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为落实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船舶退役计划及2015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船舶退役计划,本公司在2015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共计以废钢船出售了一艘集装箱船以及十三艘散货船,该等船舶共计92.47万载重吨,总售价约为2.11亿元人民币。截至2015年3月31日,经财务核算本次拆解实现损益约为-0.72亿元人民币,该拆解实现损益未经审计。
本次退役的船舶共计十四艘,包括原隶属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 “大清河”等集装箱船一艘,以及原隶属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奋进海”、“嵩山海”、“黄山海”、“港明”、“泰顺海”、“寿宁海”、“泰华海”、“天盛海”、“宜昌海”、“东昌海”、“益佳”、“登州海”、“鹏信”等散货船十三艘。
经对老旧运输船实施退役,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和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自有船平均船龄有所下降,船舶节油、环保总体水平有所提升,从而有利于提高本公司船队整体的经营竞争力,符合本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