合作优势,公司于2014年8月11日与保利龙马、康得集团和德图投资合作共同发起设立:保龙康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1,500万元。

 2、2014年12月26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康得集团、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森煜投资有限公司实施战略合作,共同发起设立一家专门为拓展公司主营业务以及新材料、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链整合服务的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名称暂定为“北汽康得产业投资管理公司”,其中公司出资600万元。

 上述事项合计2,100万元,累计在12个月内的关联交易数量已达到董事会(未及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对于本次补充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5号总部经济基地大楼1513号

 法定代表人:钟 玉

 注册资本:9,367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含代理记账);计算机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软件开发。

 2、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审议依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79,806.43万元,其5%为18,990.32万元、0.5%为1,899.03万元。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超过1,899.03万元的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审议;超过18,990.32万元的关联交易应由股东大会审议。鉴于上述两次关联交易金额是在12个月内发生,累计交易金额为2,100万元,应由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长钟玉与上述交易存在关联人的情形,在审议议案时需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四、交易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2015年4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关于补充审议公司与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二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在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与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用公司的业务发展。

 2、公司董事会在补充审议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钟玉回避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3、上述关联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追认公司与康得集团等各方签署的关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并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协议以及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发布的公告具有法律效力,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和发布公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补充审议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对方共同设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能够充分发挥合作各方的各自资源和优势,利用相关产业基金作为公司产业整合的主体,围绕公司既定的战略发展方向开展投资、并购、整合等业务,加快推进公司产业发展战略,进一步开拓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50 股票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21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2015年4月14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于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那宝立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之监事会工作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查了董事会准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等材料。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客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所涉及事项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反映了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发布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7元(含税),共计111,429,543.07元人民币;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下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14年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部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根据国家财政部统一要求,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在提交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生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4月)》详见2015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公司与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那宝立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经自查,公司与康得集团201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用公司的业务发展。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22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拟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名称变更的说明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拟将中文名称由“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康得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Jiangsu Kangde Xin Composite Material Co.,Ltd.”变更为“Kangde Xin Group Co.,Ltd.”

 上述名称变更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二、公司名称变更的原因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产业模块化发展战略,进一步契合未来长远发展需要,充分发挥集团化经营管理模式的优点,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对内部组织结构进行了调整,提升公司在整合新材料相关产业领域的影响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中文名称及英文名称作上述变更。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更名后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保持不变,证券简称仍为“康得新”,证券代码仍为“002450”。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23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5月6日(星期三)14:30在江苏省张家港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2015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14:30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交易系统投票:

 2015年5月6日9:30-11:30和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

 2015年5月5日15:00—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四)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以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五)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晨港路北侧、港华路西侧(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光电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5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或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2014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除议案1、2、3、10、11、12外,本次股东大会其他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3、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4、外埠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5年5月4日9:00—11:00和14:00—16:00;

 (三)来信邮寄及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26号证券部。

 邮 编:102200(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6日的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450 投票简称:康得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图所示: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议案14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14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至议案14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激活校验码一览表

 ■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5日15:00—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务联系人:王 山

 电 话:010-89710777

 传 真:010-80107261-6218

 电子邮件:kdx@kdxfilm.com

 特此通知。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附件1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

 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指示如下:

 ■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若同意请在对应栏中划“√”, 若反对请在对应栏附注: 中划“×”, 若弃权请在对应栏中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证件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24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4月10日,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 2014 年陆续对原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部分修订并新颁布了三项具体会计准则和一项补充规定,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统称“新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企业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本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企业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调整,不需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对本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半年、2014 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之前预计的 2014 年度经营业绩及未来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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