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4,007,9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4月13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1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799号文)核准,本公司以5.18元/股价格新增908,498,204股股份吸收合并金科集团,金科集团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金科集团权益折为本公司的股本,成为本公司股东。本次新增股份于2011年8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4月13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74,007,9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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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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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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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次限售股解禁发表了核查意见:经核查,自然人股东黄一峰、王小琴所持有的金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时新增股份所形成的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解除限售数量符合有关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金科股份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
六、其他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自然人股东黄一峰、王小琴不存在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存在本公司对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等损害本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新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