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零七股份
股票代码:0000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苏光伟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松涛街7号3B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松涛街7号3B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声 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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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苏光伟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280119680902****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松涛街7号3B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松涛街7号3B
通讯方式: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松涛街7号3B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和香港居留权
苏光伟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练卫飞先生不构成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个人资金需要;
二、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转让其持有的零七股份股票的可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15?号》,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零七股份8,980,000股,占零七股份总股本的3.89 %。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苏光伟先生从2015年4月7日至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出售零七股份3,806,712股,累计减持达到零七股份总股本的1.65%。具体减持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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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零七股份12,786,712股,占零七股份总股本的5.5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光伟先生在2015年4月7日至今通过深交所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出售零七股份3,806,712股,累计减持达到零七股份总股本的1.65%;本次权益变动后苏光伟先生持有零七股份8,980,000股,占零七股份总股本的3.89 %,不再是持有零七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5%以上的股东。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均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所涉减持交易初始日前6个月没有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苏光伟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零七股份董事会秘书处(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1058号现代之窗大厦A座25层);
2、联系电话:0755-83280053;
3、联系人:冯军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苏光伟
签署日期:2015 年4 月10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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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光伟
签署日期:2015 年4 月10日