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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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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武昌鱼 公告编号:临2015-008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8日收到《关于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对重组标的公司增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0320号),公司目前正在对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核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特申请公司股票4月10日停牌一天,2015年4月13日复牌,并公告问询函核实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附《关于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对重组标的公司增资事项的问询函》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四月九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函【2015】0320号

 关于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对重组标的公司增资事项的问询函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我部注意到:你公司2015年4月8日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贵州黔锦矿业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议案》,解除2014年10月1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向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贵州黔锦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锦矿业”)支付7500万元,增资黔锦矿业4%的协议。同时称,黔锦矿业仍尚未办理其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的变更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请对以下事项作出补充披露:

 一、请详细说明公司解除上述增资协议的原因以及黔锦矿业未按照约定办理工商变更的原因。

 二、请说明上述款项的支付时间和黔锦矿业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另外,黔锦矿业未按照约定办理工商变更,公司支付的7500万元增资款属于对黔锦矿业的预付增资款长期挂账,请公司说明上述事实是否构成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同时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专项意见。

 三、你公司于2014年10月22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预案披露:“公司2014年10月1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贵州黔锦矿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上述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拟向华普投资、安徽皖投、神宝华通、世欣鼎成和京通海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黔锦矿业全部股权”。请公司说明对黔锦矿业的增资是否属于本次重组的前置条件以及解除黔锦矿业的增资协议是否导致本次重组的重大不确定性。

 四、截至2015年4月21日,将距2014年10月21日董事会审议重组预案满6个月,但你公司尚未完成审计评估和资产定价、未发出关于审议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请公司披露关于本次重组的后续安排以及本次重组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同时,请披露黔锦矿业股权质押的解决情况。

 五、请财务顾问就上述相关重组事项发表专项意见。

 请你公司于2015年4月9日之前,对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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