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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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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东源电器 公告编号:2015-015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议程予以公告、通知。

 2、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公告》,因工作安排原因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由2015年4月2日延期至2015年4月13日,并重新发布了《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议程等事项予以公告、通知。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5年4月13日(周一)下午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2日15:00至2015年4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技术中心三楼会议室(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振兴北路16号)。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益源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8,365,21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0357%。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57,881,4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448%。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9人,代表股份483,7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9%。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83,7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9%。

 2、本次会议股东无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情况。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8,313,41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2%;反对51,6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2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1,92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915%;反对51,6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72%;弃权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8,313,41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2%;反对51,6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2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1,92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915%;反对51,6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72%;弃权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3、《2014年年报及摘要》

 同意58,313,41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2%;反对51,6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2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1,92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915%;反对51,6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72%;弃权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4、《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8,313,41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2%;反对51,6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2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1,92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915%;反对51,6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72%;弃权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5、《2015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58,313,41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2%;反对51,6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2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1,92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915%;反对51,6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72%;弃权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6、《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58,313,41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2%;反对51,8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8%;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1,92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915%;反对51,8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085%;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7、《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58,313,41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2%;反对51,6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2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1,92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915%;反对51,6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72%;弃权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8、《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58,313,41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2%;反对51,6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2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1,92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915%;反对51,6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72%;弃权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9、《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58,313,41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2%;反对51,6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2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1,92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915%;反对51,6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72%;弃权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8,313,41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2%;反对51,6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2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1,92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915%;反对51,6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72%;弃权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1、《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58,313,41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2%;反对51,6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2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1,92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915%;反对51,6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72%;弃权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2、《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58,313,41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2%;反对51,6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2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1,92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915%;反对51,6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72%;弃权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周峰和李论两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苏永证字(2015)第045号《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东源电器 公告编号:2015-016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陈林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陈林芳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陈林芳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聘任邱艳楠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邱艳楠女士简历如下:

 邱艳楠女士:女,198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副科长。

 邱艳楠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邱艳楠女士联系地址为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东源大道1号,电话为0513-86268788,传真为0513-86268222,电子信箱为qyn0228@126.com。

 特此公告。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东源电器 公告编号:2015-017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3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13日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到会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益源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董事孙益源先生、朱宇晖女士及黄新国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朱宇晖女士为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赞成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董事孙益源先生、朱宇晖女士及黄新国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黄新国先生为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赞成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董事孙益源先生、邱卫东先生及周宁女士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董事长孙益源先生为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赞成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会议同意聘任邱艳楠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赞成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邱艳楠女士联系地址为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东源大道1号,电话为0513-86268788,传真为0513-86268222,电子信箱为qyn0228@126.com。

 特此公告。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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