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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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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5-024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4月7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航天视通光电导航技术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航天视通光电导航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视通”)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自航天视通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之日起计算1年,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其授信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经营流动资金及信用证需求。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航天视通资产总额13819.57万元,负债总额9159.07万元,净资产4660.50万元(以上2014年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行为;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担保公告》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编号2015-026。

 公司控股股东周儒欣为上述授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控股子公司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芯星通”)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自和芯星通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之日起计算1年,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其授信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和芯星通资产总额21326.37万元,负债总额11872.19万元,净资产9454.18万元(以上2014年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行为;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担保公告》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编号2015-026。

 公司控股股东周儒欣为上述授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八项新准则,公司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编号2015-027。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5-025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14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4月7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5-026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更好地贯彻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斗星通”)的经营战略,支持下属控股公司的快速发展,发挥集团公司优势,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航天视通光电导航技术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关于向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北京航天视通光电导航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视通”)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自航天视通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之日起计算1年,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同意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芯星通”)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自和芯星通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之日起计算1年,本公司为其提供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信用担保。

 本次合计担保3,500万元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12%。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航天视通光电导航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3层B301

 法定代表人:王迅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9日

 主营业务:光电导航与红外技术研究,相关器件、材料、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与销售。

 股权情况:北斗星通持有航天视通54%的股权;自然人侯欣华持有航天视通46%的股权。上述自然人侯欣华与北斗星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情况: 2013年,航天视通实现营业收入8060.81万元,实现净利润1083.67万元。航天视通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8328.11万元,实现净利润556.47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航天视通资产总额13819.57万元,负债总额9159.07万元,净资产4660.50万元(以上2014年数据未经审计)。

 2、名称: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3层A301

 法定代表人:周儒欣

 注册资本: 10471.2215万元

 成立日期: 2009年3月13日

 主营业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产品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股权情况:和芯星通由北斗星通及自然人韩绍伟等共同投资成立,现注册资本10471.2215万元。其中,北斗星通以货币资金出资7822.222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4.7%,韩绍伟以知识产品出资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92%,其他自然人(胡刚、毛刚、高庆余、黄磊、吴永强、张正烜、王旭社、葛丹)以货币资金出资共248.999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38%。

 经营情况:2013年,和芯星通实现收入5786.54万元,实现净利润44.20万元。2014年,和芯星通实现收入9239.11万元,实现净利润843.08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和芯星通资产总额21326.37万元,负债总额11872.19万元,净资产9454.18万元(以上2014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航天视通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自航天视通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之日起计算1年;用于补充经营流动资金及信用证需求。

 2、本次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和芯星通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自和芯星通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之日起计算1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

 为了更好地贯彻公司的经营战略,支持下属控股公司业务拓展与快速发展,发挥集团公司优势。

 2、对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判断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北京航天视通光电导航技术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银行授信担保;为和芯星通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银行授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航天视通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为和芯星通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包含本次担保后,截止到2015年4月1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累计为1,000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5-027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财政部新修订及公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

 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八项具体准则,要求自2014年07月0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二、变更会计政策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0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自2006年02月15日起发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原资本公积中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予以调整,根据列报要求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

 2)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根据列报要求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

 3、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8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本公司根据新修订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将原成本法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纳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权益工具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对2013年12月31日报表影响如下:

 ■

 4、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0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1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投资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无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7、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8、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23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表》。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 年度已披露的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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