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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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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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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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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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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14年,全球经济复苏艰难曲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结构调整稳中有进,但国内产能过剩矛盾加剧,市场竞争加剧,环保趋严,企业经营困难等问题比较严峻。

 2014年,蓝丰生化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困难。市场变化抑制产品需求,不变成本压缩盈利空间,结构调整滞后效应明显,环保趋严增添运营压力,各种不利因素接踵而至,相互叠加,严重影响了公司业绩。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2,062,168.45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75%,净利润亏损37,464,394.96元。

 二、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为2,611,163,909.9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49,032,627.89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8.75%,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下降2.82%,主要原因是企业产销量下降所致。

 三、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世界农药市场经过快速发展,至上世纪 90 年代市场规模和格局逐渐成型,市场份额日趋稳定,1995 年至 2006 年,全球作物保护农药市场保持250-315亿美元之间。2007 年后迎来本世纪第二次的大幅增长。随着世界人口的增加,食品结构改善等使得全球对粮食需求持续增长,农药需求刚性增长趋势明显,农药消费稳步增长。农药工业产销量逐年上升,市场仍处于上升期。

 目前,我国已成为农药生产大国,企业数量众多,小、散、乱现象严重。根据《农药产业政策》和《农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为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原则上不再新增农药生产企业备案,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提高产业集中度。目前全球的政策法规正引领农药向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污染小的方向发展,随着新《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的公布实施,农药行业的安全环保门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农药行业优胜劣汰将更加激烈,行业竞争格局将进一步改善。

 四、2015年度经营计划

 1、强化考核,狠抓落实,精益管理能力再提升。

 现场管理水平提升永远在路上,要具有“清零”意识。结合红旗班组评比等活动,强化考核奖惩。细化产品成本,大力节能降耗,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为提高优质产品提供精准工具和可靠保证。

 要在安全、环保、质量上下功夫。随着新《安全法》和新《环保法》的相继实施,公司必须超前部署,加大环保安全的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安全环保工作。

 2、创新观念,拓展渠道,销售业绩争创新突破。

 销售思维要“新”,充分盘活现有资源,认真研究客户需求,提升技术服务水平。销售方案要“细”。销售计划排定要实事求是,每一种产品销售计划排定都要有依据,具有可执行性,对每一笔订单做到严防死守,牢牢把握住客户,努力拓展市场,争取创造最大业绩。销售服务要“实”。外贸要根据客商特点把服务工作做细做实,善于沟通、注重细节。内贸要多走访客户,建立良好的客情关系,根据市场情况和客户信誉,灵活调整销售政策。销售考核要“严”。奖勤罚懒,末位淘汰,提升销售队伍的战斗力。

 3、完善手段,注重细节,内控管理力度再加强。

 强化依法治企意识,企业内部治理要运用必要的法律手段。增加科学管理手段。继续完善、优化ERP管理系统,最大程度发挥ERP系统辅助管理作用。积极运用电子商务平台,探索零星采购的新渠道。合理控制财务风险。财务精心安排资金调度,及时清理各种往来帐、应收款,保证公司资金科学高效利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加强对企业各项费用的管理和监控,大力压缩各种非生产性开支。

 4、精选项目,大力技改,产品结构再优化。

 积极发挥车间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参加技改的主动性,认真听取一线技术人员操作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意见和建议,优化每一步反应,做到现有产品质量再提升,单耗再降低,力争收率、质量达到极致水平。

 5、突出产品登记,加快资本运作,增强企业综合竞争能力。

 产品登记是产品销售的先决条件,更是拓展海外市场的先决条件。优选部分产品作为主攻方向,不断丰富和优化公司的产品链。资本运作是上市公司快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能力重要手段,国内上市公司重组风起云涌, 2015年通过资本运作等资本市场工具会进一步优化公司相关职能,提升企业综合竞争能力。

 6、尊重人才,优化环境,打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

 公司将悉心听取并以实际行动积极回应员工关切和诉求,抓住重点,逐步解决,把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落实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自 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自2014年7月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 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与宁波泰达进出口有限公司和Agroventures s.r.l在意大利合资成立了维氏化学有限公司(VEXTACHEM SRL),本公司于2013年11月出资6.63万美元,持股51%,并于2013年度将该公司纳入了合并范围。

 根据财政部201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要求,以及维氏化学有限公司(VEXTACHEM SRL)股东出资协议内容中规定重要决策必须超过95%的股份同意才能形成决议,维氏化学有限公司(VEXTACHEM SRL)应为合营企业,不应作为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长期股权投资原按成本法核算并合并报表变更为权益法核算不合并报表,本公司对此项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5-017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蓝丰停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从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蓝丰”)获悉,根据宁夏自治区、中卫市有关环保治理的要求,宁夏蓝丰生产线于近期停止生产并对环保处理设施进行整改。

