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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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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安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 4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时安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博时安丰18个月定开债(LOF)
场内简称安丰18
基金主代码160515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8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安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博时安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5年3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67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24,254,068.54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21,828,661.69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份基金份额)0.51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5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51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5年4月17日
除息日2015年4月20日(场内)2015年4月17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4月22日(场内)2015年4月21日(场外)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5年4月17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5年4月20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10月2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收益分配情况。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所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5年4月1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4月15日至4月17日)暂停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I类场外份额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时黄金ETF
基金主代码159937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8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5年4月10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5年度第7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博时黄金ETF I类场外份额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930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2.3950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1,295,597.2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份基金份额)0.0010

注: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01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5年4月16日
除息日2015年4月1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基准为2015年4月1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于2015年4月17日登记到投资者对应的交易账户中。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投资者通过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站前置的博时基金网上直销自助式前台销售的博时黄金ETF的I类场外份额的分红方式均为红利再投。

(2)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4月1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三诺生物"(股票代码300298)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三诺生物"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

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050027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9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5年3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54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9,559,228.0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4,779,614.02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份基金份额)0.17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5年度第1次分红

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70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5年4月17日
除息日2015年4月1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4月21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基准为2015年4月17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于2015年4月20日登记到投资者对应的交易账户中,2015年4月2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投资者通过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5年4月1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15年4月17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

博时优势收益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时优势收益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时优势收益信用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752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9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优势收益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优势收益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5年3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51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7,709,479.87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854,739.94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份基金份额)0.26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5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260 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5年4月17日
除息日2015年4月1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4月21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5年4月17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5年4月20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5年4月2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5年4月1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15年4月17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网上交易申购业务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河北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4月14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河北银行代理下列基金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业务: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2)、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50023,C类基金代码:050123)、博时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50024)、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50025)、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6)、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7)、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30)、博时安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084,C类基金代码:000085)、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64)、博时裕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19)、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280,C类基金代码:000281)、博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78)、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52)、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734,B类基金代码:000735)和博时优势收益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52)。

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发布了《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暂停转换转出公告》,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50025)暂停转换转出业务,转换转入业务正常办理。

自2015年4月14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河北银行代理下列基金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以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00)。

自2015年4月14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河北银行代理下列基金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46)、博时安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515)、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77)。

自2015年4月14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河北银行代理下列基金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以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代码:160513,C类基金代码:160514)。

自2015年4月14日起(法定基金交易日),上述开放式基金参加河北银行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优惠方式

自2015年4月14日(含)起至2015年8月31日(法定基金交易日),投资者通过河北银行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实行4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网址:http://www.h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12-9999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网址:www.bosera.com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河北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河北银行所有。

4、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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