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纺织集团”)的通知,根据上海国资国企改革的整体部署,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其所持有的纺织集团49%股权无偿划转至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无偿划转国有股权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划转前: : : : : 划转后: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