 宁夏蓝丰的停产将对本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预计每月将减少公司净利润约450万元。目前,宁夏蓝丰正在积极对相关环保设施进行有序整改,对存在的环保隐患进行排查整顿,同时通过技术改造和升级,提高污水综合处理能力,力争早日恢复生产。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5-019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11日在苏州苏化科技园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振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3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独立董事干春晖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并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杨光亮代为行使表决权,其余董事均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干春晖、秦庆华、贾和祥和杨光亮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5年4月14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14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部分。

 《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2015年4月14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公W[2015]A462号审计报告,公司2014年母公司净利润为-3,089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46万元。为保障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董事会拟决定公司201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5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振华、梁华中、刘宇、熊炬、顾子强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4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确认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5年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议案中关于2015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4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5-020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3月31日以书面、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 年4月11日下午14:00在苏州苏化科技园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戈才午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审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公W[2015]A462号审计报告,公司2014年母公司净利润为-3,089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46万元。为保障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拟决定公司201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5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4年公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15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上议案1至议案8内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5-021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4年关联交易及

 预计201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14年关联交易情况

 (一) 购销商品

 ■

 注:与华御化工发生关联交易的交易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二)接受劳务

 ■

 (三)其他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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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1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注:与华御化工发生关联交易的交易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201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确认2014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15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杨振华、梁华中、刘宇、熊炬、顾子强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黑马科技、信达化工及苏州恒华未发生关联交易;宁夏蓝丰已与华御化工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20,842,683元。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一)苏州黑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黑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控制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戈才午;注册资本:148万元;主营业务:专用集成电路设计及电子元器件、计算机硬件软件开发应用及经营:提供技术咨询及中介服务;经销仪器仪表、建筑材料、家用电器、五金百货、非危险品化工产品、机电产品;住所:苏州园区通园路208号。

 黑马科技为从事计算机领域的专业设计、安装公司,以高起点的技术开发、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为经营方针,以应用软件的开发和推广、系统集成为经营方向,拥有一批专业、敬业的工程师队伍,能够保证本公司监控系统的安装运行及维护。

 (二)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

 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投资企业,且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振华;注册资本:15300万元;主营业务:化工原料(煤焦化苯)加工试生产;危险货物运输(仅限公司分支机构经营);住所:中卫市沙坡头区美利工业园。

 华御化工为规模较大的邻硝基氯化苯生产商,距离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较近,同处于中卫市沙坡头区美利工业园,且其产成品将首先满足宁夏蓝丰的需求。

 (三)苏州恒华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恒华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与第三大股东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股并由格林投资控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振华;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高新技术项目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房地产投资、自有厂房出租;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科技、经贸、投资管理信息咨询;从事高新技术、生物医药、医药中间体及新材料的研发;科技项目的孵化和培植;企业收购与兼并、资产重组、企业上市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企业营销策划及咨询;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及相关服务;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

 苏州恒华所属苏化科技园已经形成了科技产业集聚区,且内部化学实验楼通风、供气、水处理等功能齐备,设施先进,研发氛围浓厚,科技底蕴充分,有利于吸引高新技术人才,促进技术创新。

 (四)江苏苏化集团信达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苏化集团信达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德芳;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从事功夫菊酸(TFP酸)、羟基苯并呋喃的制造、加工和销售;住所为张家港乐余镇东沙八六圩。

 (五)关联方财务状况(单位: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内容为:本公司向黑马科技采购生产现场等监控系统及软件并实施安装维护;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向华御化工采购原材料邻硝、对硝、液碱等;本公司研发中心及子公司江苏蓝丰进出口有限公司租赁苏州恒华房产并支付配套物业管理、水电费用等;本公司向信达化工少量采购原材料。

 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以现金及商业票据结算。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的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有序,保证生产经营秩序,扩展公司品牌效应,推进工艺改进和技术革新,加快公司发展进程。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和产品,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降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方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5-022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按照证监会字[1996]1号《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证监会令[2007]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则的规定,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证天业介绍

 公证天业是一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责任和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拟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证天业在2014年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1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5-023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变更原因:财政部自 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自2014年7月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 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 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5、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和2012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和2012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深交所、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5-024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4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6日(周三)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5日—2015年5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5日下午15:00 至2015年5月6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8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4月2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一);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等。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公司独立董事干春晖、杨光亮、秦庆华、贾和祥将向股东大会作《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议案5、6、8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4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苏化路1号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3

 2、投票简称:蓝丰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蓝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九的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当先在“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在“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

 (一)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二)“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

 (三)“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2)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仅对其中一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康

 电 话:0516-88920479

 传 真:0516-88923712

 联系地址: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苏化路1号

 邮 编:221400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

 1、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5-02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4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杨振华先生,总经理刘宇先生,独立董事贾和祥先生,财务总监熊军先生,董事会秘书陈康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5-026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3月31日。

 2、预计业绩:亏损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由于春节期间开工不足,产销量下降,导致公司第一季度业绩亏损。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拟定于2015年4月28日披露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1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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