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4月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9名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项目营运资金,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为3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16年3月13日,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